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奉新县中医院,因当地政府实施旧城开发工程,医院整体最终将被拆除(现已拆除2栋建筑楼),当地政府违反《江西中医发展条例》、《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欲将职工和院牌安置到城南民营医院,从而引发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虽经职工多次在县、市、省相关部门上访,但历经一年多,尚未得到答覆和解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2008年7月8日,医院4名职工代表(其中有一名残疾人)再次按程序登记,并于7月9日被安排参加"县委书记大接访",但就在活动中,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接访者--县委黄书记竟然指着当中的残疾职工说"你怎么来上访?你来干什么?你出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太不像话了"。在该残疾职工被迫退出后,黄书记仍然不予接待中医院上访职工,后来职工又找到县委严副书记,只得到"对中医院情况不熟悉,要卫生局上报研究"的回答。职工再次被政府推诿和愚弄了,气愤而返。
残疾职工属于弱势群体,因更担心自己将来的生存能力,要求通过上访维护切身利益,解决问题,有错吗?不知县委黄书记是觉得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太显掉价?还是本就对残疾人存在着歧视?就这样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殊不知,该残疾职工平时完全能够自理工作和生活,以前在上级信访部门也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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