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惊人版处级干部贪污腐败案,涉及金额1.2亿元(强人版)
——四川省展览馆(四川科技馆)现任馆长秦勤、书记王林安巨额贪污的故事
我们是四川省展览馆(四川科技馆)的部分知情人士。我们给您们写信,如实举报本单位法人馆长秦勤同志及党委书记王林安同志为首的领导班子集体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暨挥霍巨额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活动,请求中央能够重视起来,避免国家资产的巨额流失。
秦勤,男,51岁(1955年10月出生,四川成都市人),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员,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调任四川省展览馆馆长至今,正处级。
王林安,男,51岁(1955年09月出生,河北任县人),大专学历,中国共产党员,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处副处长调任四川省展览馆党委书记至今,正处级。
四川省展览馆(四川科技馆)原系在成都市市区内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出租写字间、出租经营场地供证券营业部交易使用为主的较大规模从事服务业的省级行政事业服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固定资产总额3.5个亿以上,是四川省暨成都市的重要会展举办场所之一,重要的金融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该馆现有行政事业编制内职工210余人,截止2004年底在岗在职职工仅约100余人不到,其他110余人全部系离退休(养)职工,另外现有多名临时聘用的合同制员工。
四川省展览馆(四川科技馆)虽是行政事业单位,但从1981年起放弃国家财政拨款,实行自收自支,主要承办展览会展销会以及场地租赁业务。从1995年6月秦勤担任馆长、王林安担任党委书记起,每年的经营收入都保持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扣除各项折旧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福利费开支等,每年的沉淀下来的净现金额都在1200万元以上(因其单位展览大楼的产权至今仍不清楚,至2004年底仍暂挂记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名下,收入来源绝大部分是物业租赁的场地收入,利润率很高,此数字可以请审计部门审计核实逐年的真实情况)。我馆在1995至2004年近10年多来的累计1.2个多亿元的净收益,都快被秦勤、王林安这两个大腐败分子捞空流失光了。
为此,曾经不断给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司法机关写信,如实反映秦勤、王林安同志的腐败问题,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秦勤、王林安甚至在单位内部召开全馆职工大会上公开讲,来查的工作人员都是查不出问题的,他的账都是请财务专家做的,专门对付财务监管和审计部门的,并时时还说起省上(指省政府办公厅)有人支持他、是他的强力后台。显然,他们违法犯罪活动肯定是有“黑”与“白"的保护伞的。
挪用3400万元人民币巨额公款炒作沪、深A股票,造成500万元以上严重损失。
更为嚣张的是,同志们多次规劝秦勤、王林安同志不要未经职代会同意认可,就拿国家和集体的钱去炒股票,更是与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金融管理条例的规定相悖的,何况那个市场风险很大,这样做是经济犯罪。他们不仅不听劝告,反而还在全馆职工大会公开讲,单位的钱不能放在银行里,就是要拿去炒股票,去挣股市上的钱,结果亏的很惨,给国家和集体再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中在2004年1月至2月份先后投入3400余万元,以该馆设立的成都正方投资公司和成都万丰餐饮有限公司的名义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四川长虹(股票代码:600839)进行炒作, 至2004年6月30日四川长虹股份公司公布半年报表时,显示其成为第6大流通股东(成都万丰餐饮有限公司,219.88万股,市值1699.67万元)、第7大流通股东(成都正方投资,199.66万股, 市值1543.37万元),结果在当年第三季度内股价大幅下跌严重亏损割肉出局,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根据我们的了解,秦勤、王林安同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贪污及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实际违法情况可能还远不止以下情况:
第一,秦勤、王林安同志通过对外参股和设立公司涉嫌挪用侵占巨额国有资产
秦勤、王林安同志1995年6月刚到任馆长的半年多时间里,艰苦朴素,工作勤奋认真。在馆内各级召开的大会小会上都是大讲为国家管理好巨额资产,为广大干部群众职工真心谋福利,曾经是全馆公认的勤劳廉政的好领导。
但从1996年4月至2004年底,秦勤、王林安同志利用单位的巨额资金积累,未经集体讨论,未经职工代表大会(从1996年至2004年底馆工会、职代会2级组织形同虚设,无法正常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责)讨论通过,私自在外参股和注册设立大量受其个人控制和经营的的公司,其表面是打着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晃子,实际是为了自己侵占私分国有资产。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参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多个(至2004年底已有多个公司先后关闭),先后从我馆转出资金在1.2亿元以上,实际已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近7千万元以上。另外,他们花高薪钱引进外聘员工,这些员工多是他的亲戚、同学或朋友,多在其设立的公司内担任董事长、经理及财务会计等重要职务岗位,负责资金的转移和使用。从而把国家集体的资本通过几次或多次分账转账就转变为了秦勤、王林安同志为首的几个人的私有资产。
