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近半个多世纪中国大陆的几次民主浪潮中看今日之维权
要准确把握今日中国的维权大潮必须将维权运动放入中国发展的历史轨迹中去认识。关于中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民主追求中外学者的论着可谓汗牛充栋,在此不必赘述。本文只从中共夺取政权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国大陆出现的民主化浪潮中来认识今天中国的维权运动。1949年中共在大陆建立政权至今历55春秋,55年来中国大陆一些有良知的知识分子虽从未屈服于极权淫威而顽强不懈地追求着民主自由,然真正造成过较大影响以至可称为运动的事件我以为只有二次。
第一次,1957年春夏(4月初-6月初),在中共中央一再发出帮助共产党整风的邀请呼吁后,一批曾与共产党在民主革命中患难与共的民主人士(以知识分子为主)本着济世安民的赤诚,从现代文明政治建构的角度给共产党提了一些意见,其中最有名的是储安平的“党天下”,罗隆基的“平反委员会”,章伯钧的“政治设计院”。应该说这三大建言是反映现实切中时弊的良药。他们提出了当时中国面对历史与未来应选择的科学之路。“党天下”是现实病症的写照,“平反委员会”是对历史问题的清理,“政治设计院”是对未来政体的科学规划,真可谓高屋建瓴、一语中的,其中一些内容时至今日仍是我辈奋斗的目标。这次以政府主动邀请进行座谈为形式的民主化“议政”或曰“议权”运动以反右运动的掀起而戛然停止。这短短两个月的“议权”运动,应该是中国极权统治时期弥足珍贵的民主运动的一页,因为它揭示出中国假民主的现实,提出了争民主的主题,可说是中国在极权统治时期民主运动的序幕。
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至八九“六四”前,为期共十余年,期间虽有起伏,但大致还算连续。在这十余年中又可分几个小阶段。第一阶段是“文革”结束后以一批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代表、以西单民主墙为典型形式,从反思中共建政以来尤其是文革的灾难中总结提升出一系列民主要求,如“第五个现代化”等;第二阶段是八六年底以前以翻译介绍西方民主自由理论为主要形式的启蒙运动,以八六年底中国科技大学发起学生民主运动到胡耀邦被迫辞职为高潮,民主启蒙向民主诉求与尝试迈进;第三阶段是八九“六四”前,以高校学生为主体,以高校广泛的社团为基础,各种沙龙讲座盛行,各种思想流派交会,到胡耀邦突然去世,由悼念演变成全国性的民主反腐,要求还权于民运动,后来当局的屠杀斩断了这一次民主进程。
这个持续十余年的民主运动,是以觉醒的知识分子为先导,以学生为主体,以个体权利意识觉醒与对民主追求为实质逐步演化到尝试性民主践行,最后在极权政府的枪杀下而中止。这个时期应该说是现代民主理念由觉醒的知识分子往学院传播普及的阶段,讨论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分界,进而对宪法中关于人的基本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要求落实与践行,也即是探讨权利与讨要权利。从整个运动的主体与场所来看,这一时期可说是学院的“讨权”的民主运动期。
从以上二次民主运动来看,在时间、参与主体、民主诉求与民主运动的形式上都有很大变化。57年是共产党邀请民主人士与高级知识分子参与提意见与建议,几个大知识分子就行使了一下民主的权利,到七十年代末至八九“六四”从觉醒的一批知识分子主动站出来评议政治,申讨权利,后扩展到全国高校广大学子积极投身申权讨权运动行列。可见参与的主体由大知识分子变为广大的普通知识分子,民主的社会基础广泛了,参与要求民主的主体夯实了。
二、今日的维权运动是中国民主运动的第三波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尤其是近一两年来中国大陆民间维权事件此起彼伏,且频度愈来愈高,规模愈来愈大,形式愈来愈激烈。首先,从维权主体来看,似乎社会各方面的人都有参与的可能。因为在极权政体下,权力对个体权利的侵害是无处不在的,就是权贵亦难幸免。正如《河殇》中所言,在一个国家当法律不能保护它的普通公民时,也同样不能保护它的国家元首。极权政体对国民的侵害无人可以幸免的事实预设了每个公民维权的必要与可能。从现实来看,中国目前所表现出的维权阶层有:知识界的捍卫思想话语权即言论自由权,这可以北大教授焦国标的《讨伐中宣部》为代表;民营企业界争取自主平等经营权,可以孙大午案为典型;最近足球联赛的罢赛也表现出一种行业的维权,包括一些贪官的“双规”是否存在侵权都在讨论之中,可见中国今日维权大势之涛涛。然而在此维权大潮中,涉及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影响也最广的是下岗工人、城市拆迁户、失地农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维权,本文也将集中阐述这三大主体的维权。
