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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现役军人控诉公检法枉法

 2005-07-18 05: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家住贵州省桐梓县高桥镇两河村,1997年12月入伍,6年奔波在川藏线上,2年在军区某机关工作。在这8年里,我未能尽儿女之孝,家对我没有实质的概念,只能想象地装在心中,更没有风花雪月,有的是直线加方框,有的是川藏线上的无数次生死考验,有的是军人的责任…… 这些我都无怨无悔,因为这是我的选择,正当我在部队安心服役的时候,家里却发生了一件让我十分痛苦和寒心的事情:2004年9月13日,我母亲张绍维与邻居发生口角,被曹明宇、林启芬殴打两次,致重伤后离去。次日送往高桥镇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部队首长出于维护军人的利益,合情合理地处理好事情,以便我能在部队安心服役的目的,特指派了一名干部到事发地与地方政府协调处理该案件,并多次发函致有关部门,希望能尽快得到处理。但转眼间,一年就快过去了,但事情还没得到合理的解决。

这近一年来,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处理这么一个事情,就这么难呢?我在外面服役,捍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那谁又来维护我家人的利益呢?无奈之举,我只好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求助,恳请各位多多关注这件事,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处理好这件事,了却我的一份心愿,在此先谢谢各位了。下面,我将情况向各位朋友简单介绍一下:

2004年9月13日上午9时许,我母亲张绍维(54岁)与邻居曹明宇、林启芬发生口角,被其两次殴打致重伤。曹、林二人手段十分残暴,附近村民都不敢去拉架,只能在旁边喊道:“不要打了,会出人命的!”,但曹、林二人仍不住手,直到把我母亲打昏过去,他们才骂骂咧咧地离去。待我母亲苏醒过来已是中午,因父亲外出不在,母亲只好撑着半死的残身爬回家,但再也动不了啦。

父亲中午回家发现母亲躺在床上,问明了情况后,当即找到组长张元庆反映案情。组长即传凶手前来调解,凶手抗拒不到。父亲下午3点左右又到村长张绍举家里请求处理,家人说“村长不在家”。5点左右又找到村支书梁龙浩反映案情,支书说,先经过组里处理,处理不好再找村里。年迈的父亲又去派出所反映。派出所说,让村里处理,处理不好再转给派出所处理。父亲又找到组长,组长再次传凶手到我家,结果等至深夜12点仍不见凶手到我家。

第二天上午9点,父亲又打电话请求村长处理,村长答应马上到,但到了10点村长都没有来。后来,连续五次打电话给村长都是如此。中午,打村长手机村长才回话说:“我已和医院、派出所联系好了,你们先把病人送到医院去治疗。”于是,我父亲把母亲送到高桥镇医院治疗。但是由于伤势严重,加上抢救不及时,我母亲于9月14日下午4时50分左右去世。

母亲的死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悲伤和内疚,我作为她唯一的儿子还没来得及尽一份孝心,她就这么去了。我想,也罢,人死不能复生,我尽孝心的唯一方法就是给她一个公道,让她死能瞑目,我相信法律是站在正义这一边,但随后的情况却让我大为地失望和寒心。

在母亲去世后,父亲向高桥镇派出所再次反映了案情,该所得知人死了的结果后说,马上去抓凶手。但实际是去故意破坏现场。该所通知县公安局对死者进行尸检,尸检的法医说:“死者无打伤迹象”,至于死者腰部、背部的青紫斑、抓痕(高桥医院病历表上有记载)是尸斑。尸检后派出所把我父亲叫去说:“人不是打死的,属自然死亡。”我父亲不服,要求等我从部队回去后解剖验尸查明真相,派出所所长说,“要解剖得拿三仟元钱找专家,但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否则不管”。

