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得到国内知情人士转来、并委托中国人权代为公布的一份控告信,这封控告信是四川省自贡市刘正有等4000多农民的联名控告。2004年6月6日,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刘正有从四川省自贡市来到北京,已经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分别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中纪委监察部部长何勇,寄发了这份《四川自贡4000名失地农民的控告信》。经邮局查证,这五份“控告信”已经于6月7日上午全部送达。
控告信的控告对象是中共四川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厅厅长刘佑林,以及他的弟弟刘伟林和他原先任职自贡市时的下属官员。控告信表示自从1993年至今,刘佑林等政府官员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先后强行征地15000亩左右,致使10000多农户房屋被拆,30000多农村人口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些土地售予房地产开发商的出让费价格,由刘佑林等官员随心所欲地操纵和支配,每亩大概在10万至80万元人民币之间。即使以平均价格每亩30万至45万元计算,征用这些土地收取的出让费也已经超过50亿元人民币。
自贡市政府对于被征地拆房农民的赔偿,仅仅是被拆毁的房屋每平方米150元,而农民要想买回相同住房的费用,则需要赔偿费6倍的每平方米850元以上。中国人权从国内社会学者张耀杰专门讲述自贡农民的文章中还了解到,当地政府对于失地农民的赔偿,18岁至40岁的农民一次性给予8000元,而40岁以上农民则是每月给予生活费54元。18岁至40岁的农民,大约只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自贡市政府用收取的不到百分之二的土地出让费,打发走这块土地上赖以生存的30000多农村人口。
这块被征用的总面积10平方公里的土地,名义上是“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但是所盖起的都是成片成片的商品房,所以失去土地房屋的农民,并没有能够成为政府承诺的进入企业做产业工人。农民对于这种近似抢劫的征用土地拆毁房屋的行径,进行了长期的坚决的抵制抗议和坚持不懈地上访告状;但是,当地政府对农民采取暴力镇压,动辄出动数百甚至上千的警察,对农民大打出手以及乱抓乱捕。
另据社会学者张耀杰所撰写的报告,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自贡市后的第七天,也就是2003年的5月20日,200多名警察殴打红旗乡白果村保护自己赖以生存土地的农民,打伤10多人,重伤3人,农妇周玉芳因伤势严重医院曾下达病危通知书,警察还先后抓捕了数十个农民。2003年7月4日,白果乡农民又向媒体揭露,自贡市公安局、荣县公安局、自贡市汇东公安分局等出动1000余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对自贡市红旗乡白果村保卫土地不被非法侵占的男女老幼大打出手。这次警察暴力造成数十人受伤,一位70岁的老农伤势严重生命危险,同时还有农民代表周作如等30多人被捕。
强行拆迁房屋的过程更是血腥暴力,不同意拆迁方案的农民,先是遭到断水、断电、断路的逼迫,后由司法部门出面抢农民财物、炸药炸房屋、推土机将房屋推平等等。在这一过程中,红旗乡会溪村五组40岁的失地农民叶兴华,被乡长陈文贤等人活活逼死,此前另有几位老人,因政府安置的简易动迁房环境恶劣而掉进深沟活活摔死。被抓捕打伤的农民更是比比皆是。
与这些被强征土地房屋的农民悲惨状况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自贡市参与土地征用官员的暴富和糜烂生活。几年前还是自贡市郊农民的刘伟林,由于哥哥刘佑林的关系,现在已经是开发区内呼风唤雨的老板,拥有上亿元的财产。刘佑林的“忠诚”下属陈文贤,虽然仅仅是红旗乡的乡长,拥有的土地、房屋别墅、私人公司、各种汽车等有形资产,已达数千万元,据说无形资产还有5千万元。当地农民编了几句顺口溜形容陈文贤的生活:“住的豪华别墅,行的奔驰代步,穿的高档衣裤,玩的一正五副(指六个女人),吃的山珍龙肉。”
这封控告信还表示,签名的4000多人,所代表的其实是数以万计的民众声音。控告信同时要求中央政府,必须出面干预并严厉查处自贡市腐败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强烈希望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控告信表示相信中央政府不会让他们这些善良人的最后希望彻底落空,更不会让那些丧心病狂的贪官污吏逍遥法外!控告信最后沉痛地表示,这封由4000人签名的控告信,是他们心中最后的一线希望。
在这封充满血泪的控告信上,可以清楚辨识的签名3661人,另有数百个签名由于潦草模糊,无法准确辨识只得从略。每一个完整的签名,都包括签名者的姓名、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和鲜红的手指按模。为了忠实地反映这封控告信,以及真切感受签名者的心意和声势,中国人权在控告信后保留了全部可以辨识的签名者姓名。但是如果要保留地址、号码和手印,不仅容量太大,而且技术上也困难。所以,只保留了二个签名主要组织者的完整资讯。
