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乡市市委书记吴天君进一言
我知道在这里进言无用,但不说不快。
连维良书记现荣任洛阳市长,他在新乡任上没有向老百姓滩派一分钱。而您荣升新乡市委书记后却将"遵手"伸向百姓的口袋,连书记走后你立马推出上班职工每人240元的植树费,进而向市区住户每户收取年60元的拉圾费,再有就是各办事处借、离退职工认证,而搭车收费。您这样做我知道是想把新乡市搞的更好,但广大老百姓是反对的。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这是常理。如果硬要滩派就把目标指向公务员、外资、私企、个体爆发户,而不是这些每月只拿几百元的普通百姓。
本人是河南新乡下辖卫辉市一个所谓工职人员,拿财政工资,可怜每人要交100元植树费,限今天必须交,必须“以资代劳”.可怜那些小学教师们,一个月500元的工资,一下子去了100.根据我的了解,全部工职人员按级别不等交纳不等,我是普通职工,要100元,其他有级别的更多.不知道收这么多钱,能种多少树.能成活的有几棵.期待你们对此事加以暴光。
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6〕11号]文件精神,最近新乡市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植树热潮。
按说,这造福子孙后代的事情应该是好事,可是,这政府的文件越看越不是滋味。最近新乡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传达了文件,并且做出了具体部署。怎么部署的呢?一个核心,就是要大家掏钱,每人每年4棵树,不需要你去种也不让你去种,要按每棵树60元的标准拿现钱,《新乡日报》也跟着要公布出钱进展,规定月底完成筹资任务。
文件上讲,“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多方筹措资金。”这既然是市场化运作方式,让职工拿钱是怎样的市场化?义务植树是法定的,职工愿意去义务植树,乐意去履行义务,可是,作为政府一级专门下文,强调筹措资金要“重点通过以资代劳方式”来进行,实在是让人搞不懂。“以资代劳”是法定的吗?如果什么都要用以资代劳的方式来运作,那么国家就可以不用设立监狱了,所有判了刑的犯人只要以资代劳就可以了。如果说用这个比喻偏颇了些,那么,作为一级政府,强调公民尽义务要重点“以资代劳”,究竟是在提倡什么?到底是在鼓励什么?
话又说了回来,这个森林公园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科普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区是要市场化运作的,将来公民进公园也是要作为游客买门票的。你拿公民的义务为你的市场化做无偿投资,符合你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么?你拿公民的义务为你的市场化政绩做投资,是不是太象政治流氓了?
通观整个文件,字里行间都是出力不行必须出钱,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钱”字!打着让公民尽义务的幌子,行着摊派的把戏,让公民的腰包为自己的政绩添采,让百姓的血汗为自己的脸上贴金,让职工的血汗钱给现代资本家做无偿的本钱!
这样的政府,究竟是谁的政府?这样的义务,还有什么义务的滋味?
最近,新乡市为了凤凰山绿化,扣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每人240元的植树费用,在广大新乡市民中,引起了很大的反映。大家议论纷纷,对政府这样的一个决策很是失望。每人240元的扣除金额,大了些,武断了些。现在,大多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800元左右,一下就扣240元,将近30%的比例,对生活影响比较大。240元对一个失业人员,已经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而这样大的一个工资比例,政府在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就这样决定了,而且是立刻就从当月的工资里全额扣除,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让人很难接受,可还必须接受!!!!!
其实对于这样一个绿化工程利国利民,是件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办好了,用这样一个硬性摊派的方式来筹措资金,是很不合适的。政府应该做自己能力所能达到的事情,不能好大喜功,做形象工程。更不能强行摊派,来做自己的政绩工程。这样会毁掉自己形象的。
这次摊派搞绿化的政府文件听说都下发了,但一直没有看到。只是单位领导代为传达后,就被扣了工资。如果有哪位网友手边有这样的文件,传过来看看。
太霸道了!想推行什么政策就推行什么政策,现在的领导,让你拿你就得拿,没办法,我们都的归他领导啊,他要出成绩啊!
钱收上去后,先开个预备会议,然后要买几辆好车。为什么?凤凰山离市区这么远,指挥部不买车行吗?开动员大会时要找国际宾馆包两层楼。你要捐那么多的话。估计能让那些龟孙子们花上半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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