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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黑幕 (八):是生意还是走私?

 2005-07-16 08:4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政府:赖昌星是走私犯

中国政府在向加拿大移民部提交的“赖昌星进行走私、行贿犯罪的基本情况及其刑事责 任”文件中指出: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案,经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分局立案侦查,已查明:走私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自一九九四年从晋江来到厦门,网罗同伙,进行走私活动,并对其亲属狂言:‘不搞走私发不了大财’。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六年六月期间,赖昌星及其同伙采取伪报货品、伪报贸易方式和直接闯阕等手段,走私汽车、香烟、成品油等普通货物案值二五二?六亿元人民币,偷逃应缴税款一一五?八亿元人民币。此外,赖昌星及其同伙为了顺利进行走私活动,大肆向海关官员行贿汽车、人民币等,为其走私活 动提供便利。

“赖昌星走私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到五月,从境外组织各种品牌的走私香烟三一四个集装箱计二九八七三七件,分别由‘苏达’轮等运抵厦门海域,停泊锚地后,赖昌星走私集团主犯侯小虎(已批捕在逃)指示厦门市海沧镇的卓文辉驾交通艇靠泊轮船,把侯小虎制作的假舱单等单证交给周华玲(‘苏达’轮船长)等船长,换回随船单证后交侯占武,再由运走私香烟的轮船船长把伪造的舱单向海关、商检等部门申报。在通关时,赖昌星走私集团利用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由侯小虎把走私香烟改为‘木浆’、‘聚丙烯’、‘苯乙烯,丙烯睛共聚物’等低税率商品,制作假单,指使该公司报关员吴家英向厦门海关报关。通关后,走私香烟由赖水强、赖文峰、陈永建等货主提取销售。期间,装有走私香烟的集装箱被海关调入厦门海鑫集装箱有限公司堆场查验。赖昌星指使侯小虎、曾明育,向厦门海关驻堆场监管组组长陈昭忠先后行贿一OO余万元人民币,为其走私活动提供便利。海鑫堆场的职员陈国俊(系走私集团成员,已被逮捕)根据主犯的指令,开箱调包,把走私香烟换成‘木浆’等货物,欺骗海关查验。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采取伪报货品手段,走私‘五五五’、 ‘万宝路’、‘希尔顿’、‘健牌’、‘红双喜’等……。”

赖昌星:我是合法生意人

赖昌星说:这个案子实在是太冤枉了,太冤枉了,他们真是太黑了。我能列举出三、四个理由来证明这一点。第一,这个案子为什么办了两年多了,还没有结案?因为他们结不了案,上边还没有摆平。另外,他们说我腐败。我腐蚀多少多少干部。现在被抓了的官员那么多,你要拿出证据说,让大家看看每个人的判决书,看他们跟我有什么关系。就说海关的这几个判了死刑的,看看他们的口供,他们拿了我多少钱,为我办过什么事?为什么判他们死刑的。大家都只是看到是因“远华案”判的,都以为跟我有什么关系,都往我身上想,现在你把整个福建的生意都算在我身上,我怎么能说得清楚?你不能只是说: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什么什么的。为什么要一级警备、秘密审判?再有,你说我走私,你也要拿出证据来,说我哪一笔生意上怎么做的。我做生意这么多年,有二十多年了,你现在突然说我走私几百个亿,说我没有做过正经生意。那你以前有没有知道我走私,为什么年年评我“优秀企业家”?这么多年我为国家捐款,出钱的事有多少?一有什么事,你们就找我出 来捐款,算起来至少也有上亿了,你国家难道是在用我走私的钱?

问:政府说你做香烟走私,说你没有进出口权?

赖:没错,我的公司没有进出口权。但是我让他们去查,我的公司在哪个海关,有过任 何一笔进出口生意?我是让别人的公司去进,只是由我“远华公司”出钱,让一些有进出口 权的政府的公司去做,海关报关的事情都由他们去做,与我无关。我自己主要是做一些转口 的生意。

问:你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

赖:我这个贸易是这样做的。厦门市是特区,跟其他不是特区的地方的做法就下一样了, 特区可以享受特区的贸易权。比如说:特区可以做汽车的转口贸易,可以做转口的燃料油, 做转口香烟。如果不是特区,比如说上海、杭州等地,就不可以这样做了。

比如说,在香烟的贸易上有一个差价,英美烟草公司卖给菲律宾是一块二,卖给大陆是八毛,日本呀、新加坡呀,每─个地区的价钱都不一样。我这种做法是,他卖给中国的烟,不让他先印好是卖给中国的牌子。如果我要一百个货柜,运到厦门,对于他们的代理来说,这烟已经销往大陆了,他就不管我怎么样去做了。但是,如果我要在大陆卖,我就要缴税,一包烟缴两包的税,没有赚,还要赔钱,所以要转口出去。因为他卖给菲律宾是一块二,我如果不在大陆卖,转口出去卖给菲律宾一块一,那我还可以赚二毛喽。菲律宾的客户会找我来买,我就装船给他。我也是经过海关监管、验货,然后上船,开出去到公海,卖给他们之后,他们怎么样去做,我也就不管了,他运到哪里我都不管了。我也可能卖到了南韩、日本,因为生意也有竞争嘛,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生意的底。别人买了我的货,他也有可能在公海就卖掉了,拨给小船了,没有运到菲律宾,也有可能这样了。但是厦门做这种转口贸易是 合法的。

我把货运到厦门之后,先放在保税仓,这是由海关监管的,保税仓里边的货,不能够拖到外边来,要在保税舱的码头再装货柜,通过海关验货再出去。我跟海关的也不熟,他们每天当班的也不一样的人,随时就得叫人来查,验货的是谁我也不知道。装好了货柜,又再吊上船,要由他们监管的,上面有封条给封好,船就开出去了,船开去哪里我就不管了。

他们“专案组”发现我有这么多香烟转口销往菲律宾,他们就到菲律宾去查,发现这些 香烟没有到菲律宾。菲律宾海关提供证据说,这些东西没有到菲律宾,他们就说:你走私, 你没有转口。这个就叫“证据”。

问:为什么你能拿到货呢?

赖:英美烟草公司是国际上最大的烟草代理公司,代理包括“万宝路’、“希尔顿”、“总督”、“三五牌”等香烟。他们每个月给全世界各地烟草配额,是按照指标来的,指标是固定的,烟草的好坏还要搭配。他们的货是抢得要命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拿到。这个指标我能拿到,别人拿不到,我当然能赚很多钱了。你去香港去打听一下,看是不是。我在这家英美烟草公司开了一个户口就可以拿货了。他们不愿意卖给散客,因为我要的量大,而且他要给公司有经营权的才行。我做这样正常的香烟贸易,一个货柜一次就可以赚二、三十万,那么我一个月做一百个货柜,我就可以赚两、三千万了嘛。电影演员巩俐的那个老公黄和祥,就是中国部的经理嘛,他也到过我红楼嘛。到了香港他也要请我一起吃饭的,我没有去。当然也有人在外边拿到那个指标来卖,不用到中国境内,在外边就可以直接卖了,这样一个柜就可以赚十来万。要是到厦门再转出来,价格又不一样,可赚二十来万。这个谢英武是那个特贸公司的,也是跟他们做了很久,你也可以到那个天茂公司查查看,因为这都是政府的公司,看他们的单证、转口的有多少。但是他们却说我是走私。这些都是正正当当的生意走出去的,不管我的货走到南韩,还是菲律宾,或者我在海上卖掉了也好,我只要不在你海关监管范围内就行了,他们为什么要抓我的人?他们查了那么久,什么都没有查到。

问:你觉得指控没有事实根据?

