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先生是新竹市的房地产商,在新竹市盖了不少房子,也赚了很多钱,1992年他决定转战中国大陆,开辟第二商场。当时的他雄心万丈,选择了重庆这个尚未开发的内陆城市。他想,以他20年房地产的经验,必能称霸重庆的房地产业。
“亿元村”是唬人的宣传
到了重庆,重庆市沙坪坝区副书记谭文章热情招待,告诉他沙坪坝区是一个很有钱的区,区内有一个村一年的产值高达亿元,所以叫“亿元村”,要合作一定要与有实力的单位合作。因此,鲍扬波与沙坪坝区内的一家乡镇企业合资,1992年9月成立了重庆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投资额为205万美金,双方各出一半,各拥有50%股权,在繁华地段兴建地下两层,地上29层的“富豪商业广场”。
不过,到1994年正式开工时,中方50%的投资款还没有到位。这个时候,谭副书记才承认说,“亿元村”是“唬上级的宣传”,搞假的呐!但钱的问题不大,会想办法解决的,要鲍扬波“先垫着”。
偷贷款变投资款
他们也确实想了一个办法,趁鲍扬波不在重庆的时候,把在进行中的工程及土地,向银行抵押,贷了500万人民币,谭副书记说这就是中方的投资款。
站在鲍扬波的立场,用公司资产抵押而取得的资金,怎么能算成投资款?将来公司得负责偿还这笔借款呀!但中方认为,公司本来没有这笔钱,也没有能力贷到这笔钱,所以做为投资款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股权的纠纷就吵闹不休。但工程还是得进行,否则半途而废损失会更大,鲍扬波不得不继续投入更多的钱。
1996 年中方老板带了一群工人,半夜拜访鲍扬波说:“我已经被逼债逼得走投无路,必须把在台华公司的股权卖掉,可是愿意接手的晨光公司要以1,300多万人民币(约160万美金)让你退出公司,希望你能配合。”鲍扬波认为与他的投入及资产现值差太远,当然不肯,所以想反过来买中方的股权,价钱是中方实质投资金额的一倍,中方却嫌少不同意,磨蹭了一整夜。
白道伙同黑道威胁
第二天中方老板带来一群凶神恶煞,再次半夜敲门拜访,挑明的对鲍扬波说:“你非卖不可,你也知道前一阵子死了几个台商,到现在还没有破案呢!我不是威胁你,我实在是走投无路,卖不卖走着瞧。”
鲍扬波第二天一早去公安局报案,公安问:“你少了一条骼臂吗?你断了一条腿吗?”鲍先生回答:“没有。”结果公安很不高兴的说:“那你来报什么案!”
鲍先生去找谭副书记,谭的回答很简单:“不怕,就别卖!怕的话,就卖了吧!”最后鲍先生没办法只好卖了。晨光公司和他签了一个股权转让合约,付了800万头期款,鲍先生觉得终于解脱了,回台湾散散心。晨光公司却去了台华公司,告诉鲍扬波的员工,台华已经卖给晨光了,原台华的职员全部资遣,顺利接收台华公司办公室及公司印鉴,将“富豪商业广场”改名为“晨光大厦”,“其余的款项也就不付了”。
“台商协会”自身难保
鲍扬波为此打了8年官司,花费新台币1,000多万,用尽了各种关系,至今仍然陷入司法旋涡中,无法自拔!鲍扬波在当时还是重庆台商协会的副会长,仍然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还被黑道威胁,那台商协会又如何保障台商会员的权益呢?
台商协会的正确名称是台资企业协会,是在中国注册并由中共主导的社团,目前一共有74个。我说是“由中共主导”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每次会长、副会长的选举,都必须得到当地国台办的首肯,不然即使当选,国台办也会处处为难。不但如此,国台办还会派人兼任协会的秘书长,说好听的是来帮助协会运作,其实是就近监督,因此,受害台商想寻求协会出面解决,是不切实际的。
我想到中共在公布“反分裂国家法”后,福建省的几个台商协会会长共同发表支持“反分裂国家法”的声明,看来这背后是有原因的。◇
取自《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 2005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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