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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上访”与“截访”

 2004-08-28 15: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很多民众一次又一次地上访,与其说是希望政府主持公道,不如说是向社会发出不平之鸣。所以他们要成群结伙,要在衣衫上写明冤情,要打横幅喊口号。实际上,他们已经把上访变成了一种公开表达的方式,一种街头抗争的方式,诉诸公众,诉诸舆论(包括国际舆论)。这也就是为甚么当局会恼羞成怒,要派出或纵容警察对上访者横施暴虐的原因。

从网上报导得知,近些年来,在政府工作日,常常会有几百人、上千人来到北京各个政府机关上访,他们期望能够遇到现代包青天为民申冤。这已经成为首都的一大景观。然而令人惊诧的是,就在堂堂中央政府机关门前,却布满了警察,便衣,甚至还有花钱雇来的地痞流氓,专门拦截上访人士,又打又骂,又抓又赶,路边还停放着警车和大巴士,有不少上访者被抓进去,车开到郊外再把他们扔下来,或者被带回本地整治,有的上访者甚至被殴打致残致死。

这就怪了。既然上访是当今中国明文规定的一种制度,为何却有人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截访?而截访者竟然是国家的执法人员,而且就在上访机关的大门前!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求。”其实,小鬼正是阎王安派的。当局一方面规定人民有权上访,另一方面又下令,要求地方政府“遏制上访”。怎么遏制?怎么遏制都行:威胁恐吓,捆绑关押,甚至逼死人命。只要能达到遏制上访的效果,当局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干脆两只眼全闭上,假装没看见,眼不见心不烦。

对于上访这种制度,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它不合于法治。说来也是,法治就是法律之治;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法院之治、法官之治。人们有了甚么纠纷、矛盾,应该找律师,打官司,接受法院的裁决,如果法官按照审级制度作出终审裁决,就不可以再诉了。然而上访制度却是要人们有了问题不去找法院而是去找人大,找党政机关;很多上访者是一边向法院递诉状,一边找党政机关开始上访;有许多上访案件都是对已经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提出申诉。这些做法显然都有悖于法治。但问题是,上访制度虽然不尽合理却未必无效。经验证明,不少案件就是通过正常的法院系统得不到解决而后通过上访才得到解决的。这中间的原因并不复杂:在中国,司法不独立,地方上,权势者们自有他们的一张关系网,弱势者很难打赢官司。中央政府高高在上,多少要超脱一点,有时倒可能主持一点公道。当然,中央政府的这种公正性也少得可怜,因为归根结底,整个专制系统是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的。上访者何尝不明白这层道理,可是你要他们怎么办呢?实际上,很多民众一次又一次地上访,与其说是希望政府主持公道,不如说是向社会发出不平之鸣。所以他们要成群结伙,要在衣衫上写明冤情,要打横幅喊口号。实际上,他们已经把上访变成了一种公开表达的方式,一种街头抗争的方式,诉诸公众,诉诸舆论(包括国际舆论)。这也就是为甚么当局会恼羞成怒,要派出或纵容警察对上访者横施暴虐的原因。

这里,我要再谈一谈“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口号,因为在今天,中共当局的一切暴行都是打着“稳定”的名义。我要强调的是,所谓“稳定压倒一切”是一个陷阱。一旦你接受了这个口号,一切善恶是非就彻底颠倒了。如果稳定就是至高无上的原则,那么,那些既得利益者,尤其是那些不受制约的权势者,由于他们最维护既定秩序,因此就成了最坚定的稳定力量,最可靠的稳定因素,而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由于现行制度剥夺了他们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投票权利,因此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言行都构成了对既定秩序的挑战,因此就成了危害稳定的力量或曰不稳定因素。按照这套逻辑,权势者代表秩序代表稳定,没理也是有理,再错也是对的;反之,那些被侮辱被损害的群体和个人,有理也是没理,再对也是错的。我们必须懂得,没有自由、没有正义的稳定就是暴政。一切有良知的人,绝不能堕落到维护暴政的地步,而应为自由与正义不懈地抗争。

原载<北京之春>2004年9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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