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每名遇难家属将先领到当地政府下发的慰问金6,000元。不过,记者在外包矿工登记处却看到,有两名遇难家属和亲人在查找亲人与包工头签定的“生死合同”,这些合同均是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与矿工直接签定,并有矿工按下的手印,其中有关对死亡处理条款中注明:一次性给付矿工2万元整,不再负责其他善后事项。
合同书还规定,如果矿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生事故而丧失部分劳动力,将得到一次性补偿金4,000元,全部丧失则一次性补偿6,000元,此后承包公司不再与矿工有任何关系。而附加说明中则有“春节期间不保证出工,公司将与矿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罚款1,000元整。”
一些遇难者的家属仔细读过条款后,后悔不迭,大声说着“为甚么要签定这样的条款”。据称,如矿工不与包工老板签合同,老板是不会允许下井工作的。据一名遇难家属介绍,外包矿工要想要得到这份工作,还需要熟人介绍,她的丈夫43岁,从阜新海州煤矿下岗,家有小孩在上学,为了生活,丈夫经别人介绍来到矿上上班,刚刚上班不足一月,便发生了事故。
据遇难家属介绍,发生事故的矿井是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八小时,外包矿工每天下井采煤可得到30至40元报酬,而正式职工下井采煤可得到60至70元报酬,两者相差一倍,而遇难的30名矿工只是外包矿工的一部分,这家温州公司从外包矿工身上赚了多少利润可想而知。
在事故发生现场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井口,仍然聚集着大约20多名矿工及其家属。他们都还在焦急地等待着井下矿工的消息。在立井信访办,记者见到了五六位矿工家属,其中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在家人的搀扶下也来到了现场,事发时其女婿正在井下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女婿的消息。
记者在立井井口遇到了两位刚从井下上来的矿工,他们已连续工作了10多个小时,滴水未进。据其中一位工人介绍,事故发生时,他正好在井上,幸免于难。现在为了搜救遇难的同伴,他已连续在井下工作了10多个小时,沿着数千米的井下来回搬运了4趟尸体。
发生如此之大的矿难,孙家湾煤矿已全面停产,但仍按时上班的工人们在煤矿里已无昔日轻松的表情,他们都很严肃,对记者的追问甚么都不说。当问他们在发生矿难后的心理状态、上班压力是否增加时,一名矿工表情无奈地反问道,你说呢?
在事故现场
- 关键字搜索:
- 辽宁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