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孙文广:坚决捍卫愤青的游行示威自由

 2008-04-23 13: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最近,很多大城市相继发生"愤青""反藏独",抵制"家乐福"的示威游行集会活动,起因据说是"家乐福"的法国股东支持"藏独"。这些示威活动愈演愈烈。产生了很多争论。

伏尔泰讲过:我不赞同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同样,我也不同意"愤青"的很多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他们游行示威的权利。

" 愤青"是中国的青年公民,他们像其他人一样拥有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愤青"者,一般认为,他们是些十分迷信cctv、迷信官方媒体、背诵教科书的优秀学生。他们容易激动,容易愤慨,他们有激情,有自己的认识,现在要用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他们的宪法权利,我要捍卫他们的权利。

现在问题是,与这些"愤青"持相反观点的人,是否也允许他们公开表达。在中国媒体上,不许人们批判官方的决定,这很不公平,在中国不允许反对人士组织游行示威,集会,组织这些活动的人都会被扣上"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的帽子,其结果是,人们无法了解很多被掩盖的事实,使得很多骗术无法揭穿。

今年八月就要在北京举办奥运,在这之前,中国的执政党和政府一直在号召人们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环境,要举办一个成功的奥运。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怎样才能和谐?怎样才算文明?只有按照宪法,让公民履行自己的权利,让公民有充分的表达渠道,这才有和谐之道,文明之道。

如果出现不同意见时,刻意打压一方,纵容另外一方,这是不会有和谐的。对当前可能出现的游行、示威,希望当局站在宪法的立场上,给予保护,不纵不枉。

为了开好奥运,我建议政府开放媒体,不但开放国内的媒体,而且开放海外的媒体,使民众的不同观点、不同意见,都有发表的管道,使他们的情感有舒解的途径,这样才能够缓解民众过于激愤的情绪。

对中国的《游行示威法》,过去很多人对其提出批评,说这个法律应该改名叫做《禁止游行示威法》,这部法律给民众行使宪法权利设置了重重障碍,实际上剥夺了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

在《游行示威法》制定后的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民间自发组织的游行、示威没有一次是被政府批准的。而政府又反复地以"未经批准"为由,把民众正当的游行示威,定性为非法游行,大肆抓捕,实际上是在剥夺公民的神圣权利。

现在"愤青"们的游行、示威、集会,他们的思想观点,和党报宣传的完全一致,请问,有什么理由去打压、去抓人?火实际上是当局点起来的,用什么办法将其熄灭?还像几年以前,像2005年对待反日游行那样,抓几个人,把事态平息下去,还是按照宪法精神保护公民的游行示威自由的宪法权利,让不同的观点都表达出来,让宪法精神、包容精神深入人心,以求真正的和谐、文明。当局能否做到这些,我们将拭目以待。

2008年4月21日于山东大学
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来稿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