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动的是什么心结?
中共建政五十多年来,历史事件使全国老百姓,包括港人,心里有此一问:究竟人民解放军是国家的军队,还是共产党的军队?
答案似乎早就有了,不过是两个含义相反的答案。
答案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宪法》第29条)
答案之二:“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选》第二卷535页)
究竟哪个答案紧贴真实?
符合事实的是第二个答案。
如果解放军是人民的、国家的军队,难道一九五○年毛泽东仅凭斯大林的号令、金日成的请求便可以一意孤行地,让十万以上改穿志愿军外衣的解放军死在参与侵韩的不义之战中吗?
如果解放军是人民的、国家的军队,会在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在北京公然向人民开枪吗?会以坦克和机枪镇压学生和其他市民要求民主反腐的和平行动吗?这恐怖主义的一役,把什么“人民子弟兵”、什么“军民鱼水情”这些美丽形象工程的产物彻底粉碎了。对敌国交战,国际都禁止杀害平民,禁止使用惨无人道的“达姆弹”,而号称“人民解放军”的中共党军,居然用这种子弹杀害本国人民,这是双料的战争罪行!
当然,树有根,水有源,主要的罪犯是决策者。在这个意义上,人民解放军本身也是受害者。军队之所以成为屠杀本国人民的凶手,并不取决军队本身,关键是制度,是控制这支军队的人。六四屠城是邓小平感到中共的统治受到学生的威胁,因而悍然调动军队进行杀戳。
历史事实证明: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人民解放军一直不是国军,而是党军,是共产党的卫队;第二,党领袖、独裁者掌握兵权,把军队视作家丁,必然导致祸国殃民的惨剧。
历史还清楚地说明:为避免国家、人民的悲剧重演,就必须进行军队制度的改革,即必须让党军变成国军,必须实现军队国家化。
当然,军队国家化是整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份,它的前提是政治民主化,是结束一党专政,是让人民当家作主。不管哪个政党执政,如果权(包括兵权)是民所授的,这个执政党才具有合法性。如果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其后又没有通过普选得到人民的认可,如此执政就是非法的执政。非法执政自然导致种种非法行为,包括肆无忌惮的贪污腐化,包括向人民使用恐怖主义的暴力,包括完全不受人民的监察、弹劾、罢免,因而不可避免国家、人民灾难性悲剧的产生、重演。当今江泽民加紧拉帮结派,掌握兵权,垂廉听政,如果体制内外的力量听之任之,政治狂人甚至战争疯子的出现并不是绝无可能的。目前香港太平山上乌云层叠,就是政治野心家酿成的局面。有人“阅兵”生疑,疑是“武吓”。所吓者谁,港人皆悉。这又是有损社会稳定之举。如果胡温能识时度势,摆脱毛邓江阴影,勇敢地睿智地和体制内外的先进力量呼应,突破政改这一关,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但这是不是狂想曲?
(《争鸣》杂志2004年8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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