以下是秦、王二人主要参股、设立的部分主要公司情况(数据可能会有一些偏差,请主管部门逐一核实):
1、1996年初设立四川省展览馆期货部,投入资金120万元,聘请本馆财务科会计王某担任经理,1997年10月,此项投资血本无归,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1996年初设立四川省展览馆服装部,投入资金150多万元,聘请本馆彩扩中心冲洗员陈某担任经理,1998年9月,此项投资血本无归,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1996年底设立四川皇城花卉种植中心,先后投入资金700多万元以上,聘请本馆苏某担任经理至今,近9年未向馆内交回一分钱收益,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实际上该公司累计8年净赢利在600万元左右,但这些赢利却被秦某、王某、苏某等人挥霍侵吞了)
4、1997年3月设立四川三维装饰材料公司,投入资金100多万元,聘请本馆食堂厨师王某担任经理,1999年6月,此项投资血本无归,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1997年7月与民营企业汤某所有的四川省长江热缩材料公司共同设立成都德利热水器有限公司,先后投入120万元,2000年3月,此项投资血本无归,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1999年8月设立四川展览馆证券部,由我馆出资产场地与国泰君安及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联合经营,投入资金700多万元,购买电脑设备1200多台,时至今日,此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经了解,该批电脑系在秦勤同志安排专人李某到其亲弟弟秦某所开设的电脑销售部购买,实际价值不到400万元,并且未按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按期计入我馆的固定资产。
7、1999年8月设立成都川展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时至今日,此项投资分文未收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2000年设立北京以太展览公司,先后投入资金250多万元,时至今日,此项投资分文未收回,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2000年7月,设立成都东云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1200万元。至2003年10月,土地自然升值卖出,净获纯利润1400万元。但此次获取土地升值收益未按规定计入我馆账户,全部被秦王、二人分段转移至其组建的受其个人控制的成都鹤鸣建设公司等几个壳公司名下,最后转到了个人的名下。
10、1997年底,联合新家坡投资集团组建重庆中心花园城大酒店,占20%的股份,出资1710万元。至2003年12月,土地自然升值卖出,净获纯利润2000多万元。但此次获取土地升值收益未按规定计入我馆账户,全部被秦王、二人分段转移至其组建的受其个人控制的成都鹤鸣建设公司等几个壳公司名下,最后转到了个人的名下。
11、1996年10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秦、王二人擅自决定受让其同学吴某所持有的成都华洋大酒店股份,联合新家坡投资集团修建成都花园城大酒店,出资2600余万元。截止2004年10月,分文未收回。至2004年底,四川省展览馆的股份全部失踪,全部被几次分账、转账后过户成为其私自设立的成都正方投资公司和成都万丰餐饮有限公司的名义下的股份了,国有股份就这样被私分了。
12、2002年8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秦、王二人擅自决定花费30万美金向购买美国一家快餐公司在西南数省市的开办权,联合新家坡商人张某开设成都万丰餐饮有限公司,先后出资1100多万元开设5家快餐店。至2004年10月,5家店中4已全部倒闭关门,仅存1家也是亏损严重。此项投资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13、2001年9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秦、王二人擅自决定花费150多万元在湖南长沙开设仁和川菜馆。至2002年底,因严重亏损,该川菜馆后被长沙蓉泰实业公司接手。时至今日,此项投资分文未收回,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4、1999年8月至今,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秦、王二人先后私自安排财务科长吴某动用单位资金2千多万元以多个下属公司及亲信王谋等个人名义,参与国内股票市场申购新股、炒作A股,造成直接重大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第二,秦勤王林安同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
