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刘兄借他人之口指责袁红冰是北大法学院出来的法盲,嘲讽他是个文学青年。依据是在论述法律维权的檄文中大量使用文学语言和文学手法。
南郭以为随意指责一个法学教授是法肓显然不妥,何况袁先生决非刘兄指责的那样,恰恰相反袁红冰教授是个有真才实学的真正的法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文学青年说则显然是某些心怀妒忌者对英雄才子的酸葡萄。软体动物说其实并没有大错。袁先生并非指丁子霖本身和勇敢战斗在维权第一线的律师,充其量仅是对某种现象进行的猛烈批评;多含恨铁不成钢之意,更有对某些似是而非之论下猛药之效;若用于形容总体上的中国文人,包括众多所谓大律师则是恰如其分的。至于用文学语言和手法来论述法律维权并无不可,其感染力比干巴巴的法言法语显然更易引起关注。若能将文学语言与法学论文完美结合那是再好不过的事;语言风格仅是作者独特个性的体现,没有必要千篇一律。个人好恶某种语言风格,不应成为判断人们论点正确与否的标准。袁先生的语言华贵想象力之丰在法学家群体中堪称一流令人羡慕,这决不是缺陷而是罕见的优点。
其次,刘兄指责袁是跑到国外去才敢高谈阔论做英雄状,才开始高唱英雄主义。
此论差矣。一则袁先生决非跑到外国后才开始高谈阔论做英雄的,他是个天生的英雄,也是个心无城府疾恶如仇,但富于诗人情怀,文学家素养深厚的政治思想家,更是个有赤子之心的大才子。六四学潮他积极投身其中,此后从未停止过反抗中共暴政的抗争。他自94年后卧薪尝胆重新创作出《自由在落日中》、《文殇》、《金色的圣山》、《回归荒凉》等四部史诗性煌煌巨著,对国人苦难更深层的剖析,对中共暴政有更深刻的揭露批判!其对摧毁中共专制暴政将起的作用决不容低估,只需看看中共将该四部杰作皆列为禁书即可见其对中共致命的攻击力度。坚持在国内战斗很好,在国外坚持战斗自有另一番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存在谁高谁低之分,那种认为出国即是逃跑之论并不足取。事实上流亡国外坚持战斗一点也不比在国内容易。我在国内是个小有名气的专业律师,在海外则成为一文不名的穷大律师即是明证。
再次,刘兄指责袁红冰身上却没有一点法学家的气味。他蔑视法治,公然贬斥改良,煽动革命,在分析高律师的维权合法性问题上,也充满了可笑的逻辑诡辩。
南郭以为袁先生是充满诗人气质富于文学天才货真价实的法学家,他对没有人权的中共伪法治确实不屑一顾,他对伪改良主义的确猛烈抨击,对全民大起义大革命也确实热情呕歌。这一切皆没有错!至于袁文中个别逻辑不周延的推论客观存在,有时不顾他人的感受严厉批评当然也是袁先生的缺点但同时也是极大优点,这表明他是个光明磊落直言不讳的正人君子,尽管日后行文应注重改进。至于刘兄对袁红冰先生的指责显然太过!没有人权的法治只能是伪法治,蔑视中共伪法治,批判伪改良主义,明确正确的民运大方向,为革命正名辩护理所当然。中共法院事实上已经丧失正常社会维护社会正义公道的功能,特别是审理有关政治良心异议人士、信仰自由及所有敏感案件的法官,几乎百分之百沦落成为中共专制暴政的工具与帮凶。指望通过个案推动促进中国司法公正司法正义,只能是美好善良的空想。中共不彻底跨台,中国决不可能有法治,更不可能有司法公正或司法正义。郑恩宠案,郭国汀案,朱久虎案,李伯光案,高智晟案包括李建强案等律师受中共当局打击报复案皆证实了此点!一个连人权律师的基本人权都毫无保障的社会,决不可能有人权!而没有人权的社会,决不可能有法治!
