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8日赵国君在《做一名人权律师--访郭国汀律师》采访报导中称:"郭国汀是国内杰出的海事律师,学养深厚,技艺精湛,20年的从业经历使他完全可以在这个领域里继续发展下去,但在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他却毅然转向,要做一名人权律师,为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利,维护基本的人权而战!"郑恩宠案、清水君案、杨天水案、师涛案、张林案"等一系列具有全国性和国际性影响的人权案件,对"以力压服而不是以理说服的势力"(马寅初语)进行了顽强的斗争,无畏、无惧,有情、有力地行走在为理想而奋斗的征途上"
在该采访问答中实际上我已坦陈成为人权律师的心路历程:
赵国君:在事业如火如荼的时候,您再一次转向,从一名声望卓著的海事律师转为以做一名出庭律师为终生志向,为什么呢?
郭国汀:在许多人看来,在海事方面我的名气刚刚做出来,这样做是不可思议的。但多年的思考和经历使我认识到人权律师要比海事律师更有价值,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国家,社会非常需要这样的律师,没人敢做,想做又没能力做,时代呼唤人权律师,我不下地狱,谁下?!
赵国君:怎么自然就是您可以做人权律师?
郭国汀:因为我具备这样的条件。我喜欢读书,爱思考,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顽强的自学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天文地理,中文、外文。大学毕业后,我有28年的读书计划,这些计划有系统的、有范围的、有方向。多年学习和训练使我对世界有了更深的思考,有一整套成熟的观念。另外,30年如一日每天坚持万米长跑,使我有顽强的毅力,精力旺盛。王安石说:"有志与力而不随以怠",就可以实现理想了。而我认为,当代中国正处在伟大的社会变革时代,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做人权律师既是性格使然,也是时代的召唤,更是我内心信仰的选择。
赵国君:您应该知道其中的艰难,凶险之中,律师思虑的应该是如何逃离鲁迅先生所讲的"覆灭",进退有度,以求自保,您也不要做无谓的牺牲,在"壕堑"中做战,岂不更好?
郭国汀:有许多人善意地要我自保,我理解。但我不会自保,也不需要自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勇气?我认为,自己已不复当年。我已经被强大的思想武装起来了,知识的力量使我感到强大、坦然和从容。我对我的言论负责,任何人认为我的言论是错误的,都可以公开地争论、我竭诚欢迎任何人公开批驳论辩我的任何观点。另外,时代也在进步,再也不是毛泽东专权时代,因言获罪,动辄得咎。人权条款已经写入宪法,人权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身正就不怕影子歪一切遵循法律,本着公开、公正的态度去做事,何需担心?何来自保?什么叫无谓的牺牲,为实现中国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伟业献身是有价值的。我深知所选择的是最艰难的道路,然而能为之牺牲奉献,此生足矣,死而无憾!
赵国君:从您身上我看到了一股勇于担当的勇气,一种坚持说真话的精神,看出了您要做伟大律师的志向,但当今之世,独立思考,坚持己见者少,碌碌庸庸,寡廉鲜耻者多,在胜诉与职业操守之间艰难取舍困扰着许多律师。您的大志、大勇,面对真我,不畏强权的勇气能了我们深深的启发,向您表示敬意!
郭国汀:过奖了,我觉得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始终应把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做一个讲真话做实事的人放在首位。其次,要有同情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再次,要有不断学习进取的求知欲。知识分子应是社会的良心,法律人更应成为社会的良心。中国正处于社会历史变革的伟大时期,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法律人。无论是做律师,或是法官或是检察官或是公安、国安人员,不要忘记自己是法律人。做个诚实正直的人,恪守为人之道,对社会正义,公道要有责任感,不要唯钱是问,唯权是图,唯利是追,胜诉来自扎实细致的研究案情,充分的准备,机智灵活的思辨。律师应当运用媒体的力量,千万不要为胜诉不择手段成为讼棍,更不要陷入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的地步。时刻牢记:头顶三尺有神明。干任何坏事者终将得报应。不是现时即是来世,我相信人的灵魂不灭,因果报应原则毫厘不差。
赵国君:重复的千万次的问,您有没有恐惧过?这样做......