赖:谁都知道做生意当然有很多技巧了,对下对?生意也是有很多秘密的,不是完全都能公开的。实际上,大陆到处都是走私烟,哪里都能买到走私烟,政府根本就没有拿到税。如果他说我是做香烟走私,那么现在厦门到处还都有卖,全国也到处都有,叉是谁走私的? 我在这边也看过报纸,有一天他们总共抓了四条船,全是做香烟的。

走私起码一个柜可以赚几十万。像那个蔡双敏的口供当中说,她和我们合作走私生意,做了五十个、六十个集装箱,她交给我老婆每个集装箱四、五万元,那我们除去船运费、陆运费、箱租费、海关税、拖车费、开信用证的利息费等等开支,每个柜我们只能赚一、两万。 这种生意他们也说成“走私”,他们自己都搞糊涂了。

蔡双敏指控曾明娜

现将中国政府向加拿大政府递交的蔡双敏的证词抄录如下:

询问笔录

时问:二OOO年八月十二日十六时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

侦察员:张东明杨建伟记录员:焦德高

泛罪嫌疑人:蔡双敏

问:我们是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走私案件向你进行询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你要如实回答询问,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答:知道了。

问:你的个人简况。

答:蔡双敏,女,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日生人。汉族,原籍福建省晋江市人。现住香港特区德辅道西四三四,四四O号均益一期地下五号。现为香港超记贸易有限公司、超记贸易董事、总经理。香港身份证号O六四一七四O。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因罪被厦门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刑事拘留。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 逮捕,现关押在泉州市看守所,等待法庭审判。

问:你认识曾明娜吗?

答:认识。

问:把经过谈谈。

答:大约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份,在香港集友银行在香港举办的一个酒会上,我通过香港人洪清源的太大蔡秀平认识了赖昌星,赖当时给了我名片。赖的名片上是香港远华集囤公司的老板。后来,到大陆销售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我听我在生意场上的朋友周建志、陈振朝等人讲,远华集团在大陆的路子广,有办法把货弄到境内。我就按赖昌星留下的名片电话,打电话找赖大,并约赖太晚上吃饭。赖太正好晚上有时问,这样我在晚上在香港的一家酒店 请赖太,酒店的名字叫港丽。赖太给我的名片上的名字叫曾明娜。

问:为什么叫曾明娜赖太?

答:在香港一般都将太太的名字不用,而是将太大随着丈夫的姓叫。曾明娜的丈夫姓赖, 所以称赖太。我的丈夫叫谢百超,人们一般称我谢太。

问:你为什么请曾明娜?

答:一九九八年又半年后,我们的货运往大陆越来越困难。大陆政府的限制严格。我以往的客户无法将货物报关进口,远华集团能把货物拉到大陆。在香港许多人都知道远华的路子广,与一些海关人员的关系好,也就是贿赂海关人员,可以将货物非法运到大陆。我请曾的意思就是,让远华集团把我的货运到境内。考虑列赖昌星是老板太忙,我也是女人,找赖 太好讲话,就找了曾明娜。

问:当时怎么讲的?

答:当时讲,我把货给远华集团,他们把货运到境内,并通过大陆的铁路运输,运到我在大陆的客户手中。我按货物的不同,付给远华集团水费,一般每一个四十尺的涤纶长丝付六万人民币,短丝在五万人民币。在具体付费时,按港币与人民币的汇率换算成港币付给曾明娜。曾明娜同意后,她让我具体事找张小姐联系。张小姐曾给过我名片,现在她具体叫什 么名,我想不起来了。我与曾、张小姐一起吃过饭。

问:以后的运作过程?

答:大概在一九九九年的三、四月开始,具体日期记不起了。我开始让她们为我向大陆送货。每次都是我或我的伙计(就是我公司的职上)把电话找张小姐,张小姐联系空集装箱来我公司装货,并办理由香港到大陆的运输手续。货到大陆的厦门,曾明娜让我与厦门的“黑克”联系,“黑克”负责将我的货在厦门通过铁路运到我在大陆的客户手中。

问:你共向曾明娜提供多少货,付了多少钱?

答:通过上述方式大概让曾明娜向大陆运送了五十到六十个集装箱的货,付给曾明娜二 五O港币(原文如此,应为二五O万港币)左右。钱都汇到了曾明娜在香港的个人账户上。

问:你付曾明娜的是什么钱?

答:我们叫“水费”,是包括运费在内,所有在香港和大陆的通关费用。

问:货运到你在大陆的客户手中时,曾明娜向你提供什么通关手续?

答:我们都明白,曾明娜不会用正常、合法的办法在大陆通关。所以我不向她要任何合 法的手续。至于她们用什么办法骗海关我就不清楚了。但如果是正常通关的话,是有合法证 明的。曾明娜肯定不会有手续。

问:你已在大陆有客户了,为什么还要用曾明娜?

答:正常是我在大陆的客户表示要货,我在香港发货。我的客户要向大陆海关申报,货才能进到大陆。因为我的客户不能办理报关手续,我要想做生意,就要把货送到客户手中,变成在大陆的国内贸易,所以才找曾明娜。曾明娜解决通关的问题,实际上是将我的货走私 到大陆,我再在大陆收回自己的货,迭到客户手中。

问:如果我们将曾明娜的相片给你看,你能认得出来吗?

答:可以认得出。

问:曾明娜的名片是怎么写的?

答:就写了香港远华集团公司,曾明娜,下面是香港远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就写职务。

问:你请赖太,即曾明娜吃饭的具体时间?

答:记不起了,大概在一九九九年的三月份左右。

问:“黑克”叫什么名字?

答:不知道。黑在福建话中与“乌”相同,又称“乌克”。在给“乌克”发传真时,写 上“黑克”收就可以了。

问:你以上讲的属实吗?

答:是属实的。是我自愿向你们执法部门提供的。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什么补充了。

以上笔录我看过,是我自愿向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作证,记录同我所说的一样。

蔡双敏二OOO,八,十二

谁的走私油影响中国油价市场?

问:你其他方面的生意呢?

赖:比如说我做成品油的生意,荷兰有一个公司,和厦门当地的一个公司合资建了一个油库,这个油库是可以办理对外寄存业务的,可以做转口油生意的。他们是把油库租出去,我就利用这个油库来做一些油的转口。这个油库进出和寄存量是可以查的,他们就说是我走私。比如说,海关那里是报了二十万吨的进口关税,但是油库进出的油有一百万吨,他们就说那另外八十万吨是我做的“走私油”,根本就没有通过海关的手续。说是我的,也不管是 什么渠道来的。

问:据说你的石油走私使得中国三分之一的石油市场受到影响?

