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脑浏览“农民为讨6万欠款请法官吃饭,奔波14年倒贴7万”的新闻,发现网友和媒体评论员的愤怒前所未有,看来此案挑战了中国民众的容忍底线,也让很多人对中国司法公正彻底绝望。
山西曲沃农民张志祥为了讨要一笔6万元的执行款,先后支付了5610元诉讼费、8000元律师费(由于时间长,一名律师病故,换了第二名律师)、1500元申请执行费、宴请法官的上百顿饭费2.9万元、为主管执行的法院副院长安国廉购买彩电的2500元、44趟寻找被执行人司万仓的路费1万元、几次前往河南寻找被执行人司万仓的债务人娄成山的费用数千元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多元!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以外,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前后数十次到法院请求法官执行;44趟寻找被执行人,行程近万公里,花费近万元;债务以三角债的形式转移到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后,他又多次到外省寻找;多次强作笑颜请法官吃饭,在一旁添水倒酒;为了让法官依法办案,便遵照法官安国廉的吩咐,为安家买烟、酒,还为安国廉的儿子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法院要求张志祥自己去找被执行人,1995年底,张志祥总算“抓”到了司万仓,满怀希望来到了翼城县人民法院,才发现6万多执行款早就被人分了。1996年的一个早晨,张志祥来到翼城法院门前,准备自杀。老伴闻讯赶来,告诉他“还是让我碰死算了”,一番争抢,夫妻俩在法院门前抱头痛哭。
案件到今日才见诸媒体,直到翼城县人民法院告申庭庭长、在张案中独任审判员的安国廉去年去世。张志祥说:“咱们的诚心,铁树都该开花了吧?”,这样的结局,也让任何有铁石心肠的人为之动容。
在为所欲为的法官面前,张志祥的绝望、屈辱、气愤,奈何不了法官的无耻、贪婪。这样的老百姓,如果不是具备能够忍辱负重的钢铁般的意志,早就会自杀;这样的法官,缺乏基本的人性,贪赃枉法,没有丝毫国家法纪观念,更遑论天理、良心,期待这样的法官和法院为民作主,远远比不上找大多数黑社会。
“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三禁令”、“九卡死”、“红包公示”、“婚姻变动要报告”,这几年,我们出台了多少口号,在翼城县,那个农民张志祥信吗;看了张志祥的遭遇,中国的老百姓信吗?因为在这些口号的背后,还有潜规则将其抵消:中国自上到下的官员接受吃请和烟酒实际上不会被查的大背景下,针对法官的内部禁令又能起 何作用?除了社会假话成风、道德沦丧的大背景外,法院改革的方向更值得我们深思。
人民法院现已实行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第一个纲要七条措施,只有第六条为“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正廉洁”,第二个纲要共八条,只有第七条是“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都放在倒数第二的位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总结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这三大问题中,前两者是认为法官难以独立,后者是认为法官业务素质不高。这种对于“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的评估,存在方向性错误,我认为,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司法不受制约。
在任何法治国家,法官确实需要独立、中立,冷静、理性,但这都是首先解决了司法制约问题的前提下实施的。因为没有制约的司法独立,只会让独立成为腐败和徇私枉法的借口,在这种情况下,独立意味着拒绝监督;中立意味着拖延、推诿;理性意味着冷漠和良心缺失。同样,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几乎与道德素质和法律良知没有关系,高水平的博士法官的腐败前有原长沙市中院副院长,后有深圳法院副院长,这是不用论证的基本道理。
如何监督法官,实现司法制约?对此,法治国家已经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审判和执行分离,法院不承担执行职能;法官通过社区民意遴选;允许媒体旁听和评论;法官时刻接受社区民间的考评,发现法官不良行为,法官必须被开除。而现在我国法院体制的现状是:法官由官方任命,媒体报道受到多种限制,民间考评机制不存在。更重要的是,民众反映的法官问题难以受到查处,在众多的上访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针对法院裁判不公和法官不良行为的,但是法官被查处的很少,而民众被截访和打击报复的却很多。这些问题不解决,来谈什么独立和法官业务素质,岂不是舍本逐末?这样的司法改革,难道不应当进行方向上的调整?
