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杀害女同学山东被抓
西安一所中学高三原在校学生赵大伟出生于河北省雄县,被捕前住西安市友谊东路其伯父家。 2006年5月20日,赵大伟趁其伯父、伯母回原籍老家无人看管之机,产生强奸、杀害女同学素素的念头。5月23日上午,赵大伟给素素发短信,谎称其与伯母闹矛盾,让素素来家里帮助解决,素素信以为真。当日中午12时许,赵大伟从学校将素素带至其住处。进房后赵大伟用绳子绑住素素的双手,用膏药和布条封住受害人的嘴巴,蒙住眼睛,对素素实施了强奸,后将其杀害。
2006年6月12日晚,不足19岁的赵大伟逃至泰山脚下一台球厅,20天的逃亡,他已身无分文。当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刑警压低声音喊出了他的名字时,赵大伟显得格外平静。
反思:是谁让他走上不归路
赵大伟被捕后,教育专家许建国在看守所与他进行长时间谈话后认为,赵大伟之所以走上不归路,是家庭教育的失败、高考的压力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共同造成的。
专家强调,当前迷恋网吧、厌学、心理郁闷,甚至有自杀倾向的"问题孩子"越来越多,这说明子女的家庭教育在新形势下已经出现了问题。为避免更多问题发生,学校和家长要采取正确的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方式对孩子"对症下药"。许建国建议,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的监控与疏导工作。同时,对待孩子,家长至少要做到"平等与尊重、了解和理解、细心和耐心"这三点。
临刑前称对不起被杀女同学
2006年1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大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大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 12月4日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院的裁定。2月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赵大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临刑前,赵大伟与父母通了十几分钟的电话,母亲称自己不该把他送到西安来读书,赵大伟则说他所做的事与他到不到西安来读书没有关系,他祝愿父母和家人身体健康,过个好年。通话时,自被抓以来,赵大伟第一次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自己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被他杀害的女同学及其家人。"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报答你们。"这是赵大伟留给父母的最后一句话。
从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到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令世人震惊的"5·23杀人案",随着注射死刑的针剂一点点推入赵大伟体内,一切都尘埃落定。但如何让悲剧和血腥远离那些正值花季的孩子们,值得我们每个人长久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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