赖:那一年中国的油田为什么会停呢?他们说是我的走私油供停的。你到广州问一问,香港有一种油叫“红油”,是因为他们加了红色的颜料进去了。大陆那一段时间油价涨得很厉害,在广东沿海渔船打鱼打不到,赚不到钱,就有很多那种普通的渔船,在船上改装一个很大的油箱,到香港载油。他们是空船开过来,到香港加上油,拉到大陆去卖。那是,光是广东就有上千条这样的渔船,福建也有三百多条船,一下子就可以载几百吨。大陆油价是受这个影响,并不是受我的影响。为什么大陆政府要下一条文,要求各地见了“红油”就要抓嘛,因为你这个加油站如果卖“红油”,那就是从香港走私来的。后来不管查到的船载多少 油,都要抓,才卡死了这条路,油价叉慢慢涨回来。

问:那是哪一年?你的意思是说老百姓用渔船去拉油,而影响到中国的市场吗?

赖:是九六、九七年吧,他们都是几百吨、几百吨的搞,后来全中国做油的都知道这回事。至于说影响到油价,也不全是这样的。油价不论在哪里都会有波动嘛。有时好,有时会下好,包括工厂的效益也是这样。现在他们只有这样说了,不然领导怎么会重视呢?他们说 得太夸张了。你做了一船,他们就说你做了一百船。

问:做一船和做一百舱是不同,但是做与没做更不同。

赖:我是做过油的生意,没错,但是我是做转口的。我买油就跟买期货一样的。那一年 我有一船油,是五万吨,卖不出去,只好转到浙江舟山油库先存起来。那一年我亏了八千多 万呢!平时做油都赚,但是那一年亏了。

问:怎么亏的?

赖:本来算的是要涨价嘛,但是俊来油价跌了,我也没有办法。还有,在大陆做贸易的 人都一定懂得海关是怎么样的,一般部下是跟你很认真的,大家很多都是靠报少一点来赚一 点钱。或者利用关系,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关税,就利用这些赚一点差价。

国库里面的钱我不掏

问:可是我看判决书上说的,有些人走私油,逃税几千万,那生意应该做得很大。

赖:比如说接培功做的那个生意,我看赚不到三、五十万,说他逃税两干多万。说庄铭田逃税九千多万,庄铭田赚的钱我看不过几百万。他们专案组都是胡来的,我相信庄铭田他还欠钱,你信不信,不信可以去查,他起码还欠外面的钱。我敢这样说,我知道他这个人又不赌钱,这里怎么算的?他们这种关税爱怎么开单就怎么开,海关就是要给他们开,都要讨 好他们,拿这些假证明来说这些人有罪。

如果我靠的是那种内外勾结来走私,我应该花很多钱在海关的人身上,如果我能逃税一百多亿,我应该花在这些官员身上很多钱。就说吴宇波吧,说他收我两百万─我看报纸上说二百万。如果我做这条船就跟海关营运科长熟,我就只需要花钱给他一个人吗,其他人呢? 工商局的局长我也不认识,我怎么能做到这样的事?你想想。油是按海关的手续来办事,他 有技巧,很多人都会动脑筋,他们都是能多赚一点就多赚一点啦。

当时北京下来一个查违法做外汇退税什么的小组,开始他们也是以为我做很多这种事, 查完后发现,跟我一分钱都没关系,他们自己都想不到。

有一次,有人来找我,说可以搞退税,出口一百万,我们可以说是一千万。我说:这钱在国库里面,我不会去挖的。“四二O”专案组的刘晓辉到加拿大来见我时,我也说给他听,我说:我起码不会挖国库的钱,即使公司的业务操作上在外面有一点不严格。他说:这样也等于挖国库的钱。我说:性质不一样。我说:这个钱已经在国库里面了,你再给他偷出来,这样的事我是不做的。我说:这钱还没有进去的时候,我在外面就给拦住了一点。我说的这个意思是,起码我对得起国家,起码这钱还没进去,还不是国家的钱。但有些人凭关系硬,是从国库里往外掏钱,这样的人很多,你们应该查这样的人。大部份人做都是比如一百斤报八十斤,卖一百块就报八十块,那税就少一点了,都是利用这样去做的,哪一家公司没这样 去做?整个大陆的生意都是这样做的。

问:你是觉得制度上有漏洞?

赖:他们自己的人怎么做都没有人管的。如果他想搞你了,就说你是走私。不管他们怎么说,我自己所有的钱是可以平衡的。我可以这样说,我赚的钱有十几亿,到现在折算起来也有十几亿。我捐出去的钱都有一亿了,什么什么事我都捐款,如果我是走私的,我干吗要把钱捐在大陆,我把钱汇出去不好吗?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出事,从来没有想到过我要跑。而且,现在我外面还欠人家的钱呢,银行有贷款。如果我买的地升值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大家都看到的,我在厦门留下来的大概有十个亿,但我银行就有四个亿,那剩下的还有五、六亿左右,我从香港汇了六千万美金过来,会不会平衡呢?可以算的嘛,我怎么会逃税两百 多亿呢?

问:你认为他们这么算没有根据?

赖:你说北京的大国营企业,哪一家不是这样做的?因为一般公司到海关去验货,你说拿了几个柜来,就说拿几个柜来。我觉得他们不会管很严。如果说我是跟他们内外勾结,那我应该跟他们里面的官员谈判,叫他要怎么样怎么样才行。你看这些官员的判决书里面有没有提到过我。我看到蔡海鹏到了十五年,我看他在里边给关傻了,什么事都胡讲出来了,说我给他十五万。我记得这十五万,是有这个事:他是厦门海关缉查处的处长,他找我借了十五万,当时他们几个人买了一块地准备盖工厂,这是他们私人找我借的。他在里面就说,这钱不是找我借的,是我自己要给他的,怎么会这个样子呢?他还找我弟弟借三十万,总共四十五万。在厦门海关他当缉查处处长那么久,我在厦门做的生意那么大,如果像他说的这样,我会只给他四十五万吗?我是这种人吗?我给他四千五百万还差不多。你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一些问题来了。他只拿这四十五万就会放弃管理胡来吗?你去厦门工商局调查,如果我是这种情况,我跟厦门港务局的头也应当很熟,不然我怎么才能这样操作?可是我不熟呀。

问:还有什么事你认为是有出入的?

