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悲情的现实,一个个地都习惯性地指向社会爱心,寄望通过社会“奉献爱心”化解苦难。每一个苦难报道后,都会有类似“伸出援助之手”~“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的爱心呼唤--层出不穷的苦难出现,就有着层出不穷的“爱心呼唤”,社会爱心正遭受着苦难的过度开发。
这种公众爱心的过度开发,对社会道德生态的破坏是巨大的。
“献爱心”本来是一种主动~自由~愉悦的利他行为,正如亚当.斯密所言:人,不论一般以为如何自私自利,在他们本性中总明显存在着某些因素,这些本性的因素使他关怀别人的祸福,使别人的幸福成为他本人的必需,即使他在这别人的幸福中,除了看到这幸福而引起的快慰以外,并无丝毫利得--一个人通过主动献爱心,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他能获得一种精神上的愉悦,社会也因此而和谐。
而层出不穷苦难之后的“爱心呼唤”,则是对爱心的一种过度开发,这种过度开发剥离了“献爱心”应有的主动和自由,带有浓厚的“道德勒索”色彩,使一种本应是精神享受的东西异化为人们的一种精神负担--不是我主动去“献爱心”,而是有一种力量敦促甚至“强迫”我去奉献,这会在伤害爱心的同时让人们产生某种强烈的逆返和排斥心态。
从另一个角度看,“爱心”所产生的救助能量实际上是相当有限的,诉诸于“献爱心”消除现实中的那些苦难,根本是不可能--而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而是以为“献爱心”蕴藏着取之不竭的能量,是万能的,这必然会产生一种矛盾:热切寄望于社会爱心,而爱心因为能力有限又未能解决问题,于是就必然产生一种对爱心的苛求--或指责社会的吝啬,或对未献爱心的人进行道德质疑。从而,对能力有限的爱心无节制的开发,就在引发道德冲突的同时,破坏了社会道德生态。尊重“献爱心”的自由精神,认识到“献爱心”的有限能量,如此理性下的利用人类这种美好的情感才是健康的。
因此,在救助苦难这个问题上,诉诸于能量有限的“献爱心”是行不通的--爱心至多只能是一种辅助性的力量,完善的政府救助体系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那些苦难的出现。
突然发现我们的公共财政的一种尴尬的倒挂现象,像帮助社会中的穷人享受到各种平等的发展机会,这本属政府的职责所在,应该形成一种支撑“救助诸种社会苦难”的公共财政,但很多时候消除苦难因为缺乏公共财政支撑而依赖于社会献爱心:而像官员吃喝、公车使用等,很多纯属官员私人性的消费,应该由官员自己支付,但却有很大一个公共财政在支撑着官员的这些消费,形成“吃饭财政”、“公车财政”等等。
爱心遭遇苦难的过度开发,实际上是病态的财政倒挂之下一种病态的社会现象(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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