对判决结果,美国和欧洲联盟都立即发表声明表示欢迎,美国贸易代表史瓦布(Susan Schwab)指出,「尤其有鉴於美国汽车业现在面临的问题,我期望中国立即遵守其WTO 义务,撤除伤害美国劳工和制造商的非法且不公贸易障碍。」
欧盟贸易执行委员艾希顿(Catherine Ashton)则在声明中说,「中国应终止这项歧视,确保汽车业有个公平的竞赛场。」
上诉机构在报告中要求中国改正措施,以符合其在WTO法中的义务。
这起争端是因自2005年4月起,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汽车,若采用进口零件达到某些规定的数量或价值,厂商为全车所有进口零件,除了要负担原本10%的关税,还要加付15%的国内规费。
美国丶欧盟丶加拿大认为,中国这些措施歧视外国零件厂商,因此在2006年春天陆续要求与中国举行谘商。谘商未获结果,同年10月成立争端解决专家小组。
今年7月18日出炉的专家小组报告赞同原告方绝大多数的论点,指中国相关措施仅针对进口产品,而不及於国内产品,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及中国的入会承诺,要求中国改正。中国在9月15日提出上诉。
今天的判决在大部分争点上支持专家小组7月的原判,仅在美丶加控诉中国的案件中,认为一审判决把中国部分强制徵税措施的对象扩大解释。
上诉机构即为贸易争端的终审,按正式程序,其报告还要由WTO全体成员组成的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但只要不是全部反对,就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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