赖:像李保民的那船油,根本是没有的事,现在就为这个判他死刑了。我注意到这一点,那个武警福建海警二支队支队长张永定(被判无期)有一件事。正好这个张永定抓的“东方公司一李保民(已于二OO一年四月底被执行枪决)的一条油船,当时他在总队是参谋长,他怀疑那个李保民的“保卸函”是假的,就要抓人了。你知道,这种油船算是危险品,油船一到海关码头就要马上先卸油,不能停在那里等着办这些手续,不管什么时候,海关就会先出一张“保卸函,同意你先卸油,因为这是危险品嘛。油船要卸上两三天,然后卸完油再来办手续,申报报关。李保民他们在卸油的时候就被张永定他们扣留了,说是“走私”。李保民就拿这张“保卸函”给他们看,可他们说这张是假的,也不去海关查,就刁难他。然后就是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一个副局长就下令开始逮捕,来抓人。据我所知,这张“保卸函”不是假的,这一船油确实是正当生意,正常报关,正常转口出去。他们说,你是空的转口。这船油我当时最有印象,因为是福州检察院来的两个人扣的,我记得很清楚。李保民还在里面和他们吵架,当时因为他爸爸在海南岛好像是船务公司港务局的,被人抢劫,杀死在家里,可他们还不放他回去,因为这样我就看不下去了,所以我才来插手这件事。我当时还和检察院的人吵架。据我了解,这条船的油绝对是是正宗的,他们说是“走私”。你可以用这一船去查,哪一天?哪一夜?哪一条船?由哪一门入线?由海关开的一张“保却函”,你可以查一查那底,这张“保卸函”有没有?有呀!他们电脑里都有的,就说他“走私”。为这个事吵架就变成 熟人了。

后来张永定被调来调去,又调到厦门这边来了。那时张永定刚刚到厦门,他没到厦门之前跟边防局、海军军队都不认识,谁都不知道。他就来找我啦,他当时当副支队长,还不是一把手。他来找我说,他的儿子要在这里读学校,要读好的学校一定要有所房子做担保才可以进这个学校,租的房子也不行。然后他找我商量这个事,说能不能借个房子给他,让他的孩子先进那所学校。我就答应了。我交给了司机去给他办,要把房子办成他老婆的名字,他的儿子才可以来这边读书。但房子并没有给他,只是借。就是这样。我也没有找他办过什么事。我这样也不行吗?朋友之间也会帮这样的忙嘛。就是以前这条油船他帮过我,也不是他帮我,这条油船本来就是合法的,不是不合法的,可以去调查看那些原始文件嘛。

问:你认为这件事是冤枉的,那么其它的呢?

赖:当然啦,我的生意上也是有一点差错的,就是大家都这样做的,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就是说,比如:这个生意按道理如果走私做,可以赚一百万,如果按正常贸易做,可以赚五万,但是,如果按少报一点、用不同的品名呀这种办法,大概可以赚三十万。那我就 按这种还说得过去的方法去做了。

海关莫非是虚设?

中国政府向加拿大移民部提供了部份“远华案”案犯的刑事判决书。笔者对一些刑事判决书进行了初步研究,因为没有任何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对其中所谓犯罪事实做出判断。其中有一点令本人十分震惊,如果判决书所列案犯各项走私犯罪活动属实的话,我真不敢相信,中国是否有正常的海关作业?在“远华案”被查处之后,是否当地的走私活动已经停止?是否几年以后会有新的走私犯罪集团被揭发出来?是否其它的口岸、海关的走私活动等着被揭 露?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乇金挺的刑事判决书中,罗列了王金挺等六人,所走私成品油的时间、油轮名称、走私油吨数、价值、以及偷、漏税款等。判决书中列明:王金挺等人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到一九九八年三月七日的不到一年半时间里,共走私成品油四十一艘油轮,共走私七十一万六千二百O四?三二三吨成品油,价值十九亿三千九百九十二万七千四百一十九元,合计偷逃税款三亿六千七百二十万O三千一百八十四?O六元。这只是“远华案”中的一宗走私案。我们无法判断,王金挺等人在九六年十月份之前,是否没有走私活动?于九八年三月份之后,他们是否已经预知政府要查处“远华案”(“远华案─是于九九年四月立案的,然而是从同年六月才开始展开调查的),而自动停止了走私活动?

“远华”是个筐,坏事往里装

问:你说,生意中不可能没错,那你认为你错的是哪些?

赖:其实我公司业务上的操作都是我手下他们操作,我不明白的。我从来没有去过海关,操作上的那些事我都不懂。我从来也没有到过那几个部门去求情,都是下面的人具体去做。特别是外面有很多人去做一些事,却都说是我公司的。有一个人叫任军,开始是和朱牛牛一起做事的,他到处说,他是我公司的人,其实他根本就不是我公司的人,却打着我公司的名 义。

九八年底有一次,我刚要出门,传达室的就叫住我,说有很多退回来的信。我一看,就叫下边去查,原来是有人冒充我们“远华”公司向外发订货单,上边的地址是我公司的,但是电话一个都不是,都是手机号码。我就报案了。然后也有很多公司收到那张单,说是有走私车卖,就有人也报案了。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就要做这个节目,来到我公司了解情况,还是从我这里拿了十万块钱,假装是买家,去交定金。我看那些人就是要赚一点定金,他们其实什么都没有的,“焦点访谈”从我这里拿了钱去联系他们,就见了面。(焦点访谈”的人带的眼镜是那种针孔摄影机,后边有一条线,他穿着风衣,用帽子把那条线盖起来。对方也不知道,以为他们真的是买家,就全都录下来了。警察到他们的地址去抓的时候,他们还有三千多封信没有来得及发。当时,厦门海关很多人都接受采访了。

还有一件事很奸笑的,有一次,我公司的一个人到一家卡拉OK去玩,结果见到在那边有一个四十几岁的人跟人家说,他是我的儿子。他就这样在卡拉OK里吹牛,我公司的人一听就走过去问他,说:你多大年纪啦?他说:四十多岁了。我公司的人就说:你知道吗?如果说赖昌星是你爸爸,你爸爸还没有你大呢。弄得大家全笑。因为我二十几岁就很出名了,有的人没有想到我这么年轻,还以为我是个老人家了。其实,我从来没去过舞厅,保龙公司有一个舞厅,有一天舞厅的经理非叫我过去一下,当时有几个香港人要谈事情,我不好拒绝就去了。连那里的服务员看到我都很惊讶,说“远华”的老总来了,这就是“远华”的老总。我真的很少去歌舞厅,到现在也一首歌不会唱。那天晚上一谈完事,我就走了。第二天就有人说,“远华”的老总昨天去保龙,给了每个人五百美金的小费。就这样传开了,我真的一 分钱也没给,这都是他们传出来的。

问:别人喜欢说你的传奇故事了。

赖:有一次,有一个人在开远去报案,说是他的汽车被人偷了,他那可能是一部好车子,想让公安局重视,他说他是“远华”的部门经理。公安局就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什么人,怎么回事,让我核实一下。我一听,我连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听过,他却说是进出口部的经理。然后我就去看一下,我真的不认识,我问他:你怎么说是“远华”的呢?他说他是给一个叫王松明的人的儿子开车的─王松明是我公司的,但他的儿子根本不是我公司的。他们就喜欢 这样说。

我自己都不愿意到外边去说,另外一次,我自己骑摩托车带老婆到公司门外转一转,当时正碰上查车,我就被拦下了。因为我没带安全帽,我只是到门口外边转一下嘛,我就被公安扣留了。我自己都不敢说是“远华”的,我说要回去取证件,他们不允许,只有打电话回公司,公司的人跟他们都熟,公司的人来了对他们讲:这就是我们的老板。他们好像还不相 信。

还有一次开车,开得快一点,就被警察把我拉了下来,我也不敢说我是“远华”的老板, 我只说手续在公司,不远,我去拿。他问我:你是“远华”的?我说:是。但也没有说自己 是老板、没错,可以说整个福建都会给我面子,但我从来不求他们去做什么事了。

问:这样一来,有些坏事也要让你公司背上了?

赖:一说是我公司的,不管哪个部门一定给面子的。有人连撞死人了也要说是“远华” 的,多可怕。当然我是不知道的。

问:在这次“远华案”的审理当中,也遇到这样的情况了吗?

