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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处女卖淫”案:处女被拘留7天

 2004-07-22 23:1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港湾休闲中心”被迫关闭,转租别人经营乐器。小燕和邹运枚也因此失业至今。小燕也没办法回到湖北老家,只有在邹运枚的陪伴下,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

日前,一件发生在南京市的“处女卖淫案”,引起了舆论的空前关注。今年 1月, 18岁的小燕在“港湾休闲中心”给客人王健刚“敲背”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带到派出所,称其有卖淫行为,被处 5千元罚金,拘留 7天。事后,小燕去医院体检证明,自己仍是处女之身,从未有过性行为。
  此事一经披露,还在南京某大学读书的王健刚被学校开除;小燕远在湖北老家的父 母伤心欲绝,声称女儿败坏了家族的名誉。为了给小燕讨回清白,“港湾休闲中心”的老板俞永保愤然找到南京市公安局,要求对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行政复议。今年 4月,小燕的行政复议申请得到回应,但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对小燕是否真的存在“卖淫”行为事实本身进行认定。

  俞永保随即自费为小燕请了律师,在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月 15日,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但法庭认为小燕仍为处女之身的体检证明,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予认定。办案警员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是否违规?小燕能否恢复清白之身?目前,南京市检察院已经展开对此事的调查。


  背上“卖淫”之名 罚 5千拘留 7天

  小燕被抓起来的那天是 2004年 1月 10日。但问题的真正显现,是在 1月 19日。

  2004年 1月 19日,南京的低温天气持续了好几天,非常寒冷,零下 10摄氏度的天儿还下着雨夹雪,尽管邹运枚穿着羽绒服,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站上几个小时,也足以让她冻僵。她站在南京市看守所门口,从上午 8: 00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钟,才看见自己的表妹小燕从里面放了出来。

  “你跟那个男孩子到底发生了那种事情没有啊?”小燕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包,一晃一晃的,一副不知愁的样子,而此时,被邹运枚称为“男孩子”的王健刚,已经被学校开除,回到陕西农村老家。小燕的单纯无知惹恼了邹运枚。“你到底做了没有啊?”邹运枚追问了一句。“没有啊,人家还是处女。”从 1月 10日被抓的时候起,小燕就无数次向派出所的办案人员说自己是清白的,还是处女之身。但没有一人理会。此时,邹运枚再次问起,小燕的回答多少显得有些委屈。

  小燕的话提醒了邹运枚,如果能证明小燕是处女,不就能说明小燕是清白的吗?

  在小燕出事的 9天里,邹运枚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我们都是在一个村子里长大的,都是土家族,家乡的风俗非常严厉,连离婚都不允许,别说发生这种事情了。村子里的人现在都这样想,是我把小燕从村里带到南京来的,却跟着我做这种事情,不但毁了小燕,就连我也没办法再回家乡了。除非,真的能证明小燕是清白的。”邹运枚想着,“小燕在山里面长大的嘛,摔一下都有可能对那个(处女膜)造成损害。再说仅凭小燕自己说,我还不能完全相信。惟一的办法就是去医院检查一下。”


  为清白被迫体检 原来是处女之身

  邹运枚这样想着,第二天就带着小燕去了南京市鼓楼医院要求进行处女膜检查。但是医院在听了邹运枚的要求后,明确表示拒绝做这种检查。无奈之下,在过完农历新年之后的 2月 24日,邹运枚又带着小燕去了南京市曙光医院,在妇科门诊做了常规体检。“她的处女膜确实完好无损。这孩子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听着医生的话,邹运枚终于松了一口气。

  邹运枚松了口气,另一个人却愤怒了。俞永保是“港湾休闲中心”的老板,小燕出事后,俞永保就操碎了心。筹罚金赎人,给小燕送饭,四处找律师。“你要是看到这孩子给铐在派出所楼梯口的情形,你也会心疼的!”这个四十多岁的南京人说起这件事情来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零下十几度哎,就那么让孩子在楼梯口冻了两天,那个风就呼呼地吹着,我去给送饭,她的右手铐在楼梯栅栏上,血印子都勒出来了,碗都端不住,菜汤洒得身上到处都是。一个小孩子,才 18岁,她个子长的又小,看上去就像十四五岁,头发都被揪掉了一撮。现在搞成这样,这孩子都不敢回老家。最可惜的是那个男孩子。出事之后,我给他所在的大学打了 6次电话想找他,后来听说因为出了这个事情,被学校开除了。你看过那份笔录吗?写的恶心极了,很多细节让人看了都想吐,说什么两个人‘二十分钟性交两次’。我从来都跟店里的人讲,绝对不允许做那种事情,就是凭手艺挣钱。我那里就连避孕套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凭什么就证明有‘卖淫’行为呢!”