第四,刘兄认为:中国式维权本来已经超出了原来的文本意义,带有泛政治化的倾向,而高律师发动的“绝食抗暴运动”加上海外各政治势力的推波助澜,更是典型的政治化运作,维权的成分已经非常稀薄。
这里刘兄将律师维权与政治绝对对立真是对中共体贴入微,似乎要维权就不得过问政治;要议政就不得当律师。这纯属中共流氓政权的霸道观念。当年上海司法局长即曾多次言及:你不要搞政治,要搞政治就不要当律师!我为郑恩宠辩护是搞政治吗?为黄金秋抗辩或为法轮功抗辩是搞政治吗?这是流血的斗争!他甚至如是说。刘兄主张的所谓中国式的维权实质正是在中共独裁掌控立法司法审判一切的情况下,在中共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的抗辩,亦即不得公开案情,不得接受海内外采访,不得为法轮功作无罪抗辩的静悄悄的维权。这对自保当然是佳策,然而对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否最佳就难说了,更不用说推动司法进步政治改革。其实,争政治权力是最大的人权,国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彻底剥夺了57年!难道政治权力是中共一党的专利不成?!凭什么律师不得过问政治!律师参政议政天经地义理所当然!高智晟律师仅因为公开为法轮功辩护即被强行停业;三次公开致函胡温,那是高智晟还认可胡温的表现。然而愚不可及的胡温不但不保护支持高智晟,反而放任特务采用各种下流手段长期监控监听跟踪甚至暗杀手段对付一位敢于讲真话的人权律师!如果说高智晟现在介入政治,那也是被中共逼出来的;正象我--一个对极权专制政治十二分反感,单纯如童最不适宜从政的专业海事律师,如今同样被逼得走上政治之途一样!不过,南郭以为律师是最适合从事政治的群体,至少比中共那些技术官僚和真正的法肓要更合适。至于海外各政治势力之说,法轮功肯定不是政治组织而仅是修炼团体,尽管他们争信仰自由权本身也是政治权利的诉求;民运组织从事政治理所应当;反共不等于反中国。绝食抗暴当然不仅仅是维权,也必然会有政治诉求。结束中共一党专制暴政是全体不愿意做奴隶的国民的真实意愿。
尤其错误的是,刘路认为:袁其实不是英雄,不管你有时装得多么像,你是个只有到了大洋彼岸才敢敲响法锤宣布逮捕中共领导人的“伪法官”,一个隔岸煽火的起哄主义者。你的道德勇气令人怀疑,你的凌云霸气令人厌恶。
刘兄此处的反唇相讥实在离谱。南郭以为袁红冰先生当之无愧属于当代中国英雄。且不论他的四部伟大著作,亦不说他的众多雄文劲论,仅其首创民间审判中共的理念必将载入史册,至于他受200余人权组织及上万名个人授权组成的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委任,出任悉尼审判中共国际法庭大法官,实乃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法官;他即将作出的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判决同样必将永载史册。其对中共专制暴政的震憾威慑力量足以令中共贪官污吏丧胆!而中共独裁掌控下的法院中大多数法官,尤其是刑事庭审理政治异议及信仰自由案或敏感案件的所谓法官们才是真正的伪法官!他们根本没有独立审判权,没有人格更无道德勇气,唯有听命于中共独裁者的无奈。中国司法部才是伪司法部,你我均吃过该伪司法部的苦头想必深有体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是个伪律师协会,想必你也不能不同意我的论点。律师协会竟然对郑恩宠、郭国汀、朱久虎、李伯光、高智晟包括李建强律师的冤假错案全部装聋作哑,岂非货真价实的伪律师协会!当然一切罪恶的总根源在于中共邪恶党!刘兄在此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如此糊涂见解,实在令人吃惊。我注意到刘兄近来诸多是非不分的论点诸如:法轮功不是健康力量之说,中共是合法领导力量之论,袁红冰是伪法官之讥,皆是站在中共立场言说,这不能不令我怀念当年的刘路!但愿刘路仅是出于身在专制暴政下身不由已所说的违心之论。不过既违心可以保持沉默呵。
