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我收到香港民间团体,包括:我要回家丶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丶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丶基督徒关怀香港学会及香港基督徒学会的联合邀请到香港参加一场关於在美国读书的体验的『我在哈佛的日子』座谈会,遂立即按照中国驻美国领事馆关於申请香港签证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8月18日,我持上述材料到洛杉矶中国縂领事馆办理签证,但是办事人员表示因爲我不能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他们对我的申请不予办理,因而变相地拒绝了我到香港参加文化活动的申请。
1998年我被流放美国,当时持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2003年护照到期,我曾经按照相关规则向纽约中国领事馆申请延期,当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至今已经5年。这5年中,我成为无国籍人士,但是仍然没有申请美国公民。5年以来我又通过相关渠道多次要求发还护照,当时依旧得不到任何建设性的回应,对於拒绝延长我的护照也没有给出任何合法合理的解释。因此,当局以没有护照拒绝我的申请,这个後果完全是当局自己一手造成的。对公民吊销护照或拒绝护照延期,以及禁止公民入境,都是处罚措施。根据中国宪法和法律,任何国家机构对公民的处罚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款并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没有剥夺公民护照和禁止公民入境的处罚条款和程序。
衆所周知,我被中国政府吊销护照或者拒绝办理护照延期,并被禁止进入中国,都是因为中国政府所认定的政治原因。对此我表示愤怒和抗议。值此中国举办奥运会之际,我们都看到中国政府承诺要让中国向世界开放。但是一个国家,如果连向自己的公民开放都做不到,这样的开放如何取信于人呢?的确,我对今天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産党--有很多的批评,但是中共并不是中国,我对政府不满,但是依旧深爱我的祖国,期待有朝一日能够返回祖国。中共仅仅因爲我对她的批评就试图剥夺我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充分反映他们把一党之私置於国家利益之上的心态。
其实,我多次要求回国,主要的目的,是因爲我父母年事已高,作爲子女,当然希望能够回国探视和照料。这本来是最爲基本的人之常情。我也多次向当局表示过,我愿意以开放的态度,就回国的问题与当局讨论。如果当局一时无法接受让我回国定居的办法,我也愿意考虑回国探亲再回到美国的过度办法,以便逐步打开僵局。但是我的温和立场从来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回应。当局是否过於保守僵化,世人可以给与公评。
再次我再次呼吁中共当局,依法恢复丶延续或更换我理应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保障我自由进出中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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