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来自北京的市民姓杨,他在起诉书中说,去年12月20日,他在桐君阁大药房看到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蕃茄胶囊”,其产品说明手册上称该胶囊具有“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等多种保健作用。另有著名影星刘晓庆的照片及手写的“我推荐蕃茄胶囊”的推介文字。“刘晓庆是我喜爱的演员,我相信她推荐的产品一定错不了,所以就买了一盒价值299元的‘蕃茄胶囊’。”杨先生说,后来,他从产品包装上注明的文号中得知:该胶囊属食品类。而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普通食品禁止做保健功能的宣传。
不仅如此,在今年3月29日,他还得知北京市卫生局以食品夸大宣传功效为由,对销售上述“蕃茄胶囊”的桐君阁大药房做出罚款6000元、停止销售“蕃茄胶囊”的行政处罚。
杨先生认为,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对其所生产的“蕃茄胶囊”夸大宣传,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桐君阁大药房不应销售夸大宣传的产品,刘晓庆所推荐的产品是违法宣传的产品,3被告的行为均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要求退货,药房及药厂赔偿其药款299元;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书面向他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明星刘晓庆向他书面道歉。
记者了解到,东城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但还没有确定开庭时间。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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