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开始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近日下达了《关于国家公务员申报经济来源、资产公布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中央委员、省部级干部今年十月一日前 试行;地厅级干部,明年七月一日前试行。
据悉,明年中共六中全会将对财产申报制度进行审议,再送全国人大,列入《公务员法》草案,待通过。
作为“示范”,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内部公布了现任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国务委员本人资产情况,并附有说明:
(一)不包括配偶、子女;
(二)不包括国家分配的住房、原干部福利房;
(三)不包括有价物品(如字画)。
这次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国务委员的个人财产申报,是今年四月中旬进行的。资产来源、资产值,是截止三月底的申报数,资产来源包括薪酬、稿酬、国债券。
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申报的个人财产
以下是今年5月14日,现任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和国务委员申报的资产情况。
胡锦涛:5万5千元;吴邦国:10万元;温家宝:4万8千元;贾庆林:22万6千元;曾庆红:7万6千元;黄菊:19万元;吴官正:12万6千元;李长春:14万8千元;罗干:2万8千元;吴仪:12万4千元;王乐泉:15万元;回良玉:18万元;王兆国:18万5千元;刘淇:8万6千元;刘云山:6万元;张立昌:10万元;张德江:15万5千元;陈良宇:28万元;周永康:12万元;俞正声:14万元;贺国强:16万5千元;郭伯雄:6万元;曹刚川: 8万8千元;曾培炎:23万元;王刚:8万元;唐家漩:7万元;华建敏:25万4千元;陈至立:21万5千元。
部份高官的“福利房”
以下是部分已申报资产的政治局常委、委员、国务委员调京后,在原任职
期获分配福利房的情况:
吴邦国:上海襄阳路别墅一幢;
贾庆林:厦门别墅一幢;
黄菊:上海襄阳路别墅一幢、青浦别墅一幢;
曾庆红:上海青浦别墅一幢;
李长春:大连、珠海各有别墅一幢;
王兆国:厦门、珠海各有别墅一幢;
回良玉:无锡太湖别墅一幢;
贺国强:厦门、重庆各有别墅一幢(近期已被迫上交);
华建敏:上海衡山路别墅一幢、青浦别墅一幢;
陈至立:上海宛平路公寓一层、青浦别墅一幢。
编后议:
老子说:“良贾深藏若虚”,中共官员真的做到了。“良贾”就是精明的商人。“若虚”,就是把自己的财产藏得非常巧妙,就像个无产阶级一样。
今天这些“无产阶级”革命家,到底有多少座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有多少外汇在子女那里开办公司,有多少古董字画和金银珠宝锁在保险柜里,有多少存款化名存在外国,这都无需申报。
也就是说,不管他本人是不是“良贾”,反正从制度上已经保障他们人人都能“良贾深藏若虚”,因为除了本人的工资稿费和几张国债券之外,别的一概无需申报也!
谁说中共是制度上的腐败?这分明是从制度上保证“清廉”!
摘自《争鸣》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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