赖:他们就为了说这是全国最大的案子,全福建省的事情,不是“远华”的,也给挂到“远华”了。整个福建走私到底是多少,才可以说多少。有证据是关于我的,你拿出来,没有证据的,你不能凭感觉胡来。你不能说有一百个柜,你找到一个柜的问题,就说一百个柜有问题,你不能这样说的。说多少亿多少亿,如果真正拿证据,我相信他们连一千万都找不 到。

问:你说的一千万,是指按偷、漏税款算,还是按照走私的商品总额算?

赖:我每年缴的税也有上亿了,税单都有的,记录不是在我的公司,是其它和我合作的公司。因为我的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呀。据我所知,大陆不管在哪里抓走私,反正要先抓到这批货,然后再抓人、再封账户什么的。对我这个案子就不同了,他们是从我九二年的生意开始查,所有在厦门的仓库,不管是公家的也好私人的也好,全部封起来查,我所有账号全部封。他们查那些仓库,就是要看有没有我“远华”寄存的东西,没有,一件都没有查到。然后他们就抓人,反正就是谁都抓。他们只要这些人个个说,老板是走私起家的,他们就喜欢听这句。他们也不懂我是怎样做的,没有说具体是怎么做的,他们都说知道“远华”就是做走私,话说出来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应该查清楚的是,说明赖昌星是把钱给了谁?谁帮他放货?这货是找谁买的,卖给了谁?我一直都是按照规定去做的,其中有我的技巧,像我这样做,根本就算不上什么走私,我都经过海关,经过验货,有问题是你海关笨。走私不是我这样做,是直接冲进来。“四二O”专案组说,只要有三个人说我走私就可以了,他们查得 下去吗?没有,何勇这样就不好交待了,他们只有按这样去做下去。

问:你是说,他们并没有确实的人指证你吗?

赖:你看,那些判死刑被枪决的这七个人当中,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的口供跟我赖昌星有钱的往来,不论是说帮到过我什么,还是买过我的货,或者是卖过我的货,根本就没有。原来他们有一份材料指控我,说在我的红楼里五O三号房间找到一些船运单,运货的清单。我看到了那一份指控,我说:他错了,我是住在红楼五O二,不是五O三,你在五O三是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的。反正,我已和律师说了。我说他们都是胡来,胡说八道的。后来他们知道我是睡在五O二的,现在他们又改了,说这个东西是在我太太办公室里找到的,是在她的办公室的保险柜。我太大根本什么保险柜都没有,有没有,我最清楚了,我怎么不知道哪?

问:你兄弟的指控怎么说的?

赖:他们说我哥哥揭发我走私,我弟弟、我侄子也有口供了。我想,因为我是已经跑出来在这边了,反正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叫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了,少一点麻烦了。你明白这意思吧?我侄子是四月份抓的,那个口供是六月份的签字,难道抓起来两个月才审的吗?那为什么不拿前边的口供,还是没有他们满意的口供,就再怎样也做一份出来?

他们以前不是一直说这是个“远华走私集团”吗?好!我跟他们说:你这样讲根本就没有根据,你可以查我“远华集团”在大陆哪个港口、哪个口岸做过一分钱的进出口?你海关查出来一个,我就承认一个,我自己一个人承认。我说:你说我赖昌星走私还差不多。那么,好,他们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就改说“赖吕星走私集团”了─这些都是我数给他们了,他才改过来的。噢,你怎么说远华集团走私呢?我说:要是一个部队的团长杀死一个人,那你 是指整个团去杀人了?

亲属指证异口同声

根据中国官方的有关报导,赖家除了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员还包括: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四弟赖昌图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大姐的儿子陈文远被判死刑:大哥的女婿黄克臻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妻子曾明娜的弟弟曾明铁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弟弟曾明育在逃:还有赖昌星二哥的儿子赖文曲被捕:赖昌星大哥的儿子赖文峰在监视居住时逃跑;丈人、丈母娘在押等等。我从赖昌星的律师那里拿到了赖昌星的兄弟赖水强、赖昌图、侄子赖文峰、外甥黄克臻,以及一些相关人士的证词,这是中国政府提供给加拿大移民部的。证词是问答形式的询问笔录。在此如实摘录部份内容(文中“?”代表 “问”,“:”代表“答”,原始资料如此,保持原貌):

赖昌星大哥赖水强的证词:

时间:二OOO年六月二十一日

地点:厦门金雁宾馆八楼谈话室

侦察员:张东明刘于龙记录员:刘于龙

犯罪嫌疑人:赖水强

?谈一下你的个人情况

:我叫赖水强,男,今年五十二岁,汉族,初小文化,家住福建省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 系个体从业者。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四日受赖昌星委托全权负责远华集团事务。因涉嫌走私普 通货物罪被监视居住至今。

?我们是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分局的工作人员,今天向你了解一些情况,你要如实提 供,不得做伪证,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知道。

?你和赖昌星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兄弟关系,他是我三弟。

?谈一下赖昌星的简况。

:赖昌星,男,一九五八年九月十五日出生,一九九一年他通过关系在陕西办理了赴香 港定居的单程证。一九九九年六月上旬因为他的远华集团涉嫌走私的问题被专案组调(查), 他就逃到境外去了。

?你把赖昌星参与走私的情况说一下。

:赖昌星是从一九九一年开始走私的,他和石狮的几个人合伙从境外进口布料,然后在布料的集装箱里夹带香烟、电视机,这个时候他做走私的规模还比较小。到九四年以后,赖昌星先后注册在厦门成立了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海鑫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海鑫堆场),厦门远华集团。应该说赖昌星大规模的搞走私香烟、汽车等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赖昌星为什么要成立这些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份,我母亲去世的时候,赖昌星在烧厝家中当着我们兄弟几个的面就说,做正当生意就赚不到钱,只有搞香烟、汽车走私生意才会发财。所以他成立迄几家公司不是为了做正当生意,而是做一个对外的招牌,是为了掩护他大规模走私活动才成立的。因为我知道,他注册的这几家公司根本就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更没有经营香烟、汽车进口业务 的权力。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赖昌星大哥赖水强的证词中,证实了关于中国著名玉女歌星杨锰 莹是赖昌星侄子、也就是赖水强儿子赖文峰的女朋友的说法。

有报导说,杨锰莹自出道以来,快速窜红,由于她嗓音甜美、容貌娇俏,被称为是前途无量的玉女歌星。但是,她在事业正蒸蒸日上的时候,突然退出歌坛,引起许多猜测。后来有人得知,她是找到了“大款”,不用再出头露面了。但是,随着“远华案”爆发,赖昌星出逃,赖文峰也被监视居住,后来又逃亡海外,杨锰莹失去了依靠,只好再战江湖。去年六月,广州一家报章刊登了一篇《“男友”退出商界,伊人重踏歌坛─杨□莹“复出”揭秘》的文章,该篇文章指杨锰莹几年前淡出歌坛是因为得到了厦门远华走私案首脑赖昌星之侄的“照顾”。杨锰莹对此则坚决否认,并声言要以“侵害名誉权”为由控告该报。

在赖水强的证词记录中写道:杨锰莹(赖文峰的女朋友,原名杨X丽)28岁,江西南昌人, 没参加走私。

赖昌星也透露,他在厦门老家见过杨锰莹,是赖文峰带杨钮莹到家里来的。

赖昌星侄子赖文峰的证词:

时问:二OOC年六月二日

地点:厦门金雁宾馆八楼谈话室

侦察员:张东明刘于龙记录员:刘于龙

泛罪嫌疑人:赖文峰

?你的个人简况

:我叫赖文峰,男,一九七三年二月十五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家住晋江市青阳镇 烧厝村,一九九二年移居香港,本人系个体从业者,二OOO年四月七日因涉嫌走私普通货 物罪投案自首,现被监视居住。

?我们是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分局的工作人员,今天向你了解一些情况,你要如实提 供,不得做伪证,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明白。

?你和赖昌星是什么关系?

