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贪官,多被人理解为那些身居官位、握有实权,借手中之权谋取私利、攫取不法之财的人。所谓贪色,则是指那些沉湎异性、贪婪女色、拈花惹草、作风荒淫的行为。笔者把贪官和贪色放在一起,并不是说其有什么相通之处,也不是说其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相反,贪官与贪色本属不同的范畴,是两个形态各异的概念,一定程度上讲,贪官不一定非要贪色,贪色也并非一定会成为贪官。但从近年媒体披露的多起重大腐败案件看,权、钱、色一体似乎形成官场腐败的一大特点:“五毒书记”张二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和金钱包养情妇一百多人;广西巨贪李乘龙凡是看上的女人都决不放过;大贪官胡长清更是渴色如命,竟叫私人老板从珠海空运供自己嫖宿;成克杰、李嘉廷、刘方仁、李纪周等省部级高官统统栽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有95%的人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有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由此可见,“自古贪官多好色”一点不假。
为什么一些贪官“好色”、喜欢玩女人?笔者以为,其实这与贪官所处的环境不无关系。长期以来,从上到下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基本上处于一种“空白”状态,只有他们来监督别人,没有人敢去监督他们。失去监督的为官者一旦贪念滋生,张口吞噬,那么定然是愈吞噬得多愈饥渴得慌,无休无止无厌。贪官有了挥霍不尽的钱,自然要找寻消费出路,不愿也不会让钱白白躺着。于是正好应了“饱暖思淫欲”的古语,在物质上得到了极度的满足之后,贪官肮脏的灵魂便蠢蠢欲动,将魔爪伸向了女色。再加上一些女人又看中了贪官有权有势的地位,两者一拍即和,一发而不可收。而贪官一旦与贪色有染,就必然会助长和加剧贪官的升级和膨胀,从而在贪财并发贪色,贪色更加贪财的恶性循环中跌进深渊。
权能生钱,钱能生色;色胆包天,欲望无边。权力一旦与金钱,金钱一旦与女色和伍,那么其祸莫大焉。胡长青、成克杰、李嘉廷、刘方仁等等之流的可悲下场,还不足以引为警惕吗?
- 关键字搜索:
- 贪官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