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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刚到广州火车站即遭一伙歹徒轮奸勒索

 2006-10-29 11:5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今年3月1日报道了陕西汉阴未满19岁的少女阿霞(化名),刚到广州火车站就惨遭一伙歹徒非法禁锢、勒索、轮奸的恶性事件,报道后引起市民强烈关注,越秀警方迅速缉拿凶犯归案。近日,该案三名主犯李建建、李辉永、袁显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强奸罪均处以有期徒刑20年。

初来羊城 就入狼窝


  李建建、李辉永都只有二十出头,长期浪迹于广州火车站一带。两人纠结袁显遥,专门向初次来穗的异乡少女下手,骗财骗色。为了降低被害人的警觉心,他们还拉上了另一名男子“小李”(在逃)和孕妇王艳,答应事成之后平均分赃。


  今年2月7日傍晚6时许,王艳和“小李”在火车站西广场盯上了一名刚下火车的少女小白(化名)。“你是不是在等家人接你?我是你哥哥派来接车的。”涉世未深的小白就这样拿起行李跟两人离开火车站。小白被骗至矿泉街瑶台永红大街一出租屋内后,李建建等人持刀抢去她身上仅有的240元现金。次日晚,李辉永凶相毕露,欲强奸小白,遭到小白以死相逼,李未能得逞。第三天中午,这伙绑匪在收取其家人5500元赎金后,才将小白释放。

轮奸少女 三绑匪被重判


  2月18日,陕西汉阴未满19岁的少女阿霞刚下火车,就被李辉永等人以同样手法骗到同一出租屋内,并向其家人勒索2万元。他们在电话里声称:“不给钱就把她卖到酒店!”被禁锢的48小时里,小霞惨遭李建建、李辉永、袁显遥3人的轮奸。2月20日晚9时许,绑匪收了小霞亲人送来的8000元赎金,才将小霞释放。


  2月22日该团伙三度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中院近日经审理认为,李建建、李辉永、袁显遥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在绑架过程中还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均应数罪并罚。三人均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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