:赖昌星是我三叔,他一九九一年在陕西通过关系办了单程证到香港。一九九二年他帮 我也在陕西办了赴港的单程证,我在香港呆了一年半,到九三年回来。

?这个时候赖昌星在干什么。

:他从九一年开始和王敏等人做走私生意,采取往进口货柜中夹带的方式走私家用电器,这个时期都是他自己在具体操作,和海关等单位的人拉关系,给人家送钱,送礼。他也是这一段时间搞走私家电发的家。到九四年以后,他在厦门先后办了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海鑫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远华集团公司以后,才开始大规模搞走私生意,在着以前他和王敏等人走私家电数量比较小,有了这几家公司以后,几乎没有做过正当生意,他用走私赚的钱在香港和厦门两地投资的房地产都亏了本,所以迄些午赖昌星全靠走私赚钱,他开办的这几家公 司都是一个形式,是为了掩护走私才搞的。

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的女婿黄克臻的证词:

时间:二OOO年八月五日九时五十分至五日十一时

地点: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侦察员:张新广记录员:林志兵

犯罪嫌疑人:黄克臻

问:你本人情况?

答:我是黄克臻,男,一九六六年七月十四日出生,香港居民,原籍福建晋江。

问:你因何被逮捕?

答:我因涉嫌走私被逮捕。

问:你与赖昌星的关系?

答:我是赖昌星大哥赖水强的女婿。

问:赖昌星本人情况?

答:赖吕星原籍福建晋江,四十多岁,他九十年代初巳移居香港,但主要是在厦门搞走 私活动。

问:赖昌星有何走私活动?

答:赖昌星有搞香烟、汽车、油、化工原料走私,我主要是帮赖昌星负责走私香烟的发货、调度。赖昌星在九四年成立的厦门远华电子厂,以及后来成立的厦门远华集团都是为掩盖他的走私生意而成立的。赖昌星为搞走私,叫了不少人帮他的忙,在走私香烟这一块,赖昌星叫赖昌标、曾明育负责走私香烟的销售,侯小虎、任军、王泰成、侯占武等负责走私香 烟的通关。我和陈文远负责走私香烟的调度和发货。

从以上证词可以看出,被询问的每个人都非常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他们不但对自己所犯 罪行清楚明白,而且,在对赖昌星的指控上,可以说是“异口同声”,倒好像是他们为了指 控赖昌星而预先“串过供”。

而赖昌星自己,当然了,极力要洗清自己。

赖昌星矢口为自己辩解

问:中国政府对你的指控说,你的公司没有进出口贸易权,更没有香烟进出口经营权, 那么你的生意是怎么做的呢?

赖:我的公司是没有进出口权,但是那些政府的公司有呀。我只是出钱由他们自己的公 司去做嘛。我就是借用人家的公司,我是合法做的。他们还说,有人走私来找我要指标,走 私还要有指标吗?我说这是你们自己按“四二O”的指标办案还差不多。

问:这一次当地的政府官员有很多涉案的?

赖:他们就是什么都往我“远华”里面装。说我走私,厦门以前的关长我都不熟的,杨前线是我的好兄弟,但跟我没有一点金钱关系的。厦门姓秦的关长原来是市政府的秘书长,调过去的,是正关长。我跟他一点都不熟。厦门的市长、市委书记我都不熟,我就在厦门混了几年。后来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被抓也算到我这里。如果那些被列死刑的口供能公开的话,其实大家可以从里面看一看,是否和我赖昌星有关。从海关被抓的人的口供也可以看出问题。看看那个被判死刑的吴宇波的判决书也好,吴宇波是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科长,看能不能找到他曾经帮过我的证据。还有那个厦门海关走私缉查处处长蔡海鹏、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大家都应该看一看这些口供,要是这些口供能公开的话。另外,那些被判死刑的人,只要被查到五十万,他就可以被干掉。中国的法律!五十万就可以干掉一个人。

问:你看了中国提供给加拿大判决书?

赖:我都看过。按道理,个人的判决书都是一个人一张的,可他们却是几个人合着做一个,一判下去就是十几个人,有这样判的吗?你看,现在一份判决书里面十几个人、二十来个人在一起判,而且上面这些人也互相不认识。另外有的判决书上,辩护律师说:有些事跟赖吕星无关,判罪事实不是什么的。他们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可惜在大陆的律师根本没有用的。其他没有什么了。有些人的口供也有问题的,因为我知道有几个人被抓后,叉放了出来的,现在我也不方便说是谁,他们一进去就先打,打完再来问话。我自己做的事情我自己非常清楚,我一直做好事,一直很同情人,所以我才有这条路可以走,因为大家信我。

问:你的做法是不是用军情的特权?我知道军情部有海关免检章。

赖:没有,我从来没有用过。我的侄子用过一次。

问:这让我很吃惊,你和姬胜德的关系那么好。怎么会让人相信呢?

赖:我认识的官员是很多,在中国像我认识那么多的人是很少。但是,像我这样没有占 他们什么便宜的也很少,我也是一个傻瓜。

问:人人都说你这人很大方,给官员送钱、送房子,一出手就是上百万、千万。

赖:你可以看到这个案子总共抓了多少人?总共加在一起是多少钱?有多少和我有关系? 除了李纪周、姬胜德、蓝甫,剩下还有几个?全是事实的也才有一百八十万左右,我如果是 真走私,我的钱还不转移出去?

问:所以有人说你是有点有恃无恐,以为自己后面的后台够硬了。

赖:我主要还是想做地产,这种才能赚大钱,是大生意,我买的那块地皮可以赚十几亿 呀。我在厦门有三千多亩地。

问:主要感兴趣的是地产方面的事?

赖:我是这么想,人会越来越多,地终归是那么多,很多事都要从怎么样用地想办法, 我的想法就是要做地产。现在一直追踪“远华案”很头痛,一直感觉要结案了,却一直拖, 一直拖,没有想到那么惨,如果当时知道要搞几年的话,我不会这样的。

问:你这么多生意当中,亲力亲为的有哪些?

赖:地产。

问:你是负责哪一部份工作?

赖:贸易也好,地产也好,我底下人既然认为这笔生意可以赚,提供给我,问一下,然 后我就说:做。他们就去做了。

问:你是负责前期疏通关系,然后拍板?

