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12家金融机构反洗钱违规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表示,200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共对一千余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十二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处罚。

中国政府对这些违规企业罚款总额达到二百二十余万元人民币。唐旭同时表示,通过反洗钱现场检查,人民银行发现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2007年9月至今,中国各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四十二宗,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八百四十四亿元。

唐旭表示,目前,中国部分地区的地下钱庄已形成一定规模,并有继续蔓延趋势。从过去几年对地下钱庄的打击来看,地下钱庄涉案金额和交易规模变得越来越大。

从2007年破获洗钱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类型看,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最多,约占总数的近三成五;其次为涉及毒品犯罪,约占总数的一成。此外,近两年通过投资进行洗钱的案例有所增加。

唐旭透露,2009年,中国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证券、保险业的反洗钱检查,以保证整个反洗钱体系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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