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形势的发展却由不得他,越演越烈的矿难,在海内外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胡温不得不正面与地方权势利益进行较量。在8月7日广东大兴矿难发生后,胡温终于决定责令干部从煤矿撤出所有个人投资。通知要求,所有在煤矿中有投资的大陆官员,必须在9月22日前全部撤资,否则将要被处罚。
这个决定本身,就是对胡锦涛的一大讽刺。首先,这个决定证明,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完全是一场与现实毫不相干的游戏。如此多的三个代表们,正发着矿工的血肉财,而“保先”教育并不能对他们有任何触动。其次,这个通知再次证明了胡温对法治的实用主义态度。一到紧要时刻,就把法律置之脑后。且不说要求干部一律从煤矿撤资,有何法律依据,当局又有什么道理,仅仅因爲官员及时遵命撤资,就可以被免予追究以权谋私的罪责呢?
责令发出后,那些大发煤炭财的官员们采取了抵制和观望的态度,过了很多天,只有极少数人主动撤资。大陆当局不得不一方面动员群众举报,同时又放宽时限。河南省就决定,把最后的时限,从9月22日,推迟至10月15日。即便如此,仍有大批官员不会从命。
最近,由于时限已过,大陆当局不得不对公众有一个交待。11月1日,大陆主要媒体都报道了当局就干部从煤矿撤资问题的一个新闻发布会。大陆当局通报,到10 月20日止,收到举报463件,官员登记入股6.53亿元,撤资4.73亿元。大陆当局承认,只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许多官员采取了对抗的态度,掩盖自己的投资。明知如此,负责督察的主要官员之一,大陆安监局局长李毅中却不敢对抗命的官员说硬话。他说:“撤出的投资可能只是一部分”。请注意,李局长用了“可能”二字,从而给自己今后留足了退路。
大陆当局的通报回避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官员在煤矿的股本总量究竟有多少?对此,当局不可能没有判断,但他们不敢把自己的判断公布于众。不敢公布的原因绝不是因爲缺乏依据,而是因爲官员撤资的数位与他们所估计的官员股金相差悬殊。大陆目前的煤炭生产总量超过了十亿吨,其中半数以上,来自私人投资的煤矿,特别是中小型煤矿。煤的出厂价是两百元左右,甚至更高。所以,来自私营煤矿一年的产值,最保守的估计也要超过一千亿元,与之对应的股金至少也有三千亿元。如果官员的股本在其中仅占百分之一,就是三十亿元,相当于现在干部撤资总数的将近五倍。问题是,官员在私人股本中的比例,绝不止百分之一。因此,不难推断,官员所占的煤炭股本,至少应在百亿以上。
当然,官员的股金不等于官员实际投入的资金。实际上许多人都知道,多数官员拥有的煤矿股份,都是靠权力得来的“干股”,也就是说,他们一分钱也没有投过。正因爲如此,胡温责令他们“撤资”,完全是不得要领,因爲他们从来就没有投资,所以也就无资可撤。
胡温与地方豪强的这一场遭遇战,明显地失败了。李毅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大陆当局在追查煤矿事故原因的时候,一定要追查背后有没有官员的股份。这就无异于宣布,责令官员从煤矿撤资的事情到此爲止。今后只要煤矿不出事故,那些隐瞒煤矿股份的官员就不会受到追究。这样一来,对于加强煤矿的安全,倒可能是一件好事,因爲官员们爲了不让自己的股权被发现,一定要增加对煤矿安全的投资。
但是,在政治的层面上,胡温与地方豪强这一次较量的失败,将对大陆今后局势的发展发生非常消极的影响。但愿此举不要像当年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失败那样,导致大局急速糜烂。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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