赖:也不用疏通关系,十几家公司的报关员,每一家都他们自己去做的。

问:这份材料里说:利用手中职权和工具,例如军舰、海关走私。

赖:开头就是这样说的,没有这回事。别人的船泊下来,他就说是我的走私船。他抓到别人就装在我这边,都是这样套的。法庭指空我是单靠走私起家,没有做过正当生意。我在申请难民的那张表里面要填我做过什么。我有很多正当生意呀,我人在外面,手上什么都没有。我一直找,我看能不能找一些证据出来。现在找到了我在厦门“金龙制造厂”的,生产大巴、油线车、小车、面包车,这个证据我找到了,在电脑的股票那里可以打出来,我已经打出来了。现在我是第三大股东,原来是第一大,后来我卖掉私人股的那一种,我卖掉了一 部份。这个我可以找专家来监定。

问:有一些问题还是弄不清楚,这个案子涉案八百多个亿呀,不是随便一个数位,十万? 百万?八百多亿定私和偷税漏税的钱,你就说一句,从来没有走过私,能够解释清楚吗?

赖:他现在说我没有八百多亿,说我二百多亿了。我可以说清楚,他说我做香烟、做油、 做汽车。

问:你举两个例子,比如假设判决书提到某一个生意,你的解释是什么?

赖:他就提到了假货柜出口、假托销,但是,这不是我做的,这个公司做过一百单,一 百单里有一单这样,他就说是全部,算在一起,多少个亿。

问:你的意思是说,你有一百个同类的生意,他查了一件,这一件里面有问题的话,他 们就把一百件都算成是有问题的。

赖:判决书里面判的那些油,不是说我拿指标吗?说我什么指标都能弄出来。什么叫指 标?根本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有很多人冒充是“远华”的,那是因为只要是“远华”的 大家都会让一条路,我敢这样说。

问:报导说说你身价上百亿。

赖:没有,我的钱是可以平衡的。还有我的地价升值算不算?如果算的话,当然有二三 十亿了,我那个地是几亿,我就可以赚几十亿了。

问;你说是二三十亿的身价。我们今天把这个话讲出去,你是正正当当在大陆做生意, 然后又到了香港做生意,这么几年二三十亿,你说老百姓会不会相信?

赖:我可以拿出证据来的。我厦门那个地二亿六干多万,评估就说十九个亿。除掉这个 地的事隋我才十亿。我找银行贷款三亿多。

问:审判还在进行,好像一时还完不了。

赖:可他根本就判不下去。我相信法律最终是会公平的。现在整个福建省的常委、副书记全部都换掉了,被抓的人全部都说成是被我腐蚀掉的。要让人相信就要让他们报出来这些人拿了我多少钱?谁帮过我具体什么忙?不要光凭一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就来判。应该说这个官员拿过我多少钱?帮我走过什么私?才可以。现在有几百个官员涉案了,应该公开案情,让大家去评论。即便有人拿了一千万,如果是别人给的,那就跟我没关系,不要 装在我头上。要公开那些案情才行。

问:现在我们很难判断到底真实情况是怎样。

赖:这几个判死刑的,如果是挂在和我有关的,他们就是冤枉的。至于他们和别的案件 有没有关系,我就不敢这么说了。大陆要整人的话,随便一点理由就会把你整死的。

问:你是说中国现在以经济犯罪来整人。

赖:对,这个案子就是最明显不过的。他们就是把你先抓起来,然后就是二十四小时审 问、打。如果真的问出来什么事,是上边喜欢的,那他们就立大功了。问不出来就说你是包 庇,随便找一个理由,很简单,判你十几年、几十年,有谁会管。

问:你的岳父、母也被抓了吧?

赖:对呀,我那岳父、岳母,七十岁了,还被抓了。他们从来没有参与到公司的那些事情。我也打电话问过他们,说:你们连我的岳父、岳母都抓啊!他们说我岳父、岳母对子女教育不好。你说,为这个就可以抓人吗?现在我跑到这里,他们又把我岳父,岳母第二次抓起来,关在哪里都不知道。后来我也打听了一下,说他们是包庇罪,包庇什么?就用这个理由来抓了,你看一个“包庇”就可以了,什么都不用说了。大陆的法律这种整人的事情很可怕,根本就不用法律来办事的。在外边说起来很好听,法律上第几条、第几款,什么条啊? 什么条我都没犯。真是不懂到底是哪一条,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了。

问:因远华案被抓的官员有几百人了,他们的口供你看到了吗?

赖:让他们算算跟我有联系的一共有几个人?谁拿过我多少钱?因为这样的事要双方对证才有用的呀,单是我说也没用。海内外的观众从这些事实来看,也应该明白事情真相。我要求大家关注判决书。福建官员被抓几百个,这几百人我贿赂了多少钱?叫他们报出来,这就能证明是不是冤案了。他们如果说官员拿了我的钱,怎样拿的?也要报给大家听听才是。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有政治目的,不管什么人、什么事就往我这边装,只是说“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什么什么的。都是通过这几句话就把人给判了,具体的事情都没有。那是因为他们报不出来呀,所以这根本就是冤案。即使有官员腐败拿了别人的钱,但不要装在我“远华’这边,为什么不敢公开审判?为什么要搞一级戒备?搞秘密审判?为什么 案子要办两年?而且用了那么多人?

问:张宗绪(厦门市委副书记、已被捕)的情况怎么样?

赖:张宗绪进去以后瘫痪了。

问:他是因为什么事情?

赖:没有,一点没有。苏水利(厦门市副市长、已被捕)赵克明(厦门市副市长、已被捕),黄德茂(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已被捕)一点都没有,任何东西都没有。赵克明、郭亚玲都是副市长,还有张宗绪,全部都开除党籍,什么什么,全都没有。赵克明也被判无期徒刑,真的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一点事情都没有。但是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个个都要装在我的远华公 司?

问:现在案子越来越乱了,牵扯人越来越多了。

赖:这是个糊涂案,太糊涂了。这些被判死刑的都该去上诉呀。大陆一般判死刑的,不到二十天就都执行了,而这个案子到现在已经多少个月了,还没有办法执行呢。你想想,很多人到市政府门口静坐,连公司开车的都被抓去判了无期,他的工资最高时也只有五千块,你说能这么判吗?还有两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判决书里我看到有十几个公司,几家名字 都没听说过。

我想,当初要是检察院、高院的另外一批人出来审,真的只是查走私那样,我看这些人都不会有事,起码不会死的。这是上边的人要一些关键人物的重要材料,然后就逼供,有的人还可以谈的就放出来,私下解决。有些人办案已经发财了,你知道吗?有个叫林x音的,他的妹夫在“四二O”里面。他的生意做得多大,为什么他可以放出来呢?而别人没有做什么的,开车的、打工的、当保安的都要抓去判刑,这不是黑吗?那个史x刚也做了很多,他在厦门有个仓库被厦门公安局扣了,是几千万,通过说情什么的,花了钱,已经摆平。他也出来了,没有事了,还跟专案组他们交上朋友,然后这个人让“四二O”的家属来公司做, 给他们高薪,这不是黑吗?