中国人权认为自贡市4000农民的控告信,是当今中国社会必须予以重视的重要文件。这里不仅记录了大量侵犯中国农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事实,而且反映了中国目前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对立。农民们将他们艰难撰写、广泛联络签署的控告信称为自己最后的一线希望,说明这样的社会矛盾和对立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将可能转化为社会激烈的冲突和对抗。由于这种情况绝不是自贡市一城一地的个别情况,而是目前中国广泛的大量的普遍情况,不能公平认真加以解决,最终必然引发全国性的激烈冲突对抗,将中国推入全国性的动乱和灾难之中。中国人权强烈、郑重呼吁中国政府,必须重视自贡市农民以及类似的社会控告。同时中国人权呼吁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关注并发挥影响促使中国政府公正解决类似问题。这不仅只是关注中国的人权,也是与世界大多数人未来利益密切相关的,因为一个动乱的中国,并不仅仅只是危害了中国人的利益。
附件:四川自贡刘正有等4000名失地农民的控告信
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犯罪黑洞,四川省自贡市的前任和现任政府官员刘佑林、侍俊、陈文贤伙同刘伟林、吕荣渊等人,大肆剥夺3万多名失地、失房、失业公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房屋等私有财产以及乡镇企业的集体财产。我们在这里所揭发的,只是政府官员坑害本国本地合法公民的所有犯罪事实中的冰山一角。
一、刘佑林和他的同伙
刘佑林:现任中共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曾先后担任自贡市汇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自贡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
刘伟林:刘佑林之弟,原本是自贡市沿滩区王井乡建筑队的一名农民工,在刘佑林任自贡市汇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刘伟林摇身一变当上了“宏伟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从此成为开发区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不少开发商想要土地,都要走他的门路,短短几年间他就变成了身家上亿元的超级富豪。
侍俊:刘佑林1990年升任主管开发区的副市长后,侍俊由自贡市团委书记调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侍俊主管开发区已有14年之久,14年来,开发区上万亩土地都是经他和刘佑林之手圈占和批出的,土地出让金、补偿费、开发费,都是由这两个人拍板敲定的。
陈文贤:大安区红旗乡乡长、党委书记,是刘佑林、侍俊的“绝对好下级”,从1986年任红旗乡乡长、党委书记至今,18年间既不倒台也不高升。这并不是因为他把红旗乡搞得很好,而是因为他是“旧社会的陈土匪,新社会的权利资本家,号称陈霸天的土皇帝”。当地群众还给他编了几句顺口溜:“住的是豪华别墅,行的是奔驰代步,穿的是高档衣裤,玩的是一正五副(六个女人),吃的是山珍龙肉。”陈文贤在金马公司开发的“南湖别墅开发区”内,拥有一套富丽堂皇的500平方米别墅,另外还有供情妇住的几所别墅。副市长侍俊、国土局长、建设局长等一帮官员频频开着高级轿车出入他的别墅。在任红旗乡乡长、书记的同时,陈文贤通过“不在党政机关内担任职务”之类的公然说谎,兼任着自贡市金马公司、红旗房地产公司、汇东物业公司、瑞尔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他的儿子陈刚,另有一家私营企业东川贸易公司,也在从事房地产开发。陈文贤的私有资产包括40亩土地、一个东川贸易公司、一家开办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内的大同润滑油超市、一个旧货市场,以及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商贸城店面、别墅、汽车等等,价值数千万元;除此之外还有看不见的隐形资产五千万元左右。对于这样一个极其典型的化公为私、官商一体的地方官僚,当地群众恨他,却又奈何不了他。
吕荣渊:陈文贤的铁哥们,按四川人的说法叫“铁心豆办”、“狗腿子”。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他与陈文贤一起伪造虚假证件、私刻公章,以虚假的房产作抵押,骗取四川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价值101376.00美元的茶叶,最终导致该公司倒闭。他们二人因此触犯刑法,由于吕荣渊“讲义气”,一个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致使陈文贤不仅无事反而升官。为了感激吕荣渊的“救命之恩”,吕荣渊刚刑满释放,陈文贤就把红旗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位子让给他。1999年9月,陈文贤又把尚有净资产800万元的红旗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4万元低价卖给吕荣渊,从而使该公司化公为私变成一家民营企业:自贡市荣隆房地产开发公司。
