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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踏法治的丑闻--法官群殴律师致轻伤

 2005-02-24 03:3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4年11月10日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李戈庄村农民段治国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我要求帮他维权,原来段治国自1998年12月1日到青岛平度市陶瓷颜料厂工作今,厂方不但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分文未付,段治国本人反而被厂方起诉索要256639.26元的巨额“借款”。我看了青岛平度陶瓷颜料厂起诉段治国的诉状,我认为段治国太冤枉了,厂方是在恶意诉讼,经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减半收取律师费用代理段治国应诉。

我于2004年11 月12日下午3点分左右和段治国夫妇共同到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查阅起诉案卷。在和庭长交涉阅卷过程中被法庭法官群欧致门牙折断、鼻骨骨折,经法医检验构成轻伤。事件发生的第三日,我把事情发生的过程和我的要求书面递交平度市人民法院院长(详见写给平度法院的材料),至今快三个月了,平度市人民法院不但未给我满意的答复,反而公然违法错误判决段治国败诉(段治国已依法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业律师在法庭内依法办案,被法官殴打致轻伤的恶性事件全国甚至世界罕见,这是对法制巨大的蔑视、不但是我个人也是全国律师巨大的耻辱,这种司法丑闻之所以发生在平度法院有以下几点原因:

1平度法院法官整体素质偏差。平度市法官主要由退伍军人、90年代初从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招收的工人干部组成,这部分人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其中包括一些纨□子弟和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

2平度市法院十分封闭,不能作到及时吐故纳新。法院内部作过统计:全院250余名法官曾经担任过庭长、副庭长职务的竟有200人左右,所以法律服务人员见到法官叫x庭长80%错不了 。

3平度法律服务业因过度竞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大多卑躬屈膝与法官,很多法官从骨子里就不尊重律师,平度法律服务业内最流行的形容话是:“男律师见了法官点头哈腰、女律师见了法官打情骂俏”。

4 法官非法压榨法律服务人员并产生利益关系。平度市好多法官非法给法律从业人员介绍案件收取回扣,甚至有一位退休院长在法院审判庭对面坐阵,收取案源介绍给律师牟取回扣,有的法官竟公然对当事人讲:“你找律师不管用,找律师的钱还不如给我,反正我说了算”。

5 部分法官腐败透顶。接受当事人、法律服务人员的吃喝玩乐消费已经公开化;接受钱财、回扣已经惯例化;法官近亲属在本市从事法律服务已经普遍化;法官歪曲、强奸甚至公然违反法律已经被合理化;文牍盛行、效率低下、遇事推托拉已经习惯化;部分腐败行为比如乱收费已经制度化。

因为以上原因,所以该次律师在法庭被法官群殴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中的必然,可能是法官在该案中有利益从而阻挠律师的代理行为,也可能是我坚持要阅卷的行为引起喝酒法官的不满进而对律师嘲讽、辱骂,如果反唇相讥被打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平度法院的腐败不治,律师被打的情况仍然会发生!

马天林

2005年1月28日

手机13012557768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马天林律师

在同和法庭被法官群欧

致门牙折断、鼻骨骨折过程

我于2004年11月12日下午3点分左右带当事人到同和法庭找刘文军庭长阅卷、找王海霞拿判决。我走进刘文军办公室时,同和法庭干警张建波和经济庭法官于明也在里面,我对刘文军说:“刘庭长我过来阅***的卷”,刘文军说:“有手续吗?”我说:“有”并拿了出来,刘文军又说:“明天再来吧”,我说:“我已经领当事人来了,你正好在这里让我看吧?”刘文军说:“我有事明天再来吧”我说:“我很快就看完了让我看吧?”这时旁边的张建波说:“你这个律师叨叨什么?叫你明天来你听见了没有?你还有什么了不起?”于明跟着说:“你赶紧走,叫你明天来你就明天来,”我看见他们两人喝酒的样子,张建波眼还通红,就没有理他们俩个,便出了刘文军办公室,去王海霞办公室拿判决,王海霞不在,我便到后勤组等一会,这时刘文军走过来好象要出去,看见我在后勤组又对我说:“你走吧,我出去趟”我说:“我还有点事”,张建波走过来说“你律师狗屁!说你还不服!在这里胡叨叨”。我说:“不管你事!我没找你!”。这时于明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在民二庭,我叫于明,你知不知道我?”我说“我知道”。于明说:“好!我告诉你今天就不准你阅卷,你听见了没有?不准你阅卷!”我说:“我过来阅卷你说不算”!然后于明和张建波就开始用不堪入耳的语言骂我、羞辱我,同时我们和刘文军都往外走到了门口,于明给李主任打电话,张建波夺过电话说:“李明君你赶紧把你这个姓马的□子律师赶走”!我火了,指着他说:“你凭什么侮辱我”?张建波过来宰住我的衣领并打了我一拳,于明也上来打我,撕打过程中,其他法庭人员共同把我拖进法庭西南夹的大办公室进行了40多分种的群欧,期间刘文军庭长一直在场,未进行有效制止反而不住重复要拘留我!其他工作人员也在帮忙打我,张建波指着我的鼻子说:“马天林你狗*子,你们律师就是狗,你想死了,”我说:“你死的能早点!”他说:“好!马天林!我先按程序拘留你,然后我去做出轻伤鉴定判你刑,然后找你司法局撤你律师证,期间我天天找痞子整你!”于明说:“马天林!你也不打听我们,我们法院结拜兄弟四个,老大是***,张建波是老二,我是老三,老四是***,我们是天天打别人的人今天能叫你打了?平度市开天辟地还没有律师跟法官打仗的,我们公检法都通吃!你太年轻了,你开玩笑!你单位里我占80%股份,我让你走你就捞不着干律师了!同和法庭我主80%事情”。

因法庭要拘留我,需等张瑞军院长助理过来签字,所以法庭不让我离开,我被剥夺人身自由,伤痛的厉害只好忍着,被撕打完后我们单位李主任、司法局张局长、高科长到了,后法院张瑞军助理到了,张助理看了看我的伤让我先下去,自被拖进法庭至此3个多小时的时间我才得以坐120急救车离开同和法庭,在平度市人民医院急诊室经诊断构成:前齿牙折两颗、软组织挫伤、鼻骨骨折,我在人民医院急诊室简单治疗后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开出伤残鉴定。

事件发生的原因

该次律师在法庭被法官群殴事件的发生从表面看是偶然的,但是从深层次看又有必然性。现实中律师和法官因诉讼地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相当一部分法官对律师存在歧视和偏见,表现在工作中:不尊重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人格;贬低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稍不满意便对律师冷嘲热讽或呵斥、辱骂,所以发生殴打律师的情况也是必然的。本次事件中可能是我坚持要看卷的行为引起喝酒法官的不满进而对律师嘲讽、辱骂,律师如果反唇相讥被打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关键是包括庭长在内的很多法官都在场为什么不进行制止?任由多名法官对单个律师殴打致伤!

解决办法及处理要求

1 请求法院专门针对“正确认识律师法律地位、尊重律师依法执业、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主题召开法官专门会议,邀请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和部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并下发文件予以贯彻。

2 请求法院对该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人民法院内部纪律、党纪、政纪予以相应处理。

3 支付我受伤治疗和伤残费用10000元。

4 在法院和司法局领导的主持下安排我和张建波见面互相检讨了断。

5 作到以上4点我放弃追究相关人员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放弃到各级人大、各级政法委、和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的走访、控告活动;放弃通过各级政协、律协、检察院、各种媒体和其它形式的维权。

此致

平度市人民法院

马天林
200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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