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见光碟 女强人幽会情人被偷拍
30岁的陈菲(化名)是我市近郊一区政府部门的女干部。今年6月27日,她突然接到一神秘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手里有一张光碟,里面是她背着老公和情人在宾馆幽会的场景。陈菲半信半疑,对方却很爽快,要她看了光碟再说。
随后,陈菲在自家过道一隐秘处果然发现一张光碟。播放该光碟,电视画面竟是她和一男子赤身裸体在宾馆幽会的龌龊场景,而且能清晰地看到她的正面头像。又羞又恼的陈菲当场将光碟掰成两截。经回忆,光碟所拍摄的正是一年前她和情人偷偷到富丽大酒店开房时的内容。愤怒之余,陈菲同时感到十分震惊:难道宾馆房间被人做了手脚?
敲诈凶狠 神秘男开价20万赎光碟
由于担心事情传开影响自己的名声,陈菲没有选择报警。此时,电话那头神秘男子开始提要求:用20万来赎回所有的性爱光碟。几经讨价还价,对方丝毫不肯让步,还扬言称已经掌握她单位和家人的联系方式,并且对她家经济状况也一清二楚。
该男子称,他专门在宾馆房间内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凡是到宾馆开房鬼混的“野鸳鸯”,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场面比较火爆的镜头,他都刻成了光碟予以保存,其中仅陈菲的个人光碟,他就刻了5张。
他威胁称,如果不拿钱来赎光碟,他将把这些画面在网上公布或者把光碟直接寄给她老公和同事。对方称,他从事该工作以来很有职业道德,只要肯配合,他从来不会伤害当事人。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陈菲果断向当地刑警支队报案求助。
狡猾疑犯竟是城区一居委会干部
类似的敲诈手法在我市十分罕见,案情迅速引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侦破。
在民警配合下,陈菲多次和神秘男子进行电话联系,试图诱其现身。但该男子相当狡猾,坚持通过电子汇款方式交易。经过连续七八天的反复试探,7月6日下午陈菲按指定账号汇过去10万元。同时,专案组也初步锁定一名可疑男子。6日下午4时许,当犯罪嫌疑人周其林骑着摩托出现在该西门转盘附近时,被设伏民警抓获。民警从周身上搜出用于作案的银行存折,并从其家里搜出大量光碟和影音接收器、监视器等作案工具。经鉴定,周其林共刻录了13对不同男女的33张性爱光碟。
更让民警吃惊的是,35岁的周其林居然是城区某居委会的专职干部。他中专读无线电专业,2001年从一家化工企业下岗。同事们评价他喜欢思考、人缘极佳,还写得一手好字,对他通过如此方式去敲诈勒索都感到不可思议。
作案手法 摄像头隐藏电视机内
周其林落网后交待,他选择到宾馆偷拍性爱录像是受电视剧启发,加上自己对电子技术比较精通,认为这种方式来钱快,还不容易栽水。
2003 年12月底,周其林就开始预谋作案。他先是去解放碑购买了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接着到富丽大酒店精心挑选了一间客房入住,趁机对房间的电视机进行了改装,使针孔摄像头完全隐藏在电视机内,并能共用电视机电源。然后,他又在宾馆附近租了一间房屋,用于遥控接收偷拍的影音资料并刻录成光碟。如此一来,只要有“野鸳鸯”到房间,周其林对房间内的场景都看得一清二楚。拍到精彩镜头后,周则跑到宾馆去跟踪当事人,伺机打探对方的姓名、单位、电话以便敲诈钱财。
由于第一套偷拍设备被宾馆服务人员无意中转移,周其林还重新去房间安装了一套,并于2004年1月至2月间进行疯狂偷拍。陈菲的录像就是在那期间完成的,周其林通过跟踪掌握了陈菲的详细信息,但当时由于心虚没敢马上作案。2004年4月,周其林通过招聘成为居委会干部,今年6月他决定选择家境殷实的陈菲实施他的发财计划。
警方提醒 入住宾馆务必检查客房
据了解,周其林为了防止露馅,2004年2月再次潜回宾馆房间将偷拍设备拆除。在那套房间居住的客人至今不知道他(她)们的隐私曾经被人偷窥。而前段时间,宾馆在检修电视机时曾发现一套偷拍设备,宾馆当时还以为是赌徒出老千。
警方提醒房客在入住宾馆时,务必要对客房作一番检查,同时,警方还奉劝市民尽量洁身自好,以防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当遭遇类似敲诈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和犯罪分子妥协私了。
律师说案 擅用专用间谍器材违法
律师指出,私自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是违法的。如果有人非法利用隐蔽摄像头作出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比如通过曝光他人隐私敲诈、报复,会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我国《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该法第29条规定,对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我国《刑法》也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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