自贡市经济开发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圈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自贡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政府正式申请建立“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5月,省政府下文批准。1993年,“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1994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在自贡市范围内划出十平方公里土地,授权管委会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转让、统一管理。”由于这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大部份在红旗乡境内,于是把红旗乡从大安区划出归开发区管辖,成为管委会所管辖的唯一的一个基层政权。
接下来,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征地处、国土处、规划处,从1993年至今先后征地1.5万亩左右,每亩地的基准价由管委会──实际上就是刘佑林和侍俊两个人──拍板决定。基准地价大致在10万元/亩至180万元/亩之间,大多数地价在30万元/亩至45万元/亩之间。按照最保守的估算,开发区管委会从1.5万亩土地中也可以净得50亿元的土地出让费!三万名当地公民为此付出的却是失地、失房、失业的惨痛代价。开发区管委会付给当地农户的房屋拆迁补偿费是150元/平方米,这些农户若要购买房屋,就需要按850元/平方米付款,在这种低卖高买的剪刀差中,失房农户的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广大农户为此不断申诉上访,侍俊为此曾调动几百名公安,用电警棍、手铐恐吓和镇压维权公民,使得地方政府与失地、失房、失业的弱势公民之间,长期处于敌对状态。
自贡市市委、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当年是喊着“开发自贡、发展自贡、打造新自贡,让自贡超越式、跨越式发展”的口号征地圈地的,它们公开要求当地农民做出点小牺牲。然而,在当地农民失地、失房又失业的情况下,刘佑林兄弟及侍俊、陈文贤等人却相互勾结大发不义之财。这里只能举出这伙人以权谋私,鲸吞国家、集体和个人巨额资产的冰山一角,从这“一角”中足以令人相信,中央政府必须出面干预并严厉查处这些腐败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土地交易中的以权谋私
2000年10月9日,自贡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领导小组负责人、副市长侍俊,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研究,《会议纪要》[2000]07号的第四项内容是:“同意市荣隆开发公司、市外贸仓库在学苑街13亩地块的开发项目,按用地面积每亩交纳15万元的土地开发费用,……按建筑面积交纳每平米10元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及招投标费、工程质监费,城建档案管理费。……”
这里需要说明两点:第一,出让这13亩土地并没有公开招投标。在审查研究之前,荣隆公司老板吕荣渊已经私下和侍俊、陈文贤“协商”拿这块地皮作商住楼开发。人们有理由相信背后必有违法交易,要不然为何只收15万元/亩的土地开发费用呢?!
第二,这其中的7亩土地是红旗乡政府为了发展乡镇企业,于上世纪80年代向自贡市国土局申请划拨的,7亩土地上有红旗机械厂、空压厂、红旗医院三家乡镇企业。市国土局在1996年以“自高国用(1996)自第00100号”文件,给红旗乡政府补办了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面积是4275平方米;而红旗机械厂已于1995年出让给自然人曾顺清,由乡镇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乡政府又从这7亩土地中划出2.82亩租赁给曾顺清作厂房,租赁期为50年,到2045年才到期。这份租赁合同至今还在曾顺清手中,既未变更,也未撤销。
在没有通知曾顺清及其红旗机械厂的情况下,市国土局于2001年2月5日以“自国土局(2001)出让字8号”文件,收回原划拨给红旗乡人民政府位于汇东学苑街西侧、面积427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转手出让给荣隆公司。陈文贤等人马上以乡政府的名义同吕荣渊的荣隆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建房协议书》,对于这份协议书中的黑幕花招,必须予以揭穿:
1、红旗乡政府手里的这7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国土局收回,根本无权把这宗土地作为投入与荣隆公司“联合开发”。红旗乡政府及陈文贤根本无权将这宗土地以每亩15万元的作价投入进行联合建房。
2、红旗乡政府把这7亩土地上的两个乡镇企(红旗乡卫生院、空压机厂)的房屋以及附着物一次性作价30万元的做法有黑市交易之嫌!这两个企业净资产起码也有170万元,而只作价区区30万元就拱手送给吕荣渊。另外,在这块土地上正常经营的红旗机械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分文拆迁费、补偿费就失去了价值上百万元的企业!
