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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入世七年后中共仍刁难欧洲在大陆企业

 2008-02-18 02: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加入世贸组织7年后,中国有关部门仍对欧洲在华企业进行系统化的刁难。"这是"经济周刊"本周题为"外国驻华企业大失所望"文章的开场白。文中介绍了中共政府在企业政策上"内外有别",甚至故意限制外国企业发展,以保障本国企业优势。德国之声摘译如下。

文章这样写道:"德国安联保险集团驻上海分公司的副总裁用‘惊人的速度'形容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了医疗、人身以及财产保险的好处。如果有可能,安联集团希望能扩大在中国的业务。然而实际操作并非轻而易举。中共政府对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有限制,每年不得超过2家。而对100多家中国保险公司就不存在这个限制,根据经营能力,他们想开多少家分公司都可以。

"大部分欧洲驻华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律师事务所都有类似德国安联集团在中国的遭遇。中国在2001年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理论上讲,这也意味着中国在服务行业向世界敞开了市场的大门。而事实上,中国对来自欧洲的服务领域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设立了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中国官方惯用的解释是,中国处理外国企业驻华申请的办公人员不够多,所以在办事效率上受了限制。实际上中国是故意拖延时间,有针对性的限制外国企业在服务业对华投资,从而确保本地企业的竞争优势。

"外国银行要想在中国开设分行非常困难。中共政府以金融行业在经过了艰难的改革后还在创立阶段为由,规定了外国银行每年只可在中国开设两家分行的限制。对于外国银行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包括存储、信贷等等都要向中国行政部门提出特殊许可申请。申请的审批过程往往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而审批之后中国经常会以外国银行驻华分行的规模过小作为理由,驳回该行设立分部的申请。

"打开中国市场最为困难的还要属音乐制作行业。中国市面出售的近85%的CD都是盗版产品。中国因特网上提供的歌曲99%没有正规版权。哪家外国唱片公司想在中国正规合法销售CD,先要冲过行政机关设立的重重关卡。一张CD要经过至少3个政府机关的批准才可发行。审查机关之一是媒体管制机构,要确保每首歌曲歌词内容不涉及敏感政治内容。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很能理解欧洲公司对中国大失所望的原因。在2007年底欧盟高级代表团访问北京时,曼德尔森把中国的市场准入作为首要议题。他表示,我们欧洲的企业只希望能够获得均等机会,就像中国企业在欧洲受到平等待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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