其次,从目前所看到的导致侵权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一、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或个人对公民权利人为造成侵害,即行为侵权;二、政策性侵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出台的不少政策法规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从而对公民权利造成伤害;三、制度性侵权,中国极权政体的建立就是以无视与剥夺个体权利为基础的,在它的制度设计中就没有公民权利的位置,这样的制度从根本上就是对公民个体的强迫,势必是侵权的,制度设计似乎从每个方面都张扬着侵权的本性;四、目前最大的侵权是使宪法成为附庸,成为奴婢,所以中国最大的维权应该是将凌架于宪法之上的东西去掉,还宪法以权威与尊严,可以说,对于今日中国大陆民众来说最大的整体性维权就是维宪。
再次,从目前所见的维权形式来看,主要有:一,上告,到当地法院去告,告输后再到上一级法院告,这是通过法律途径,且前提是法院受理,维权者付得起诉讼费;二,上访,通常是法院不受理,维权者求告无门,找当地政府又讨不到说法,有的甚至被逼得有家难回,只好被迫远走上级乃至中央上访;三,静坐,通常是群体性被侵权之后,大家集合到当地政府或侵权发生地静坐抗争。
一切制度的设计都终归要体现到对公民个体权利的保护或侵害上,公民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与起而维护是人类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而一切文明的政制都最终以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为旨归。民主的实质也是公民对事关切身利害的政府政策法规有知情、建议、监督、修正及至通过一定程序的否决权,对民主的信奉从根本上说是相信它既立足于对人基本权利的平等尊重,同时又能最好地保护和促进个体权利。说到底,民主是一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机制,所以维权运动本质上就是民主运动,是民主的根与本。从目前的民众基础、维权形式、维权的诉求等来看,中国今日维权运动都是在更深层次、更广意义上的民主运动,是当之无愧的近半个世纪来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三、当前维权运动的主要特点
近几年来的维权运动表现出如下几个特点。首先是普遍性。正如前面所述,在一个极权统治半个多世纪的国度,权力对个体权利的侵害在广度上无所不至,在深度上无所不极,可以说在中国大陆领域只有侵权“轻重”之别,绝无侵权“有无”不同,这种侵权的普遍性决定了维权的普遍性。其次是群体性。由于侵权的起因非一时一地一人所偶然为之,而是在政策上、制度上就存在违法违宪性侵权,这就决定了侵害不仅表现于不同时期不同场合的个体身上,而且还会表现在同一时期同一事件对广大群体造成侵害,这就决定了维权的群体性,如最近的陕西三岔湾事件、四川万源事件等。第三是突发性。极权政体造成的广泛而深入的侵权,使维权事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爆发,就如遍布的地雷区随时都有被踩爆的危险。这种随时突发性使得中国如置身于频发的火山口一般。第四是连锁性或示范性。在中国维权事件的普遍性常常意味着同类侵权在不同地区都存在,这样一来,一个地区的维权抗争就启示着异地同样的诉求,一地问题的解决也示范着异地的解决。这不仅体现在维权主体的互相影响与示范,在当局处理维权事件上也有示范效应,如中国典型的“判三缓四”就是抵抗维权的示范案例。第五是自卫性或曰自救性。中国目前维权多表现在事到临头仍想忍,忍无可忍才奋争的被动式自卫自救特点。中国百姓具有极强的忍耐力,如果不是躲无可躲、生存无着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想到抗争。第六是维权诉求的初浅性,这是指维权目标多停留在直接损失的赔偿甚至只是部分赔偿上,没有对被侵权损害的追索,更没有力求根除侵权的企图,也就是说维权多停留在就事论事上,维权的水平还不高。第七是和平理性,从目前维权的形式上看,无论是诉讼、上访还是静坐,基本上都是在现行法制许可的范围内抗争,是和平理性的。