  俞永保非常倔强,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认死理儿。


  为名誉走上法庭   市公安局成被告

  似乎所有的焦点,一下子都集中在那份妇科体检病历上。

  医生的一句“处女膜完好,无婚史”让邹运枚和俞永保都坚定地相信了小燕的清白,几乎一致认为这样就能讨个说法了。然而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

  3月 2日,小燕向南京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弄清事实真相,消除卖淫嫖娼带来的恶劣影响。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对滥用职权者给予法律制裁”。 4月 7日,南京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公交治安分局在秦淮区域内查办卖淫嫖娼案件,按属地管辖原则,应移送秦淮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其擅自处理是越权管辖。决定撤销公交治安分局于 1月 12日对小燕治安拘留七日,并处罚款 5000元之决定,并责令公交分局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按照《国家赔偿法》,小燕得到了每天 53元的赔偿金,总计 371元。最初缴纳的罚款 5千元被悉数退还。“可是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我们所要求的那样,对事实本身进行认定,还小燕一个清白。”小燕的代理律师杨朝江说道,“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所谓的‘越权管辖’的撤销理由,我们认为是不成立的。我们要求南京市公安局寻找新的撤销理由。”

  于是,小燕在 4月 16日,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被告方南京市公安局对事实部分作出认定;要求被告变更行政复议决定,在原有决定的基础上责令南京市公交分局为小燕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6月 15日,此案在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并没有对小燕的处女体检证明这一证据作出认定。反而认为这份证据和本案没有直接关联。”杨朝江律师这样说道,“事情没有我们老百姓想得那样简单,认为既然人家是处女,还说人家卖淫,那肯定就是受了冤屈。然而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的逻辑。”


  失业有家不能回 只等待法院判决

  杨朝江律师对这起案子下了非同一般的工夫。在他手头的半尺来厚的办案资料中,有一份是他专门从网上搜索来的,所有关于“处女卖淫”案件的新闻资料。这个从业未满 5年的律师,对于这个官司没有十分的信心,却有着百分的热情。

  “其实小燕的处女体检结果,跟案件本身应该是没有必然联系。”杨朝江律师终于说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大家一听说‘处女卖淫’会感觉非常荒唐。继而会联想到,处理本案的警员是否有可能存在渎职的嫌疑,在办案中存不存在违背法定程序的行为。而这也正是我们想要知道的。只有如此,才能给小燕一个交待。然而换一个角度来讲,只有处女之身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从某种程度来讲让人感觉多少有些悲哀。”

  “目前本案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中,注明以南京市公交分局越权管辖为由撤销了公交分局对小燕的行政处罚。这其中的‘越权管辖’到底成不成立;另一个就是,主审法官会否考虑我们提供的小燕处女体检证明的这份证据。”杨朝江律师分析这个案子,“这件事在南京市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影响,市公安局也非常重视。当初查办小燕的南京市城南派出所所在的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也已经展开对事实本身的调查。相信不久,就会有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果了。”

  7月 7日,当记者来到南京市采访小燕的时候,几经周折才在南京市区南郊的一间小平房里找到她。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情后,“港湾休闲中心”被迫关闭,转租别人经营乐器。小燕和邹运枚也因此失业至今。小燕也没办法回到湖北老家,只有在邹运枚的陪伴下,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

  撰文摄影新报记者李冰


  民警荒唐办案 市局决定查办

  港湾休闲中心已经关门转卖乐器,目前小燕的律师费、生活费全部由老板俞永保承担。俞永保最大的愿望就是还小燕一个清白,将她送回湖北老家。

  查办小燕一案的警官叫朱顺林,一起办案的还有一名实习警员,叫谢黎光。

  查办小燕“卖淫”案的警官,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朱顺林在自己的“抓获经过”中写道:“ 2004年 1月 10日下午 17时许,我们进入了洗头房,出示了警官证后上了二楼。在楼梯口右手最里面的一间按摩包间里,见到刚进洗头房的那名男子正趴在小姐的身上……”