问:不管怎么说,已经有不少人被执行死刑了。

赖:据我所知,那里面有一个叫庄明田的,他的事在里面是很轻很轻的,才做了几百万的生意。他是在境内做买卖的那种人,就是个单纯的南人。这样的人他们也把他抓起来判死刑了,这是非常冤枉的。当然他们也可以这样判,可是比他大几十倍、上百倍的为何不抓呢? 干吗不判死刑?有的人抓了的,但是他们拿些钱出来,放进专案组的人的腰包里,就可以把 他放出来了。这公平吗?

厦门走私在全国排不上号

赖:你看,现在专案组的组长何勇又出来讲话,好像是立了大功似的,说谎还可以立功。

问:他书面讲话的报导我看了。

赖:他一直在说谎,还可以立功。象这种人早晚也得进去,不然没有道理了,你看着吧。 厦门的办案组又换人了。

问:又换人了?

赖: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的,这几个办几个人的案子,然后换另外一批人再办几个人的案 子,不是同一伙人从头到尾一直办下去。他就是不要让这些办案的人员也知道得太多,有很 多人本来没什么事,也给判得那么重,都是这样,你明白吗?所以说,这的确是个冤案。

问:这次“四二O”换了几个人?

赖:换了很多,现在来的都是新的。好像我手下的又一个被抓了。从菲律宾抓回去的。

问:在菲律宾被抓回去的?

赖:对,在菲律宾抓的。因为菲律宾的警察都认钱,抓一个你给多少钱。反正只要他们认为是我的人都要抓,宫比他们小的都可以抓,部级以下的随便抓,部级以上的不抓。还有,被判无期的那个吴从愿(厦门象屿光亚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原来在厦门公司,许甘露有套房 子我借来给他住,他住了这套房子就出毛病了。

问:跟你有点关系的都不安全了。

赖:他说我是拉拢腐败多少官员。那个叶行长(叶继谌,工商银行厦门支行行长)的事情,和我根本就没有关系,我也没有给他钱,我都不认识他。他是足球队俱乐部的副董事长,我是董事长,杨前线也是俱乐部的股东,还有一个是韩国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副董事长,厦门体委的主任也是副董事长,应该还有一个港务局的。我是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但整个球队都是我捐出来的,我花几千万买的这个球队,虽然我找他贷过一点钱,但都是有东西抵押的,按公司的财务正常办理的,我都没有单独跟他吃过饭,从来没有,要开董事会,也是由俱乐 部通知。

问:“远华队”怎么样了?

赖:下来了,甲A到甲B了。

问:它现在的财政来源呢?

赖:有一些广告费,挂谁的名,就谁给钱了。

问:在你之后,又有河北、沈阳、潮汕等地方出的走私大案,你怎么看待这些案子?

赖:如果像查厦门港口那样查,厦门是根本排不上队的。

问:其他的港口有更大的?

赖:我早就说这句话了,全国的企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从广州、宁波、兰州或者任何 哪一个海关、港务局去查,我相信厦门是排不上的。

问:所有海关都一样这么做?

赖:比这厉害多了,他们是走私的,可我不是定私,性质不一样。

问:有什么证据能确定?比如说某个港口。

赖:我跟他们讲过广州的黄埔啊?

问:什么事情?

赖:让他们查一下就清楚了。我知道当时有两个关长跟我的一个朋友关系很好,在那边 做了什么事,都有中纪委的人保护,没有查。

问:什么事?你跟“四二O”的刘晓辉说了吗?

赖:如果黄埔像厦门这样查法,厦门不及黄埔四分之一,我敢说。

问:你刚才说中纪委曾插手这件事,是什么事?

赖:本来有人已经举报了,中纪委接到后又拿掉了。

问:是什么时间、什么人,中纪委如何插手的?

赖:我都跟他们讲过,他们要查就查了,不要查就不查了,我再说也没有用。反正全国 到处都是一样的,查哪里都是一样的问题。

加拿大移民官狱中询问赖水强

在加拿大移民官狱中,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就赖昌星的难民申请案到中国去取证时,赖 昌星的大哥赖水强被从厦门送到了北京,接受了加拿大移民部官员长达五个小时的询问。

问:今天是三月二十四日,星期六,西元两OO一年。现在是两点零五分。我的名字叫 道克伍德。我是来自加拿大的移民官,我想给你看一下我的证件。

答:好的,谢谢!

问:我为加拿大政府工作,我跟中国政府完全没有关系。在我旁边这位是刘女士,她是 英文和中文的翻译。

答:谁呀? (移民官手指翻译)。

答:噢,是你呀。那我明白了。

问:你听得懂翻译的讲话吗?

答:我听得懂。

问:那么我们现在让刘女士宣誓。我们邀请苏珊?格里格森女士,她是加拿大驻北京大 使馆的移民官员来进行宣誓程序。

答:谁宣誓?我要不要站起来?(站起来) (翻译示意让赖水强坐下;苏珊?恪里格森带领翻译宣誓)。

问:剀女士是加拿大的公民,她和我们一起来到中国,协助我们做翻译。

答:我明白了。

问:刘女士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在这 个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沃克顿先生。

(赖水强站起来向录像机方向鞠厂个躬)。

答:你好。

问:他也一样是从加拿大来的移民官员。

答:噢,移民官员。

问:最后,我们还有吴颖,她是公安部的人员。

答:明白。

问:这整个的面谈将被绿影。

答:明白。

问:本次面谈所搜集的资料,是用在赖昌星的移民部的听审时使用。

答:我知道。

问:那么这次我们问的内容都不是针对你所使用的。

答:知道。

问:你并不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答:嗯。

问:那么本次绿像带将会复印一份,交给赖昌星的律师。

答:我清楚。

问:并且也会呈上一份在移民的听审上使用。

笠口:嗯。

问:我们并不能够保证,在这个物证呈上去之后,你所讲过的内容不会被公开。所以你 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决定不回答我们的问题。

答:嗯。

问:到目前为止,我所讲的话,你都听得懂吗?

答:都懂。

问:你愿意回答我的问题吗?这些问题将在赖先生的移民法庭上使用。

答:我愿意。

问:你今天愿意声明你所讲的话是事实吗?

答:现在要宣誓吗?

问:那我们就请苏珊女士过来,为我们进行宣誓这个程序。 (苏珊?格里格森走到桌子前边来,带领赖水强宣誓:你发誓,在迄次面谈中,你都会讲 事实。赖举起右手跟着宣誓:我都会讲事实的)。

问:在今天摄像机打开之前,我们有跟你讲过话吗?

答:录像机之前?讲过喽。

问:我重新问迄个问题。在今天这个录像机开启之前,我们有跟你讲过话吗?

答:是有讲过了。我讲过了,我同意,我是同意的。

问:我的意思是,在迄个摄像机打开之前,我们是否有和你讲过话呢?

答:讲过,是有呀,但我不知道你打开没有。

问:我们刚才跟你讲过了,我们的面谈都会摄像摄下来。

答:我清楚。

问:所以,在迄个摄像机开启之前,在这个房间里的人跟你讲过话吗?

答:没有呀。

问:我有没有向你做过任何保证,如果你回答我们的问题,和我们合作呢?

答:有呀。

问:那我跟你保证了什么了呢?

答:今天就是邀请我,向我了解这个事,让我如实回答;还有就是今天这个要绿像:另 外,要提供录像带给我三弟的代理律师。

问:那我再问你一次,我有没有保证你,如果你跟我合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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