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实验室有两个测试项目,要求必须用新鲜样品,所以这两项测试总是最先进行。我们也总是要求客户至少给我们两瓶样品。但是出于种种原因,有时候客户只能提供一瓶样品,这时候只能先做其中一项,然后马上开始另一项,每次我向新同事介绍到这里时,总是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你要追求公平,可以这次先做A,下次先做B,总之这里有一个compromise.
我是不擅长中英文混着说的,可是这里遇到一个问题,妥协这个词在中文里,尤其是在现代中文里,总觉得是个贬义词,总给人软弱,屈服诸如此类的联想。而compromise是一个中性词,甚至按照丁林先生所说,在美国历史里出现的那个great compromise, 就有了那么一些褒义了。所以把compromise翻译成妥协实际上不太恰当.妥协的是敌人,所以妥协是贬义,compromise的是对手,也许是将来潜在的伙伴,所以就成了中性甚至褒义词,从妥协到conpromise,少了一点“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气概,多了一点“移船相近邀相见”的意思。我想中美外交代表团在开会谈判的时候,对妥协和compromise的理解,肯定比我们深刻.
另外再说一个.今年我下班和老板闲聊,说到最近新招的一个小伙,我说这个小伙办事仔细,可是就是缺乏那么一点主动性,老板插了一句,他的问题就是没有ambitious.我当时一听有点发愣,难道这家伙在说反话,在这个小实验室里谁要是有野心不就是意味着要篡位吗(原谅我的定势思维)。后来我慢慢体会到,ambitious是一个中性词,意思是中文的野心和抱负合二为一.所以洋人说起ambitious,就有风险效益分析的成分,是形容现在的状态;我们说到野心和抱负,是跟据现在的结果来推断历史。既然有这样的差别,也难怪我一时转不过弯来以至于发愣.
最后说一个我们很小就熟悉的词:宪法。我们中学学法律常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我们很好理解.从字面上说,宪就是管制,既然宪兵是管兵的兵,宪法就是管法的法。后来我们更加知道,洋人也是这么办,比如美国,如果那个法律被宣布违反宪法,马上作废,毫不含糊.
让我开始感到困惑的是Constitution这个词本身,太长,原不如law,bill,act之类的词好记。于是不由得像是丁林以前质疑government 和Administration的区别一样,想到为什么这个Constitution如此特别呢。看维基百科,Constitution还是国家根本大法的意思。朗文字典也是说,Constitution(词首经常大写)是一系列法律的综合,对国家最基本的事务进行规范.
没有问题.
再往下看呢?
如果那个C不大写又是什么意思呢?
字典里有这么一句解释:"how to put things together".
如果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玩一个拆字游戏,那么,Constitution的词头Con是共同的意思,后面是组成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共同组成.这样一来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国家由人组成,每个人有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想法.但是既然同在一个国家,他(她)们需要总结一下,什么是他(她)们的共同之处.这个共同之处经过大家认同以后,就成了宪法.
有一个住在美国的老先生说过,美国这个国家和其他大国不一样.其他如英国法国俄国中国日本德国这些都是民族国家,通过民族认同可以组成国家.(当然我们现在看到民族国家人也要坐下来谈一谈,什么是我们的共同之处).美国不是民族国家,红黑蓝白黄,各色人种俱全.那么美国唯独只能通过宪法来认同.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烧国旗者辩护的律师说的一段话:"(言论和表达自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在我们见闻自己所痛恨的东西时,比遇上喜闻乐见的东西,更考验宪法第一修正案。它本来就不是为我们的喜好而设计的,我们喜欢的东西也根本就不需要一个宪法修正案(来加以保护).”因为相对于国旗这个国家象征而言,言论自由是美国人更加认同的共同之处.