虽然敬佩刘路兄的才华,我们过去曾并肩战斗在为政治异议人士抗辩的第一线,在我受到中共当局迫害时亦得到了刘路的大力声援支持,依情依理我本应当站在刘兄一边;然而吾爱真理胜过一切。我实在无法认同刘兄对法轮功,共产党,政治的基本观点;更不能苟同刘兄对袁红冰教授的极不公正的否定性评价。
刘兄的支持者,一位北大硕士孙成志认为少一点英雄多一分成功。难道英雄是失败的根据?!南郭以为英雄多多益善,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高智晟无疑是中国律师群体中最了不起的英雄,尽管他确实不是中国人权律师的先行者;张思之、莫少平才是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先驱者。但他却是中国人权律师中大智大勇大仁大义影响和推动社会进步贡献最大的一位;当然这与天时地利人和有关。高智晟律师的成功令人羡慕,一个从业不到五年即成为司法部评选的全国十大律师之一,不到十年业已成为全球最知名的律师的自学成才者,怎能不令人妒忌?!南郭以为高智晟的作为之所以受到一些人的非议,很大程度上正是此种深埋于人类心灵深处的强烈妒忌心作崇。南郭以为我们应当象彻底抛弃中共一样唾弃此种有害无益的妒忌心。
其实,人人皆可成为英雄。中国律师中比高智晟素质优秀者大有人在,中国律师中卧虎藏龙;然而有高智晟此种大勇大智大仁大义者屈指可数。我曾说过:英雄还是狗熊往往只是一念之差。但这里的狗熊并无太多贬义,仅是说能英雄一回何乐不为。因为中国决非英雄太多,而是狗熊太多。南郭其实也是因一念之差未能成为英雄,而成为“不战而逃”的半个英雄甚至是狗熊;当然我这一念并非考虑自已或出于害怕流氓中共,而仅是不想过份伤害家庭和爱女尽管巨大的伤害仍未能避免。我也说过在全球接力绝食抗暴运动中连绝食24小时都做不到,不愿做或不敢做者,你们还能做什么?!此处指的是在此种几无风险的全民抗暴运动中,一个国人连这点勇气或牺牲都不愿意奉献,那多半是麻木不仁的表现。因为绝食抗暴运动的伟大意义不在于绝食本身,而在于他是一项人人皆可参与、表达的全民和平抗暴精神运动,并通过此运动达到唤醒民众组织集结民众;至于全球接力绝食抗暴运动要达到的目标。首要目标是要求(而非请求更非恳求!)中共当局立即停止使用黑社会流氓手段对付人权律师,维权人士及民众。其次是要求立即开放党禁,开放报禁。再次是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良心异议人士及信仰自由人士。最终目标乃终结中共专制暴政!
最后我想说的是,各方人士千万不要再做亲者痛中共流氓快的蠢事;反抗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反共统一战线内部有任何不同意见看法可以私下讨论,求同存异,也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当然对于原则性方向性的大问题,不妨公开讨论争辩,真理越辩越明,真理也不怕争辩。本文并非对刘路的定论而是提出一些不同看法,我实在不忍心眼看当年勇敢正直的建强走向反面。当然坚持在国内战斗的志士,言说有所保留加强自保可以理解也理所应当,但无论如何不必为中共流氓暴政歌功颂德或用似是而非的论道为其涂脂抹粉。
2006年2月26日于第二个绝食星期日
PS: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绝食,七日前的首次绝食可谓轻松带愉快,甚至还未意识到自已是在绝食便结束了。今天则不然,中午一过一阵阵饥饿感便侵入胃中。虽然可口食物拓手可得,且没有任何人监督。然而我知道上帝也知道,既然庄严承诺每周星期日绝食声援支持全球接力绝食抗暴运动,我便应当毫不含糊地坚持至最后胜利之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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