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视欧洲为天堂,北欧诸国譬如芬兰,就如天堂里的明珠。那地方令公款消费的中国人特别向往。
上芬兰去,对拥有消费特权的中国人,钱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直接组团去旅游犯忌,得先找出个公款出国的理由,最好弄个“考察”什么的,才名正言顺的。
去“考察”得先拿到芬兰有关方面的邀请函。这对绝大多数国家的官员来说,注定是个难事,可在中国有些个官员眼里,可谓小菜一碟。怎么着——伪造邀请函呀!于是,一个由10名中国反贪官员组成的“考察团”手持芬兰政府的“邀请函”从上海乘机出发……
没料想,才抵达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的机场就露馅儿了,10名官员当场被机场警方拿下,“冻”了一宿后被驱逐出境。狼狈啊——这些个官员在国内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哩!如此丑闻外加这些人的反贪身份,国际媒体当然绝对不放过。于是乎,尽管不要国格的只是10名中国官员,但全体中国人包括全球华人都为此蒙羞哟!一周前我就读到了这条丑闻,终于,该丑闻“内销”了——11月29日的《中国青年报》登出一块“豆腐干”,对这条丑闻作了“特殊报道”。
本来,这条丑闻可以作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的,只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好像啥事儿都没发生过。不过,“内部处理”估计是少不了的。在一些中国人眼里,入党可以伪造,提干可以伪造,职务履历可以伪造,伪造一份“邀请函”算什么屁大的事,值得如此大惊小怪么?嘿——芬兰警方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嘿——芬兰这个国家脑子有病,10名中国官员大老远地为你们的旅游产业送银子来了,咋就不要,天下没有嫌银子扎手的呀?
嘿——这就是芬兰与中国的差别!芬兰的水、空气特干净,首先是因为芬兰是个“干净的国家”,是个被民主和法制的阳光照耀的“负责任的国家”。
而且,得益于中国与芬兰是友好国家,人家的警察对来自中国的“准同行”还是挺客气的。否则,伪造芬兰政府的邀请函,定你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也不是没可能呀。最起码,定个“欺诈罪”是没有问题的。
这事估计惊动了中国驻芬兰的机构。“如果在芬兰,有人耍这般花招,就休想再出国考察。”——驱逐完10名中国官员后,处理此事的芬兰官员考问:“不知道中国这边如何看待这个事件?”贪渎猖獗,底层社会民生维艰,但无论如何,对反贪的、监察的、纪检的,百姓还是心存期待和寄望的。只是,这块神圣的领域也早已不是一方“净土”,整个中国社会,已经找不出一方“净土”!
腐败没有禁区,腐败前赴后继,腐败从官场发展到社会,从权力腐败发展到广泛的“亚腐败”。反腐依赖监督,监督就得有机构和队伍。只是,直到今天,“单枪匹马”的监督机构和队伍仍然“势单力薄”,对监督机构和队伍进行监督的监督难题却已经变得日益严峻起来了。
江山易得不易守,在传统社会格局内,这是规律是“真理”。可是,若能把传统社会改造为公民社会,情形就大不同了——放眼世界,这样的“江山”已经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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