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媒体爆炒所谓的佘祥林杀妻冤案。佘祥林以杀妻之罪被判刑,蹲了11年监狱。随着他妻子的再次出现,他的冤案也得以昭雪,而他被警察屈打成招的事实也被媒体披露。这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中国司法体制中诸多弊病的广泛关注,而其中又以刑讯逼供最为显著。虽然中国司法从理论上早已进入“无罪推定”的阶段,但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刑讯,威胁,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以及迫使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例却屡见不鲜。佘祥林案只是由于媒体的介入才轰动一时。不久前,河北唐山也传出了7名警察在三年前拷打犯罪嫌疑人的丑闻,他们在审讯过程中使用电警棍,并强迫犯罪嫌疑人喝辣椒水。其中2名警察已经为此被判处了2年徒刑。中国人权组织的佐比亚莱女士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国官方现在的表态只是迫于舆论压力,对已经存在的法律进行了一次重申而已。
佐比亚莱说: “关于禁止刑讯逼供,以及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法律在中国已经存在好几年了,但是并没有任何人阻止这些事情。我认为中国政府现在公开处理这件事情的原因是因为最近所暴露的几桩案子给政府带来了一定压力,因此他们不得不再次强调刑讯的方法是不允许的。”
根据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一些中国地方公安机构也已经发出指示,如果警察虐待犯人致死,他们将受到惩处,还有一些地方也对警察的行为做出了规范,但是并没有制定具体措施。在惩处刑讯得以落实之前,中国人权组织对于这一情况的改观依然无法乐观。
“我们现在还无法得知,我们是否能看到情况真正得到改善。现在中国方面只是警告警察不要那么做,但更应该有法律规定,如果他们那么做了,会得到怎样的处罚。但中国的相关法律只是禁止了采用刑讯逼供,并没有说明如果有人触犯该条,将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德国总理施罗德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强调,他将坚持取消对华武器禁运的立场。但绿党籍联邦外交部长菲舍尔周二接受同一家报纸采访时却同施罗德的立场拉开了距离。菲舍尔的悲观论调同时得到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一份威廉亚洲官网
报告的证实。德国之声广播中文部主任冯海音就此发表了评论。
大赦国际周二公布的报告表明,全球没有哪个国家被处以死刑的人数多于中国,这一状况始终没有改变。2004年全球至少有3800人被处以死刑,而中国被处以死刑的人数远远高于伊朗、越南和美国,高踞榜首。大赦国际在报告中称,中国至少有3400人被处以死刑,而确切的数字却属于国家机密,并且极有可能远远高于3400人。
尽管按照大赦国际的死刑人数统计,中国过去数年始终高踞榜首,但这不能成为人们对此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理由。无论如何,法国和德国为了促使欧盟取消对华武器禁运一直把所谓的与1989年时相比中国人权状况得到了改善作为理由,而中国的死刑人数却无异于对这一观点的嘲弄。不仅如此,正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美国没有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的议案,这令人非常诧异。另一方面不得不提的是,在大赦国际的死刑人数报告上,美国自己就名列第四,与伊朗、越南之流为伍。
比滥施死刑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明显缺陷:犯人的口供经常是通过刑讯逼供得来的。被告为自己辩护的可能性受到限制。更别提独立的司法权。不仅如此,在中国,不仅是重罪会被判死刑,从贩毒到贪污腐败这一系列犯罪都会被判死刑。
一年前人大代表陈钟林(音)在人大会议上公开称,中国每年死刑人数达到1万人。虽然之后他不得不对自己的讲话加以限制,说这只是个估测,但陈钟林的讲话对中国目前迫切需要的有关死刑问题的讨论起到了推动作用。此前所有有关改革的讨论都只限于用药物注射代替枪决,据称这种做法更为人道。这之后中国报纸上也出现关于司法误判以及无辜者被处决的报道,最高法院最终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尽管宪法中对该项权力做出了规定,但过去20年并未得到实施。当时出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最高法院将死刑判决权下放到地方法院。
时至今日,中国政府仍然相信死刑有所谓以警效尤的作用,因此部分死刑是公开执行的。但是有增无减的刑事犯罪案例应让中国政府更多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思考,只要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再多的死刑处决也无法减少犯罪数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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