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夜里,我20年前曾在新疆喀什市拉丝厂打工时的同事费尽周章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说,喀什市法院的两名法官找他谈话,调查了解高智晟20年前在那个厂打工时的表现。我的那位以前的同事告诉调查者:“高智晟,我们全厂对他的评价是两句话,一,他是个好人;二,自学成才了不起,听说他在北京做了大律师”。无独有偶,今天早晨,另一位20年前同我一同打工的朋友也打来电话,说喀什有关部门找他,让他谈我20年前的问题,他说:“调查的人很神秘,看那情形,你一定是在北京犯了大事啦!我们很担心才打电话给你”。几千公里之外,调查我20年前打工时的“问题”,实在是不敢高看今天中共的那群衣冠楚楚的操盘者。20年前,纵使我犯有死罪劣迹,过了刑法20年的追诉时效后也不可再被追究!你兴师动众、趋数千公里之遥去调查我20年前的“罪证”,这价值在哪里呢?另一方面,法院系统介入调查行为的本身就违反了国家的宪法及法院组织法,既无民事原告诉求,更无刑事公诉追诉,你法院介入调查我 20年前的事,这是何等的丑闻。
前阶段,中央有关部委竟在新疆乌鲁木齐大规模调查我十几年前的“问题”,他们获得的一些真相令他们苦不堪言。诸如:1999年,新疆政法、人大、公、检、法等13个部门多情地授予我“新疆首届十佳荣誉卫士”称号(记得不一定准确,证书上盖了13个大印,我一回家就把它当废纸给扔了);1998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授予我“三等功”勋章,自治区政法委、司法厅等领导到会表彰,新疆自治区党报《新疆日报》以《正义万里行》报导我的事迹!据说,北京有关方面调查后是阴着脸许久不说一句话,因为他们显然不是冲这些存在去的。
最近各地反馈回的信息表明,针对我的打压、迫害是全国一盘棋,总操盘者也绝非一般角色。诸如:浙江的一位干部因两次打电话给我家,即被安全部门找去谈话,并受到严厉警告;河南的一位教师因打电话声援我,被当地公安部门谈话六小时;新疆一位朋友几次打电话关注我的问题,前天夜里一群警察突然闯到他家里,恐吓他的家人;广西的一位干部因声援我突然被公安传讯!每天这样的电话枚不胜举,这一切足以提醒人们,中共在动用全国的一切资源来迫害我。同时,这动用全国资源的权力协调者可绝不会是一个中央部委即能够解决的问题。协调、动用这一切者没有政治局常委的角色是很难做得到的。
他们野蛮及完全疯狂地打压我的目的,无疑是为了打压人民日渐高涨的依法维权运动!他们惧怕的是中国人民对法律权利的诉求而不是我个人。他们不愿意予丝毫的热情及精力与中国人民进行理性的对话、沟通来解决歧见,而是又在内心定下了“不惜一切代价”打压及杀灭的阴狠决心!这对国家、对公民、对他们自身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对权力、利益一贯的贪得无厌,已使他们彻底地走火入魔!坚持与文明为敌,坚走不归路的无知及无耻从来即是他们不二的规律。
2006年1月18日在有特务跟踪的日子里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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