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令世人更为遗憾的是,吴将军身后的治丧活动竟然遭受许多无理阻挠。笔者从有关渠道得悉,有关部门沿用了原中纪委刘丽英两年前对邱会作将军治丧活动下达的“五不准”的指示:不准发简历和讣告、不准搞遗体告别、不准设灵堂、不准骨灰存放、不准新闻发布。细观这“五不准”,其实就是要彻底剥夺死者极其尚活于世的亲属们的基本人权。这种做法公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通则等保护公民权利的一切法律相抵触,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公然侵犯。无论吴将军过去是什么样的人和做过什么事,以及历史将怎样评价这一人物,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他都应该得到法律赋予一个中国公民的应得的权利,这是任何人都无权予以剥夺的。更不用说某一党派的纪律检查机关了。他们如此热衷于越权干预一个公民的民事权利,但是对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却不尽力查处,大有失职,这岂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2002年7月当年被打成林彪“死党”的邱会作将军在京去世,中纪委颁布了吴将军去世时几乎完全一样的“五不准”,硬要剥夺邱将军家人为自己亲人办丧事的基本人权,引起了社会的强烈的不满。在冲破官方限制而举行的邱将军最后的遗体告别仪式上,竟然去了一千五百多人,其中有很多年近古稀的老干部和共和国开国将帅的亲属和后人,慰问之深切,所送花圈之多,声势大大盖过了当朝官宦们去世后的治丧活动,直接震动了中央高层。这就是民心的向背阿!
事实证明,以这种莫名其妙的“五不准”限制有关方面的正常悼念活动是非常可笑的做法,它只能适得其反,徒令执政党失去民心,遗史于笑柄。历史也证明,尽管某些执政者可以在当政时为所欲为得逞于一时,但是它永远无法扼杀人民心中的信念。
众所周知,中纪委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它纯粹是共产党的一个机构,他的权力只能局限于共产党内,只能对共产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和党员发号施令。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是根本不需要这么一个政党的党内机构负责处理原本由国家政府机构负责的事宜,用于吴法宪和邱会作等人的治丧活动就更是不伦不类。吴邱二人都被执政党开除了党籍,与中共没有了任何瓜葛,由中纪委出面继续剥夺吴法宪、邱会作将军的公民权利毫无道理。谁赋予了他们如此的权力?他们有什么资格出面阻挠一个正常家庭的治丧活动?然而,中国的事情往往就这么奇怪,他们不仅过问插手,而且对治丧活动层层阻挠,甚至不许家属在墙上悬挂挽联,真是无理到了极点。他们真好像是惧怕什么,惧怕得简直令人无法理解。只有对真相、真实、真理的惧怕才会是这个样子。
前不久,中国外长李肇星曾对媒体追问有关中国人权状况时,颇不耐烦地质问记者们有无读过中国的宪法,并声称中国的宪法明文规定了中国公民的权利。言外之意就是,中国的宪法既然已有明文规定,自然中国人民就已充分享受了这些权利。可惜的是,宪法上的条文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只是执政党用来装璜自己的门面,那么这些条文写的再全面再冠冕堂皇也不过就是一张废纸。如果中纪委还是以当年文革时期的思维和心态来对待处理它面对的对象,还是将他们定位为“阶级敌人”或“反革命”而存心剥夺他人的基本人权的话,这就说明中国的人权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这实在是全体中国人的悲哀,更是这个执政党的悲哀。他们根本就没有现代化的思维,仍然停留在有权就可以胡作非为的年代。所以,中国人权的改善恰恰就要从这些最基本的事情上做起,而绝非什么只在他们口头上夸夸其谈的所谓生存权、发展权。
中纪委颁布这“五不准”的目的何在呢?显然,他们就是要让人们的记忆永远停留在八十年代“两案”审判的时期,要广大的老百姓仍然对当年的审判过程和结论深信不疑,要使“林彪事件”永远淹没在官方的解释与定论之中。所以,他们不惜一切要封杀这些人的回忆,限制他们的活动,甚至阻挠家属正常的治丧活动。然而,历史是无情的,是不可能长期被歪曲和篡改的。他们的陋行也同样会被历史永久地记载下来,他们得到的仅仅是众人的耻笑与愤怒。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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