郭国汀:坦诚地说,我还没有免于恐惧。但我实在当不成狗熊,当不成懦夫,只能选择当一名无所畏惧的自由人,当一名一生说真话的中国律师!我的亲朋好友忠告我,中国那么大,不缺你一个书生爱国爱民,省点心吧;还是多多爱妻爱女吧!还有不少网友们说,不要拿鸡蛋碰石头,要加强自我保护!我也曾恐惧,也曾想退缩,恐惧的代价便是心神不宁精神萎靡不振;退缩的代价,便是某些人的肆无忌惮,得寸进丈!我并不弱智,当然深知可能的结局。我有爱我如命的可爱的娇妻,我同样也有令我骄傲和自豪的爱女;我当然懂得名律师赚大钱的容易,我更知道我心中的期望,祖国的需要,国家的前途,人民的命运;我当然知道自由的可贵,爱情的甜蜜,春天的温暖......我多么渴望我的可爱的祖国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宁;我多么盼望从此思想言论新闻出版舆论结社教育讲学演讲的真正自由得以实现!我多么期望中华民族真正站起来,实现自由平等博爱民主科学法治人权宪政宽容的理想!
赵国君:在这样的环境里实现您的理想是很难的,您可以不走捷径,或者不甘于庸碌,但需要面对的困难很多,成为一名人权律师需要付出的更多,您有这样的准备吗?
郭国汀:虽然我的志向虽然一直在变化之中,但一直自觉地将树立的远大理想与祖国的事业结合起来,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奋努力地学习和工作着,不屈不挠地奋斗着、进取着。执业20年来,我最骄傲的事情莫过于从来没有为了打赢官事不择手段,从未颠倒是非,为胜诉而搞私下交易。实在是因为我的志向与性格所致。既然我的志向不在于通过律师职业赚大钱,而在于最终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律师,加之我的性格是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我把人格尊严,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当然就不会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不会为了权势却当奴才讨好权贵。我时刻准备着为理想奉献一切!
赵国君:不知怎样结束这个访谈,我们谈论的话题也许太沉重了,知道先生是一个基督徒,从您舍身求法的勇气中也能看到您博爱众生的信仰。
郭国汀:之所以决定以为政治良心犯辩护为主业的人权律师,是因为从杨天水、张林、李国涛、许万平等民运志士身上,我看到了政治良心犯实质上是当代中国精神最高贵的人。清水君案的实质是公民因依法行使宪法明定的言论自由权和结社权而受到枉法无理追究,不但涉及公民思想言论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而且事关公民基本人权,涉及舆论 监督权和批评权利。也关系到公民行使上述权利的罪与非罪的重大原则问题。我始终认为:律师应该仗人间义,应当为伸张正义,弘扬正气,维护公道真理而战,决 不应唯钱唯权是崇。律师应当是社会的良心,是弱者的维护者,是法律的捍卫者,是正义的伸张者。何况,我以做人权律师为目标,对这样关乎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 绝不能无动于衷。
我本来是海事律师,如果我继续海事专业律师的话,一年赚一两百万不成问题,但是,目前中国的人权状况如此严峻,绝大多数的中国律师不能在人权领域有所作为,对我们国家、对中国律师、对中国的人权事业都是一种悲哀,一种耻辱。我做人权案件,没有甚么收入,还要冒很大的风险,我所以要放弃我的海事海商专业,立志做人权律师,不过是要为中国律师开拓一条道路,争取表达自由权,接受海内外媒体采访权,唯其如此律师才有力量,才能拒绝做司法娼妓。
一个社会若讼棍型的律师大行其道,而正直诚实正义的律师反而备受打压,那肯定是司法审判体制出了问题。逼良为娼的司法制度,毫无疑问是极权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的必然副产品。不幸的是我国目前的司法审判体制,确实在逼良为娼。这也正是当代大学生们缺乏理想如此现实的根源。一党专政的极权独裁政治不改革,就别指望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人们多选择随大流,或者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或者埋头一已私利,或者对社会不公,非正义不闻不问麻木不仁,事不关已,如果人人如此,当然不会有任何希望。
执业20年,我最感自豪的事可能就是从未为了打赢官事不择手段,从未颠倒是非,为胜诉而搞私下交易。这是因为我的志向与性格所致。既然我的志向不在于通过律师职业赚大钱,而在于最终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伟大的律师,加之我的性格是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我把人格尊严,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当然就不会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不会为了权势充当奴才讨好权贵。
立志成为伟大的法律人(包括律师、政治家、法学家、思想家、法官、检察官)就要选择一条可能是艰难困苦的道路,至少物质上不可能成为富翁,但精神上却可成为亿万富翁。比如成为伟大的律师,就不可能成为赚大钱的律师,因为两者本质上是冲突的。欲赚大钱成为商人型的律师倒有可能,时下成为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的律师则更轻松。因此,立志决定了一个法律人的人生走向。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有1%的法学院大学生立志成为伟大的法律人,中国日后的局面肯定能大为改观。
