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山西汾阳矿难真相
2007年3月26日下午3时左右,山西省汾阳市杨家庄镇南村的第三煤矿(杨家庄镇原南偏城煤矿三坑主井)发生土制炸药燃烧事故。4月1日,汾阳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领导3月28日接到反映后立即派人查访,但没有得到有效线索。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当晚在井下作业的两个班工人有40人左右,绝大多数是陕南农民。至发稿时,已确证有9名陕西籍民工死亡———
汾阳发生煤矿爆炸事故
2007年3月29日,读者投诉称山西省汾阳市杨家庄镇南村的第三煤矿发生土制炸药燃烧(爆炸)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人以上,事故被煤矿方面瞒报。
经初步核实确认事故存在后,记者立即联系山西省安全生产监察局、吕梁市安全生产监察分局。当晚11时,记者赶往汾阳市一家宾馆时,吕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局长张志刚已经召集汾阳市有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商讨事故调查方案,安排抢险救助方案。
3月30日一早,记者赶往事发现场,看到荒凉的南大山深处,是一个狭长的山沟。山沟中,一个大型的煤矿绞架被推倒,位于此处的南三矿上没有一名矿工,周围的简易房屋也已大多被推倒、砸碎,杂乱的场地上有许多矿工们留下的崭新衣服、物品等。翻开沉重的简易房屋架子,两个多小时的连续搜索,记者终于从废墟中陆续找出了一些笔记本、烟盒、书本。接下来的两天内逐步查实:3月26日早8时,两班陕西籍矿工共40余人前往矿下生产。下午3时许,暗藏于井下的炸药库发生爆炸(或燃烧),现场最少10人死亡。晚上11时,其余的幸存矿工侥幸逃亡。
3月30日,吕梁市、汾阳市有关部门开始派人赶往现场抢险,但连续查寻,始终没有发现遇难者矿工尸体。
4月1日下午1时,汾阳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月28日,该市领导接到有人反映,称南三矿发生矿难。市领导立即派人查访,但没有得到有效线索。3月28日至3月30日,国家安监部门、山西省安监部门、吕梁市安监部门陆续就南可能发生矿难的投诉作出批示,要求当地立即组织抢险,严查涉嫌事故现场。
确定事故被矿方瞒报
4月2日,通过记者提供的从汾阳市南三矿捡拾到的两个笔记本和一些碎纸片,两地记者从中捋出了一份较为详细的40多人矿工名单,并确定了部分矿工的籍贯。整理后的材料显示,汾阳市南三矿矿工大部分来自陕南地区,集中在城固县、勉县、南郑县、镇巴县和略阳县。
4月3日,记者通过在汉中市城固县天明镇的调查,被深度隐藏的汾阳矿难真相逐渐清晰起来。
杨庆新,城固县天明镇上街人,3月26日下午2至3时死于汾阳矿难。记者见到杨庆新的妻子、女儿以及其弟时,他们正在县城一家酒店内协商有关杨庆新死亡补偿款的事情。杨庆新的妻子向记者公开了杨庆新遇难后,他们与矿上私了的过程以及私了“协议书”。
杨庆新,乳名“小黑子”,城固县天明镇人,43岁。今年正月十八到山西打工。3月27日,杨庆新的弟弟杨庆富接到矿方打来的电话告知噩耗。杨庆富等6名家属即刻赶赴山西,到达后已是深夜,他们当即被矿方安排在山西介休市城郊的一个4层楼的宾馆内。
矿方最初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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