从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民主追求的路径来看,它走过了一个由大知识分子为主的府院“议权”民主报幕期到以普通知识分子与青年学生为主的学院“讨权”民主尝试期、再到今天社会广大民众普遍性的民间“维权”民主实用期这样三部曲。从追求民主的主体到追求民主的形式及追求民主的内容侧重上都有了很大变化,它演绎着民主从府院到学院再到民间,从理念落根生活,从杰出知识分子的理想诉求到一般学子的激情担当再回到普通民众的利益维护上这样一种逻辑。这也形象地反映出在中国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严酷极权统治下,民主的诉求在不同时期通过不同的形式,以不同的主体,以不同的主题在层层延续,在步步深化。今天中国社会广泛的维权运动更昭示出中国国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力分野的逐渐明晰。对公民个体权利的捍卫,势必回到如何制约公共权力上来,而对个体权利的捍卫与对公共权力的制约正是宪政的基本要义。广泛的民间维权抗争正预示着中国公民社会的生长。
四、如何理性看待今日中国的维权运动?
如何正确对待中国大陆今日广泛的维权运动,这是摆在当下中国思想界面前的历史性课题,不容回避。不管各人所处的角度有多么不同,以下几点判断应该能够成为对维权运动的基本共识。首先,从维权的起点来看,公民个体权利被侵害后起而维护应是天经地义的。其次,从公民维权的要求上说,也只是部分或全部地补偿被侵害的权利,这也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剩下的就是维权的手段与途径问题了。从目前已出现的维权事件来看,无论诉讼、上访还是静坐抗议都是在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的,依据的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和平理性的抗争途径是符合现代文明准则的。既然维权运动的起点、目标与途径都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那么对它的根本性认识就显而易见:维权是正义、正当、进步的,是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的,因而应该维护支持和参与。
面对日益声势浩大的民间维权运动,知识界在支持的声浪中也夹带着一些忧郁与质疑的音符。有学者指出:“‘门前政治’的民众抗争,在多大程度上带有宪政性质,多大程度上带有传统造反性质?不是很好区分。我看“门前政治”并没有提出多少面向未来的政治要求,更多的还是传统性质的具体诉求:权利的归还啊,拆迁的补偿啊。我们不能那么乐观地说这些就会导致宪政民主的运动,我看不出来它们是否会指向宪政转型******但我担心,它更有可能引发中国新一轮的激进主义运动,最近已经有走向暴力化的苗头。”对于这种担心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在极权政体下没有任何协商对话机制的情况下维权运动导致暴力的可能性极大,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不能只停留在担心上,而应更多设法通过自身努力去避免、扭转这种局面。至于民众抗争“并没有提出多少面向未来的政治要求”这是目前的现实,但要民众“提出对未来政治的要求”属脱离现实的要求。我们怎么能要求普通民众去提出宪政的诉求?这应该是知识分子的职责,否则知识分子何以成为知识分子?不过知识分子也应从民众维权的现实中看到宪政的基础。宪政本就是民权与政权的相互角逐中的界定,没有民众的维权意识与行动,宪政就没有平台。从这种意义而言维权与宪政有不可分割性。至于英美通过“反增税”走向宪政,正是说明广泛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运动是导致宪政的动力。难道英美的“反增税”不是一种全民性维权吗?至于是不是每个走向宪政的民族都必须通过反增税,我倒觉得未必。应该说反增税只是维权的一种形式,但它不应是通向宪政的唯一路径,公民的维权意识确立与践行才是通向宪政的根本。在中国今天下岗、拆迁、失地远比增税更直接侵害到人们的权利,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存时,这种维权的抗争显然比反增税更为紧迫。还有就是英美社会在出现反增税时己经有较成形的宪政基础了,反增税才成为人们维权的主题。我相信中国未来也嵊蟹丛鏊暗氖录(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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