  其中的“可疑男子”事后查明是南京某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叫王健刚;那名“洗头小姐”就是小燕。随后,朱顺林和谢黎光把王健刚、小燕和当时在楼下的邹运枚三个人,一起带到城南派出所进行讯问。

  在对王健刚的“盘问笔录”中,有这样的内容:(问)你今天为何事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的?(答)今天我在洗头房内嫖娼被民警查获带到派出所的。(问)如实陈述你在洗头房嫖娼的违法经过。(答) 2004年 1月 10日下午 16: 50许,我路过中华门瞻园路口时,看见路边有一个叫港湾的洗头房,因为当时天正好下着雪,我感觉身上有些冷,我就进了这家港湾洗头房,一位矮个子姑娘接待了我……(问)你把谈妥的价格说一下。(答)谈妥的价格是 100元,还没来得及付钱就被警察抓住了。(问)你以上是什么样的行为?(答)是卖淫嫖娼行为。(问)你为什么要嫖娼?(答)我正好路过中华路那个洗头房,天气冷就进去敲了个背,后来小姐和我躺在一起,我就想嫖娼了……

  在对小燕的盘问笔录中,同样记述了这个过程以及大量的淫秽细节。按照警方的盘问笔录,小燕和王健刚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两次性关系。这份笔录是怎么得来的呢?

  据小燕叙述,他们被带到派出所后,自己和邹运枚被铐在楼梯口上蹲着,警官朱顺林开始盘问王健刚。到了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钟,也就是用了 8个小时的时间完成了王健刚的那份笔录。随后小燕在传讯室遇到王健刚时,发现“他总是躲我,不敢用眼睛看我”。

  “整个过程确实存在违规之处和一些值得怀疑的地方。”小燕的律师杨朝江对此非常确定,并在自己的代理意见中明确注明:“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小燕没有卖淫行为。经过医院鉴定,小燕的处女膜仍然完好,没有性行为经历,还是处女之身。”

  为了亲自证明这一点,采访小燕的南京电视台《直播南京》栏目的记者晓洁也曾专门找到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妇科专家,给小燕做了第二次体检,确为处女之身,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由此推断,‘二十分钟卖淫两次’的结论从何而来?那些大量的淫秽细节从何而来?”杨朝江律师的疑问,也是俞永保的疑问,也是邹运枚的疑问。南京当地媒体也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这样的质疑。

  除了这些,查办小燕的办案程序存在许多违规之处。“笔录中明显存在抄袭行为。派出所的警察没有认真负责的进行盘问。”杨朝江律师这样说道,“派出所分别对王健刚和小燕进行了两次盘问并作了笔录。对王健刚的两次盘问笔录是由不同的人做的,但内容却完全一致;对小燕做的两次笔录也几乎一模一样;王健刚的笔录与小燕的笔录几乎一模一样,这些都不合情理。另外派出所对小燕的询问过程中存在打、骂等行为,并曾用脚踢、打耳光、拽头发等方式,逼迫小燕承认有卖淫行为。警方将小燕铐在派出所楼梯口风口长达 38个小时,违反了审讯不得超过 24小时的规定。”杨朝江在自己长达 3千多字的“代理意见”里---记述了这些“不合常理”、“不合规定”、“不合程序”之处。

  目前,此案已经引起了南京市有关部门的重视。 7月 8日,记者在南京市公安局得到消息,南京市检察系统已经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以确定朱顺林、谢黎光的办案程序是否涉嫌渎职。南京市公安局对此也表明态度,表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事实真相。


  小燕自述  我没有卖淫我还是处女

  7月 7日,在南京市郊区的一间平房里,记者见到了小燕。从她的回忆中,我们试图再现事情的大概经过。

  你是什么时候到南京的?

  去年 2月,来了以后先是玩了几个月,做过保姆,然后学足疗手艺学了很长时间。

  你是什么时候在这家店里上班的?具体工作是什么,收入怎样?