秦、王二人作为一个单位领导,都有着20多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员,竟然置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为耳边风,三番五次的动员和命令下属不能按中国的政策规定去做工作,并把他们数十次到欧美国家及新加坡考察的体会和感受的精华告诉大家,就是事事必须要按资本主义国家的方式去做。更为嚣张的是,竟然反复教育员工,说他们需要哪一级干部帮忙,按资本主义国家的方式就能做到,多次扬言,如果他们需要借助的共产党的官员如果不贪污腐败,他们就把他用金钱打腐败,1万不行就2万,2万不行就5万,5万不行就10万,直到送的他腐败为止(这些完全属实,可以请有关部门逐一核实)。真的是难以想象,有这样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竟然还隐藏在党内,还长期担负巨额国有资产的管理者,一个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处级)的领导。
从1996年春节起,秦、王二人先后每年给省政府办公厅的某些个别领导,赠送我馆在外设立公司的股份和巨额现金,平均每年仅送的现金就在百万元以上(这些数字完全属实,可以请相关部门审计核实)。所以,他们二人在职代会上经常吹嘘,他们给省政府办公厅做了大好事,谋了大福利,省政府办公厅个别人是全力支持他们的,不怕谁去举报他们,来查的人都是他们的哥们儿。
但其实我们馆内员工都十分清楚,他们为什么敢这样拼命的捞钱,是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疏于对他们的监督管理密切相关的,任由他们把馆里的钱基本上全部转出了馆。单位发展大这10多年来,积累的巨额资产都快被秦、王二人掏空挥霍尽了,反而还倒欠银行不少贷款,从未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过一次公示公布。
看来,省一级的部门也有人陷进去了,而且应当还陷得很深。这就是省一级个别部门的人处处维护秦、王二人,想方设法对审计审查他们进行设障阻碍的根本原因。一般省一级别的审计对此二人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是难以查出该二人的重要违法犯罪活动的真实问题。
第三,秦、王二人同志拥有巨额的来源不明的资产。
单位内部的人都知道,秦、王二人在单位的对外巨额投资和土地建设等项目上大捞好处。
秦、王私自注册设立多个空壳公司,把本馆转出的1.2亿元巨额资金,对外参股控股设立的大部分公司的部分股权反复转账,最后转移至个人名下,实际上成为了其个人的财产。其中2002年底,秦、王二人未经职代会讨论决定,私自新设立成都正方投资有限公司,公司5000万元的注册股本金,其中王以个人名义出资有100万元,秦以个人名义出资有95万元。另外有1100万元被秦、王二人因不方便记在其本人名下,便安排到他的4个亲信名下(吴某350万元、于某250万元、孙某250万元、梁某250万元),实际上把国家的资产私分成为了个人的财产。
2000年10月,秦、王二人决定在馆内建设约18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并亲自安排亲朋好友董某负责全部项目的修建,把本来预算800多万的停车场,硬是通过几次追加费用到至了1700多万(此数字是秦在全馆职工大会上公布的)。董某按照秦、王的安排,把工程先后分段分区包给了40多家建设公司参与工程修建。2004年省、市建设专家对此项工程的的评估造价值在900万元以内。
2004年8月,秦、王二人以个人名义购买成都市大石西路某处二楼商铺两间,每间价值逾100万元以上,因不方便记在其本人名下,便安排到他的2个亲信名下(吴某100万元、王某100万元)。
2001年4月以来,秦、王二人以四川省展览馆的单位名义,出资及为合作方自然人张某垫支共400多万元,在西安市开设陕西国力仁和餐饮有限公司。该公司年赢纯利润在600万元以上,这几年挣的1200余万元只有约500万元不到转回馆里,还了本金,另外的全部被他们及合作的自然人张某私分了,公司也成了他们私人的公司了,和四川省展览馆无关了。
2001年10月以来,秦、王二人以四川省展览馆的单位名义,出资200多万元,在成都市蜀汉路开设成都三鑫餐饮有限公司。该公司年赢纯利润在300万元以上,这几年挣的500余万元只有约200万元不到转回馆里,还了本金,另外的全部被他们及合作的自然人尹某侵吞私分了,公司也成了他们私人的公司了,和四川省展览馆无关了。
2001年6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秦、王二人擅自决定联合成都宏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朱某设立成都花溪温泉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单位先后投入1200万元以上,全部被其转移至个人名下。
尽管秦、王二人绞尽脑汁,想法设法的做各种分账、转账工作,把国有资金、股份转移到个人或受其个人控制管理的公司里,甚至于他们打着到国外考察的晃子,多次勾结新加坡外商,甚至于想方设法把资产转移到新加坡。特别是2004年6月以来,因我馆可能面临改建成四川科技馆,秦、王二人也可能因而退出馆领导的职位,他们二人一边急于把国有资产尽快转到其私人和其私人控制的公司名下,甚至还妄想把其私自设立的成都正方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是国家财产)计划拿到新加坡买壳或其它方式上市;一边想方设法去找路子、拉关系,勾对领导,蒙蔽省领导,争取把四川科技馆的领导位子捞在手里,以便掩藏他们过去的违法犯罪行为。
尽管如此,但我们始终都相信,秦勤、王林安同志只不过是在尽力掩盖自己的贪污腐败犯罪行为而已,我们不愿意看到四川省的又一个刘中山、郑道访出现。
我们恳请中央密切关注秦勤、王林安同志的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暨挥霍巨额国有资产的违法腐败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腐败分子外逃,给国有资产造成更大的损失。
2006年3月
(下次公布财务经理吴某的电脑资料)(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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