具体说来,美国人的共同之处在独立宣言里说得更多,宪法只是具体的操作规程.对于这个粗线条的操作规程,美国人确实已经到了锱铢必较的地步.美国总统宣誓就职,誓言短短35个词,就提到,作为美国总统,要"preserve, protect and defens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这里我们看到3个层次的意思.打比方说美国宪法就是一坛腌萝卜,而且规定了就是萝卜,所以如果让你管这个坛子,你不能今天搁白菜,明天放辣椒,你要保证这坛萝卜几百年后还是原汁原味.然后你还得把坛子放在安全的地方,还得派人看着,重要的是,如果有人跃跃欲试,想要把坛子砸了,你要defense.defense这里我要说是反击,不能让他试试不成就这么算了,得要让他付出代价.我猜测,在尼克松宣布辞职的时候,脑子里或许出现过他曾经两次宣读过的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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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擅长中英文混着说的,可是这里遇到一个问题,妥协这个词在中文里,尤其是在现代中文里,总觉得是个贬义词,总给人软弱,屈服诸如此类的联想。而compromise是一个中性词,甚至按照丁林先生所说,在美国历史里出现的那个great compromise, 就有了那么一些褒义了。所以把compromise翻译成妥协实际上不太恰当.妥协的是敌人,所以妥协是贬义,compromise的是对手,也许是将来潜在的伙伴,所以就成了中性甚至褒义词,从妥协到conpromise,少了一点“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气概,多了一点“移船相近邀相见”的意思。我想中美外交代表团在开会谈判的时候,对妥协和compromise的理解,肯定比我们深刻.
另外再说一个.今年我下班和老板闲聊,说到最近新招的一个小伙,我说这个小伙办事仔细,可是就是缺乏那么一点主动性,老板插了一句,他的问题就是没有ambitious.我当时一听有点发愣,难道这家伙在说反话,在这个小实验室里谁要是有野心不就是意味着要篡位吗(原谅我的定势思维)。后来我慢慢体会到,ambitious是一个中性词,意思是中文的野心和抱负合二为一.所以洋人说起ambitious,就有风险效益分析的成分,是形容现在的状态;我们说到野心和抱负,是跟据现在的结果来推断历史。既然有这样的差别,也难怪我一时转不过弯来以至于发愣.
最后说一个我们很小就熟悉的词:宪法。我们中学学法律常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我们很好理解.从字面上说,宪就是管制,既然宪兵是管兵的兵,宪法就是管法的法。后来我们更加知道,洋人也是这么办,比如美国,如果那个法律被宣布违反宪法,马上作废,毫不含糊.
让我开始感到困惑的是Constitution这个词本身,太长,原不如law,bill,act之类的词好记。于是不由得像是丁林以前质疑government 和Administration的区别一样,想到为什么这个Constitution如此特别呢。看维基百科,Constitution还是国家根本大法的意思。朗文字典也是说,Constitution(词首经常大写)是一系列法律的综合,对国家最基本的事务进行规范.
没有问题.
再往下看呢?
如果那个C不大写又是什么意思呢?
字典里有这么一句解释:"how to put things together".
如果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玩一个拆字游戏,那么,Constitution的词头Con是共同的意思,后面是组成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共同组成.这样一来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国家由人组成,每个人有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想法.但是既然同在一个国家,他(她)们需要总结一下,什么是他(她)们的共同之处.这个共同之处经过大家认同以后,就成了宪法.
有一个住在美国的老先生说过,美国这个国家和其他大国不一样.其他如英国法国俄国中国日本德国这些都是民族国家,通过民族认同可以组成国家.(当然我们现在看到民族国家人也要坐下来谈一谈,什么是我们的共同之处).美国不是民族国家,红黑蓝白黄,各色人种俱全.那么美国唯独只能通过宪法来认同.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烧国旗者辩护的律师说的一段话:"(言论和表达自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在我们见闻自己所痛恨的东西时,比遇上喜闻乐见的东西,更考验宪法第一修正案。它本来就不是为我们的喜好而设计的,我们喜欢的东西也根本就不需要一个宪法修正案(来加以保护).”因为相对于国旗这个国家象征而言,言论自由是美国人更加认同的共同之处.
具体说来,美国人的共同之处在独立宣言里说得更多,宪法只是具体的操作规程.对于这个粗线条的操作规程,美国人确实已经到了锱铢必较的地步.美国总统宣誓就职,誓言短短35个词,就提到,作为美国总统,要"preserve, protect and defens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这里我们看到3个层次的意思.打比方说美国宪法就是一坛腌萝卜,而且规定了就是萝卜,所以如果让你管这个坛子,你不能今天搁白菜,明天放辣椒,你要保证这坛萝卜几百年后还是原汁原味.然后你还得把坛子放在安全的地方,还得派人看着,重要的是,如果有人跃跃欲试,想要把坛子砸了,你要defense.defense这里我要说是反击,不能让他试试不成就这么算了,得要让他付出代价.我猜测,在尼克松宣布辞职的时候,脑子里或许出现过他曾经两次宣读过的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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