伟大的律师不但敬业认真负责,而且有勇有谋有智敢说敢想敢为,为真理不畏权势强权,为社会正义不怕得罪权力部门,为公道敢于抗争,对立法司法能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对政治敢于直言不讳。伟大的律师必定光明磊落,胸怀坦荡。他捍卫的已不是一人一事一时的是非,而是大是大非大原则。他努力奋斗的不是为名利,更非为一已私利,而是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全体成员的根本长远利益奋不顾身。时代呼唤伟大的律师,中国需要伟大的律师。
促使我作出如此重大改变的决定,源于我内心的信仰。我一生中从不唯权势,不惧强权,不唯钱财,但唯真理是从。大学四年废寝忘食的学习思考,使我闻道甚早。岂料却因独立思想见解被吉大法律系党总支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三年后好不容易考取国际海商法研究生,却再次因在私信中批评 "人民民主专政",被女友出卖不但未能入学深造反而惨遭取消律师资格一年的处罚!此后我被迫远离自已最喜爱的法哲学政治学,专心致志于国际贸易法,国际海事法,国际海上保险法的研究与实务。旨在避开被中共弄得面目全非的"政治"。从1989年民主运动,我看到并非只有我一人持有自由民主思想,而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意识到当人微言轻时人们不会重视你的思想观点。因此,我想先成为专家学者再说。
1998年厦门大学陈安教授邀我考他的博士研究生,因数分之差拒我于门外,而当时我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务成果已经远非一般侯选人可比。一怒之下我决心自学法学博士课程,先后婉拒了另两位博导的邀请考博。花费五年业余时间主译了《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学经典名著译丛》四部专著260余万字,同期发表了国际海商法论文十篇。
2000 年开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先后聘请我任仲裁员和调解员;上海海运学院,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和武汉大学先后聘我任客座研究员和兼职教授;2001年被Legal 500 评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按理说我继续沿此路走下去肯定会成为既赚钱又没有风险海事大律师。
2003年我突然转向成为人权律师,有人嘲讽我为笨蛋,中共当局故意贬我为想出名谋利,太太说我愚蠢。黄顺刚大律师数次劝说我若放弃海事律师专业太可惜,每年至少要损失200万元。然而我却不听任何人劝告,我行我素,坚持改行做人权律师。
自2002 年6月学会上网后,我认为当代中国处于社会变革的伟大历史时期,而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并非海事律师而是人权律师。从事人权律师既不能赚钱,又风险巨大因而罕有律师敢于涉足。我天生喜欢冒险的精神加之刘荻、新青年四君子(徐伟、杨子立、张宏海,靳海科)、罗永忠、杜导斌事件,文字狱不断,使我感到中国政治法律体制存在严重弊病,若不改革,中国决不会有前途。现行的中国司法体制实质上在逼良为娼。诱导许多中国律师成为皮条型的说客,完全没有人的尊严。整个中国司法体制日益黑暗,司法不公已经司空见惯,人们皆明白但没有人敢于改变或试图改变,唯有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我的性格属于那种敢想敢干,诚实正直勇为天下先的类型。既然人们皆不敢为,总得有人带头。我的执业格言是:一不怕死,二不爱钱。使得我做事出发点与众绝然不同。我想能为中国的法治,为中国实现思想言论舆论出版教育讲学的真正自由有所贡献,今生也就没有白活。因为没有这些基本自由,人过的不是人的生活而是奴隶的日子,中国决没有明天。这些就是我最终决定转行的真正原因。
我之所以从功成名就毫无风险的海事律师转变成风险巨大收入低微的人权律师,首先是由于1984年我因哲学沉思,提出了一系列独立政治哲学思想观点而受到中共政治迫害,亦即根源在于我的政治哲学思想;后来通过大量阅读进一步了解了真实的当代中国历史,我认为中共一党专制独裁政体,从根本上违背了自然生态和社会政治生态平衡原理,违背自然规律,违背上帝旨意即[道],因此中共专制暴政是中华民族近60年来灾难深重和国人一切苦难的总根源。为彻底终结国人的苦难,复兴中华民族精神,创建一个真正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联邦新中国,必须首先彻底终结中共专制暴政,因而我宁愿做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掘墓人。具体言之,首先是因为中共因我的政治思想长期对我政治迫害;其次,国际互联网促使我成为人权律师;再次,中共任意封杀促使我变成人权律师;最后,因中共滥用文字狱最终使我成为人权律师。
首先,中共因我的政治思想长期对我进行政治迫害。
(1)1984年2月,因公开提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毛泽东关于内外因关系论属偷换概念。生态平衡原理自然环境中因子越多,其自净能力越强且呈等比级数增 长;同理一个国家的人民思想越活跃,对防止社会灾难的自我调节能力越强也呈等比级数增长.我认为这是党禁报禁开放的哲学基础. 结果被党总支强行关入精神病院洗脑21天!
