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生"与"非党歧视"
多年来,高校推行"选调生"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选调部分学生,毕业后到基层政府等机关工作,他们将享受公务人员待遇,这部分学生被称为"选调生"。有关选调生的政策可以追溯到1992年(注一)。
"选调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即享受公务员待遇,而且从一诞生就有着光明的政治前途,所以这个金光灿灿的饭碗吸引了不少为找工作而殚精竭力的大学生们。
就是这个香饽饽,大多数大学生却只能对之望洋兴叹,追究原因是,招录"选调生"时有苛刻的条件和"非党歧视"。依山东招"选调生"的简章(注二),选调生的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党员"在大学生中的比重不足百分之十,而且主要学生干部多是中共党员,这就把近百分之九十的非党学生排除在公平的竞争之外。大学生就业,应该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能者上,劣者汰,按各人的能力分配位置,而不应按"政治面貌"推荐"选调生"。
(二)大学生对"选调生"制度强烈不满
中共中央组织部要求选调生必须"品学兼优",但是有大学生在问:根据什么认定中共党员一定是品学兼优?一位应届大学毕业生说:"中共党员是经过党组织自己的程序讨论通过的,他们的选拔标准我们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很恶劣的党员,你可以说这只是一小部分,但是就是这一小部分也仍然能够享受非党员享受不到的待遇,请问,合理性何在?"
有什么理由认为非中共党员就不是品学兼优的,而把他们排除在选调范围之外?如果认为中共党员都是品学兼优的,难道非党员就没有品学兼优的?为何惧怕"品学兼优"的中共党员与非党同学一起参加考试呢?有的大学生说:"就是陪考我也愿意!"
中共组织部门公开地要求"选调生"必须是中共党员,看似对共产党员的优厚待遇,其实昭示了党员能力之不足,某些党员需要国家专门出台政策来保护他们的先天不足和弱智吗?如果是真正有实力有自信的党员,应藐视这一优待,选择与其他同学同台竞争的方式,进入政府机关!
(三)大学中的"选调生"制度应该废除
当前报送"选调生"的制度存在明显的歧视性条款,应该废除这个制度。增加没有歧视规定的公务员招考名额,让大学生在公平的考试中,去竞争公务员的职位。
多年前大学招生中也有保送制度,其中多有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者,为有权有势者提供了方便之门,为肖小之辈提供可乘之机,遭到社会非议,最后在一片反对声中,保送制度被废除。现在大学中的"选调生"制度也应该废除。
注一:1992年4月10日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选调生部分》
注二:《山东省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2008年2月29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13655317356)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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