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31日19时20分左右,记者来到洪洞县甘亭镇集市上,在远处就听到从帐篷里传出震耳的迪斯科音乐。记者以看客身份潜入表演脱衣舞场所。一进帐篷,就看到帐篷里挤着许多观众,在闪烁的灯光和强节奏的音乐下,6名女郎在舞台上狂跳脱衣舞,台下的看客中还夹杂着一些未成年的孩子。更令人震惊的是,该演出场地距当地派出所仅一墙之隔。
记者暗访时被所谓的保安人员发现后赶出现场。19时50分,记者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向洪洞县110报警。但40分钟后才见到了当地派出所高所长,在记者的催促下,21时50分左右,他才答应出警把“马戏团”、“杂技团”负责人和跳脱衣舞者传来,并让负责庙会的当地负责人带着公安人员一起去。负责人进入大篷不到两分钟,记者就看到跳脱衣舞的年轻女郎换了便装陆陆续续离开了演出场地,消失在夜幕中。
记者再回到派出所时,得到的回答是找不到人,老板不在,当问高所长为什么报案2小时都出不了警时,回答是:“我有我的难处,现在啥事也不好干,派出所只有7个人,我还在输液。”当问到“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你们的工作”,回答:“大不了我这个所长不干了,有啥了不起。”记者只好离开,此时演出大棚已人去棚空.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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