(2)1988年1月,因在情书言及"人民民主专政是虚假的民主真实的专制","人事制度是反动的"及若干情话,司法部竟据此取消我的律师资格一年!
(3)1995年12月,因进口智利鱼粉品质争议案得罪了北京刘红宇律师(其父刘复之曾任司法部长公安部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他通过司法部责令司法厅强迫我作检讨,我的律师执业证被强行扣压半年。
(4)1997年12月,因任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被告的辩护律师得罪了福州市政府,市委指令公安数次威胁恐赫甚至制造车祸加害。
(5)1987年和1991年因政审"此人思想反动,不宜从事涉外工作",我两次考取上海海运学院国际海商法研究生均被拒之门外。
(6)此外,中共长期对郭律师实行封杀,尽管我主办过众多大案要案,且系著名的学者专家型律师,但媒体从未报导过我的骄人业绩。自2003年6月起,中共严令各新闻媒体不得报导任何有关郭国汀的信息。
其次,国际互联网促使我成为人权律师
2003年1月中国律师网技术升级,得自行上载文章无需经审批而此前传统媒体全部被中共撑控,根本无法自由表达思想评论,这是促使我成为人权律师的客观条件。
再次,中共任意封杀促使我变成人权律师
2002年6月,首先在北大法律信息网设立专栏,成为最受欢迎的作者。随后在中国航运网,中国保险网,中国海事审判网及中国律师网设立专栏,发表了200余篇法学论文,案析,评论及代理词与辩护词后,上载《大学日记--哲思飞天》随后不久被强行删除并叁次封锁我的ID与IP。为捍卫思想言论自由权,我与众律师网友们展开了充分的讨论争辩,提出唯有思想言论舆论新闻出版结社教育讲学的真正自由才能救中国等一系列主张,赢得了绝大多数年青律师的支持和赞誉。
最后,因中共滥用文字狱最终使我成为人权律师
2003年1月,网络作者刘荻、新青年四君子徐伟、杨子立、张宏海、海科、罗永忠和杜导斌先后因在网上发表讽刺文章被逮捕判刑,因认为思想言论自由是国人依宪法得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可让与的基本人权,我均公开声援并为之抗辩。
2003年2月10日我应邀在北京大学作"如何成为一名伟大的法律人"演讲,提出了"智、知、勤、信、友、勇、恒"七项原则;同年12月在武汉大学作"如何成为一名优秀而伟大的律师"演讲,受到学生们的热烈欢迎。2003年7月1日,与李建强律师一道共同发起"关于废除或修改刑法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致全国人大和胡锦涛的议案"中国律师首次集体上书签名活动。作为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为郑恩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案、师涛[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杨天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马翔[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张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法官李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瞿延来、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张惠等法轮功讲真相案;王水珍、马亚莲、周大烨、苏州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历史文化街区、苏州依丽人制服厂强制拆迁案及辽宁矿难受害者损害赔偿案等闻名海内外的人权大案要案进行了强有力的抗辩。
2008年6月17日于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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