司法受制之后才谈司法独立,应当成为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而在制约机制的问题上,少谈口号,加强事前制约和事后惩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法官进行“司法为民”、“三个代表”的教育,远远比不上一个案件的严历惩处。张志祥的一次“割肉午宴”设在翼城县委旁边的一家饭店里,赴宴法官除了 “老朋友”安国廉,还有一位副院长及几位庭长,这些人也许有很多已经早已升迁了,如果有决心将他们全部清除出法官队伍,我们的法院和司法就开始有希望;也只有建立起严格的法官制约机制,司法公正才有希望;也只有司法公正了,象张志祥一样的老百姓才有生存的希望。
2007.5.22,湘潭大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山西曲沃农民张志祥为了讨要一笔6万元的执行款,先后支付了5610元诉讼费、8000元律师费(由于时间长,一名律师病故,换了第二名律师)、1500元申请执行费、宴请法官的上百顿饭费2.9万元、为主管执行的法院副院长安国廉购买彩电的2500元、44趟寻找被执行人司万仓的路费1万元、几次前往河南寻找被执行人司万仓的债务人娄成山的费用数千元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多元!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以外,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前后数十次到法院请求法官执行;44趟寻找被执行人,行程近万公里,花费近万元;债务以三角债的形式转移到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后,他又多次到外省寻找;多次强作笑颜请法官吃饭,在一旁添水倒酒;为了让法官依法办案,便遵照法官安国廉的吩咐,为安家买烟、酒,还为安国廉的儿子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法院要求张志祥自己去找被执行人,1995年底,张志祥总算“抓”到了司万仓,满怀希望来到了翼城县人民法院,才发现6万多执行款早就被人分了。1996年的一个早晨,张志祥来到翼城法院门前,准备自杀。老伴闻讯赶来,告诉他“还是让我碰死算了”,一番争抢,夫妻俩在法院门前抱头痛哭。
案件到今日才见诸媒体,直到翼城县人民法院告申庭庭长、在张案中独任审判员的安国廉去年去世。张志祥说:“咱们的诚心,铁树都该开花了吧?”,这样的结局,也让任何有铁石心肠的人为之动容。
在为所欲为的法官面前,张志祥的绝望、屈辱、气愤,奈何不了法官的无耻、贪婪。这样的老百姓,如果不是具备能够忍辱负重的钢铁般的意志,早就会自杀;这样的法官,缺乏基本的人性,贪赃枉法,没有丝毫国家法纪观念,更遑论天理、良心,期待这样的法官和法院为民作主,远远比不上找大多数黑社会。
“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三禁令”、“九卡死”、“红包公示”、“婚姻变动要报告”,这几年,我们出台了多少口号,在翼城县,那个农民张志祥信吗;看了张志祥的遭遇,中国的老百姓信吗?因为在这些口号的背后,还有潜规则将其抵消:中国自上到下的官员接受吃请和烟酒实际上不会被查的大背景下,针对法官的内部禁令又能起 何作用?除了社会假话成风、道德沦丧的大背景外,法院改革的方向更值得我们深思。
人民法院现已实行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第一个纲要七条措施,只有第六条为“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正廉洁”,第二个纲要共八条,只有第七条是“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都放在倒数第二的位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总结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这三大问题中,前两者是认为法官难以独立,后者是认为法官业务素质不高。这种对于“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的评估,存在方向性错误,我认为,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司法不受制约。
在任何法治国家,法官确实需要独立、中立,冷静、理性,但这都是首先解决了司法制约问题的前提下实施的。因为没有制约的司法独立,只会让独立成为腐败和徇私枉法的借口,在这种情况下,独立意味着拒绝监督;中立意味着拖延、推诿;理性意味着冷漠和良心缺失。同样,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几乎与道德素质和法律良知没有关系,高水平的博士法官的腐败前有原长沙市中院副院长,后有深圳法院副院长,这是不用论证的基本道理。
如何监督法官,实现司法制约?对此,法治国家已经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审判和执行分离,法院不承担执行职能;法官通过社区民意遴选;允许媒体旁听和评论;法官时刻接受社区民间的考评,发现法官不良行为,法官必须被开除。而现在我国法院体制的现状是:法官由官方任命,媒体报道受到多种限制,民间考评机制不存在。更重要的是,民众反映的法官问题难以受到查处,在众多的上访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针对法院裁判不公和法官不良行为的,但是法官被查处的很少,而民众被截访和打击报复的却很多。这些问题不解决,来谈什么独立和法官业务素质,岂不是舍本逐末?这样的司法改革,难道不应当进行方向上的调整?
司法受制之后才谈司法独立,应当成为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而在制约机制的问题上,少谈口号,加强事前制约和事后惩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法官进行“司法为民”、“三个代表”的教育,远远比不上一个案件的严历惩处。张志祥的一次“割肉午宴”设在翼城县委旁边的一家饭店里,赴宴法官除了 “老朋友”安国廉,还有一位副院长及几位庭长,这些人也许有很多已经早已升迁了,如果有决心将他们全部清除出法官队伍,我们的法院和司法就开始有希望;也只有建立起严格的法官制约机制,司法公正才有希望;也只有司法公正了,象张志祥一样的老百姓才有生存的希望。
2007.5.22,湘潭大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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