  我刚上班不久,就是给客人做足疗。刮痧手艺还没学会。足疗收费每个钟头收 20元钱。每个月 400元底薪,生意好了和老板四六分成。

  你还记得那天( 1月 10日)事情发生的时间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天下午四点多钟,那个客人来我们店里,说是要敲背。那天下着雪,很冷,他穿着羽绒服。

  然后呢,你们就上了二楼?他有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

  是的,我们上了二楼,他脱了羽绒服躺在床上,我给他盖上被子,准备给他敲背。在这之前,他也来过两次,这是第三次。他说他很喜欢我,对我动手动脚,但是我没答应他。我只是给他敲背。我们什么也没发生。

  敲背敲了多长时间?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那个警察就上来了。他步子很轻,我根本没听见有人上来。二楼没有门,只是用玻璃隔出几张床的位置。他一下子就出现了。

  你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

  他骂我,骂得很难听。还打了我两巴掌。我说我们没有发生,他说我都看见了你还狡辩。这个时候另一个警察也上来了。他们先用手铐把我铐在一边,把那个客人的皮带一抽,客人的裤子就掉下来了,然后就用皮带打了一下客人,又用皮带把他的手绑在了一起。那个客人有点坚持不住了,就对警察说让他们把我放了,带他一个人走。警察说不行,结果就把我们都带到了派出所。

  你呢,就没有为自己解释吗?

  我说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走到街上我反复跟警察说,我们没有发生。但那个警察骂我,说我是在狡辩。

  到了派出所以后怎么样了?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我和邹运枚分别铐在两个楼梯口上,让我们蹲在那里,把那个客人带去询问。我们到派出所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五点多钟。等到他们给我做笔录的时候,已经夜里二点多了。所里的人都下班了。

  做笔录的时候他们都问了什么?

  他们把我叫进去之后,还是骂我,让我不要狡辩。我说我们没有发生。他们就打我,拽住我的头发,一个巴掌打过来,我的头就撞到墙上去了,疼死了。我就站在那里开始哭。那个抓我的警察就说:“你赶快做笔录,想好了就告诉我。”说完就出去了。又进来一个非常和气的警察,对我说,“我们都很辛苦的,也很同情你,你赶快做笔录啊,做完了我们就让你回家。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也蛮不容易的。”

  然后呢,你对他们讲了事情经过没有?

  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我事情经过。后来那个警察就出去拿了一份材料进来趴在桌子上开始写,写了一半就开始问我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他问我有没有怀孕,有没有性病,笔录就做完了。然后他们又把我铐在椅子上,给了我一床被子,让我睡觉。

  你睡了?

  我睡不着,天特别冷。夜里派出所里有个看门的人对我说,让我赶快叫老板送钱过来,不然就别想出去。到了早上,就是 1月 11日的早上,我问他们什么时候可以让我回家,他们说等钱送来了就可以回家了。 11日下午,老板把钱送来了,后来我才知道是 5千块钱。

  然后你回家了吗?

  没有,他们不让我走,继续留下来,铐在楼梯口。 11日下午,我又看到他们带了几个女的来,说是和我一样,都是“卖淫”的。然后他们又让我签笔录。

  你签的什么?“以上笔录和我所说一模一样,张海燕”。

  你看笔录的内容了吗?

  我没看,哪顾得上看啊,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以为是签完了就能回家。我只看到第一页上写着我家乡的地址。

  你读书读到几年级?

  小学六年级,初一没读完就不念了,家里太穷了。

  你一共签了几份笔录?

  我都记不清了,好像一直在不停地签笔录,不停地签,而他们总是反复询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家乡地址是什么,我叫什么名字。都是同样一个问题,然后就让我签笔录。

  没有问你事情的经过吗?

  没有人问过。

  你吃过东西吗?

  没有。连厕所都不准上呢,还吃东西!我的一个老乡给我送饭,他们(警察)也不给我摘手铐,让我戴着手铐吃。我就一口都没吃。不想吃,人都没力气了,还吃饭呢 !我的右手都快疼死了,都勒出血印子了。

  在派出所里,你就没有告诉警察你是处女?

  我说过,那个姓朱的警官不相信,说我是狡辩。还说“我管你是不是处女,反正你都签好字了”。

  你什么时候离开派出所的?

  1月 12日中午。我没有回家,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他们说上面判了我一年,他们照顾我,给我减轻处罚,改为拘留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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