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NCUB委托BURMA“缅甸风云”在华文媒体公开发表其严正声明。
貌强 Maung Chan (缅甸华族)授权由缅文原版翻译如下:
标题:反对无理威胁和平集会与游行
1。最近,缅甸僧侣领导各界群众进行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对此,缅甸军政府威胁:将以现有法律第127条例进行追究。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为此发表声明:我们完全反对并严正谴责这项威胁。
2。僧侣领导各界群众的当今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代表着全体缅甸联邦人民的意愿与需求。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并非预谋犯罪的行为,它是自由公开表达心声。
3。只有铁证如山地能证实预谋犯罪,才有可能动用法律第127条例。缅甸人民与国际社会都清楚明白:当今僧侣领导的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并没有触犯法律。所以,对这些集会与游行,绝对不允许动用127条例进行非法追究与无理迫害。
4。僧侣领导的群众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是和平表达意愿,乃一项基本人权,为联合国秘书长与各国政府首脑所承认。
假若缅甸军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进行暴力镇压,将是明知故犯,罪上加罪——这类弥天大罪必将面对国际法庭审判。
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 NCUB(National Council of Union of Burma)
主席:吴貌貌( U Maung Maung )
2007年9月25日
来源:
貌强 Maung Chan (缅甸华族)授权由缅文原版翻译如下:
标题:反对无理威胁和平集会与游行
1。最近,缅甸僧侣领导各界群众进行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对此,缅甸军政府威胁:将以现有法律第127条例进行追究。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为此发表声明:我们完全反对并严正谴责这项威胁。
2。僧侣领导各界群众的当今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代表着全体缅甸联邦人民的意愿与需求。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并非预谋犯罪的行为,它是自由公开表达心声。
3。只有铁证如山地能证实预谋犯罪,才有可能动用法律第127条例。缅甸人民与国际社会都清楚明白:当今僧侣领导的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并没有触犯法律。所以,对这些集会与游行,绝对不允许动用127条例进行非法追究与无理迫害。
4。僧侣领导的群众和平集会与列队游行,是和平表达意愿,乃一项基本人权,为联合国秘书长与各国政府首脑所承认。
假若缅甸军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进行暴力镇压,将是明知故犯,罪上加罪——这类弥天大罪必将面对国际法庭审判。
缅甸联邦民族委员会 NCUB(National Council of Union of Burma)
主席:吴貌貌( U Maung Maung )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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