我从部队赶到派出所是2004年9月15日凌晨3点30分,我和家人以及一些村民去找派出所所长杨仕坤,他对我讲:“对方根本就没有和你母亲打过架,争吵都没有发生,更不用说抓扯了……”我要求尸检,他让我交了3000元钱,打了一张收条。当天早上9点,我和部队指派的干部以及武装部的宋干事来到派出所,他们向派出所询问情况时,该所所长、指导员都说:“人不是打死的,我们有证据,我们调查了十多人都说没有争吵,更不用说抓扯了,我们可以作保证。”随后,派出所说出了让我感到十分意外的话来,他们说:“你们要尸检,得走医疗事故鉴定这条路,我们的鉴定比较单一,鉴定不出来。”接着硬是把钱退给了我,他们还说,这是公安局鲁明副局长讲的。

下午2点30分,我同部队领导到了县卫生局找丁莉副局长,丁副局长说“不是我们的事,是公安局的事”,我们又找到公安局鲁副局长,他又说:“就应找卫生局”,就这样两家你推我,我推你,都不管。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县卫生局才同意搞鉴定,那时已 4点多了,我们把钱交给了县卫生局。当晚遵义医院附属医院专家赶到高桥,对我母亲作了解剖验尸。

尸检结果为:“死者系弥漫性脑水肿伴小脑扁桃体疝形成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脑水肿形成的原因是“与人争吵、打架和肾脏挫伤引起的疼痛均可作为应激性刺激引起死者血管痉挛,血压进一步升高,脑组织缺氧及水肿,脑疝形成原因是脑组织弥漫性水肿引起颅内压升高所致。”

我们得知结果后,找了参加尸检的专家,了解情况时,言语中讲到他们的压力大,不好说,你们可另外去作鉴定。同时,我们要求高桥派出所立案侦察,他们不立案,又找到县公安局,也不立案。我又找到遵义市公安局信访处,接待我的人看了我们的检举材料后,打电话让县公安局立案侦察,可是他们还是不理采。我们又反复找公安局的刑侦大队、鲁副局长、局长等相关领导,但结果还是一样。最后我们没有办法,两次到县检察院控告,他们才立了案。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捕了一名凶手。

后来,我们将尸检报告拿到遵义法医鉴定中心作了轻重伤鉴定,结果说是轻伤。我们起诉到县法院请求处理。在这期间我们去找过县里的一名律师,他在没得知情况后答应作代理人,就在他对案子暗中调查了解后,他对我们讲,这个官司我不能帮你们打了,若打赢了,我就没法在这里住了。听了这话后,我们感到他有难处,不好强人所难,就只好到市里找了一名代理人。在2005年3月7日开庭后,法院说一个星期下判决,可是等了一个月也没判,说是他们判不下去,要中院来判。我们又等,可是后来却等到的是法院强行要求我们撤诉。原因是:法院私自到重庆去作了鉴定,回来说是病死的,连轻伤都不是,就强行要求我们撤诉,同时要求把凶手放了。我们不愿意撤诉,就找到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某检察官,他说我也知道比较冤,但我只是一般的办事员,没办法,我只能尽最大努力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与此同时,部队首长对我的遭遇十分同情,政治部门、军事法院曾多次发函至各相关部门要求协调处理好此事,可是到头来至今还是没有什么结果。

各位朋友,这大半年来,我虽在部队服役,但时刻在挂念着家里。想到惨死的母亲,想到年迈的老父为了给自己的老伴讨个公道,如何拖着虚弱的身体东奔西跑,我作为他唯一的儿子却不能在他帮上一点忙,既痛心又寒心,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我时常在想:天理昭昭,光天化日之下我母亲明明是被人打得伤痕毕现,昏死过去,要求处理,有关人员又相互推诿,后才不治而死,而执法部门人员却睁眼说瞎话,说“连争吵都没有发生过,更不用说抓扯了……”县公安局尸检结果是“死者无打伤迹象”。

人被打死,报案不立案;要求尸检,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不予尸检;推翻法医鉴定,私自重新作鉴;久拖不判,强行要求受害人家属撤诉,释放凶手……致平民冤死,凶手逍遥法外。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执法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凶手的保护伞?在党领导下,是凶手的后台大,还是国法大。

以上就是我母亲被害和被害后处理的一些经过,拜讬各位了,请各位热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我的联系电话是:02866638113 QQ号是:47676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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