3、《联合建房协议书》中写道,乡政府将105万元的土地作价和30万元的企业作价投入“联合建房”,而在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135万元,这里玩弄的纯粹是欺上瞒下的文字游戏。尽管陈、吕二人演的是假戏,为掩人耳目,荣隆公司也需要表示一下。于是,在协议中的分配办法中约定:“乙方将规划图上所标明的房屋以2400元/平方米作价给甲方(指乡政府)作为甲方财产……”用来抵偿135万元的投入。后来,荣隆公司果然把荣隆花苑B座的辅助房1─3楼共550平方米以2400元/平方米的高价抵偿给了乡政府,这种辅助房的正常价格是800元/平方米至1000元/平方米。陈、吕二人如此操作的目的还在于掩盖他们侵吞空压厂等两家乡镇企业140万元的真相!表面上看是乡政府把乡镇企业的集体资产拱手送给了吕荣渊,实际上是陈文贤和吕荣渊二人明目张胆地把集体资产私分了。
4、该宗土地上的红旗机械厂被陈文贤、吕荣渊台伙欺骗,他们在掩盖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又以40万元/亩的价格转让了2.15亩土地给红旗机械械厂,仅此一项就获暴利53.75万元。
综上所述,陈文贤与吕荣渊签订的这个《联合建房协议书》是明显违法的无效协议,而他们居然把这么一出双簧戏演出成功了!接下来就轮到侍俊副市长出来表演了。
2000年11月2日,陈、吕二人在完成双簧戏的前期表演之后,由陈文贤出面以“红旗乡人民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减缴联审会每亩15万元土地开发费”。这个“请示”又耍了几个骗人花招:(一)乡政府于上世纪80年代在7亩地上设立的红旗机械厂等三个乡镇企业,在乡政府“请示”中被说成是“经营十分困难,均已外迁”。实际上却是经营正常并未外迁,其中的红旗机械厂已于1995年改制为曾顺清个人所有的私营企业。所以,陈文贤的乡政府在“请示”中撒了谎,说了假话。(二)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苑街的这7亩土地在《会议纪要》里明确出让给了荣隆公司,减不减交土地开发费与乡政府无关,陈文贤跳出来以“红旗乡人民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是为了什么?他的企图何在?!(三)乡政府无权拿这块土地与荣隆公司签订《联合建房协议书》,无权向荣隆公司收取15万元/亩的费用。(四)这7亩土地是出让给荣隆公司搞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开发商是否有利润与乡政府无关,而陈文贤、乡政府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向市政府“请示”减交105万元开发费用的?这其中的黑幕交易又是什么呢?!
更为荒唐的是,常务副市长侍俊居然在这份协议上亲笔批示!批示中另有两个花招需要揭露:(一)侍俊毫无根据地批示说“鉴于乡政府为了解决乡镇企业发展问题”,乡政府请示减交土地开发费的理由却是“开发后不仅无经济效益,并且亏损很大”,并没有说是为了解决乡镇企业发展问题!侍俊为什么要这么胡说八道,主动为荣隆公司减交105万元的土地开发费提供借口呢?!(二)侍俊批示中的“已按每亩15万元收取了土地补偿费”,又是在打胡乱说!“请示”中明明说是“双方已正式签订了联建合同,每亩按15万元向开发公司收取”,收的是什么补偿费?补偿是土地补偿费还是房屋拆迁补偿费?乡政府有什么权利收取这每亩15万元的补偿费用?侍俊非但不否定这份非法协议的有效性,并且出面制止乡政府非法收取15万元/亩费用的违法行为,反而为乡政府的非法行为正寻找借口,将名不正、言不顺的15万元定名为“补偿费”!就连“请示”中也没有说明这15万元/亩的费用是补偿费,看来还是侍俊副市长更加胆大也更加高明!!
有了侍俊的这份批示,自贡市政府立刻以“自府地函(2001)9号”文件作出“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自贡市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商品房用地供地方案的批复”。该批复第二款写明“出让面积为4450平方米”,第三款是“鉴于该宗土地已缴纳每亩15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和2万元的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可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这里必须揭穿“自府地函(2001)9号”文件里耍的花招:(一)“鉴于该宗土地已缴纳每亩15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并不是事实,荣隆公司根本没有缴纳15万元/亩的土地补偿费,只是在侍俊的批示中无中生有的提到了这笔补偿费。(二) 交纳了土地补偿费就可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市政府又是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呢?!
有了“自府地函(2001)9号”文件,市国土局马上与荣隆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自国土(2001)出让字第03号”。该“合同”中的第八条最为精彩:“该宗土地4450平方米,出让金为380323.05元,按自贡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领导小组(2001)9号批复,出让金已经包含在乙方(指荣隆公司)已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费中”!
该合同里又有花招:(一)445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才38万余元,每亩仅5.7万余元,而学苑街的土地为二级,基准价为36万元/亩左右,凭什么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让土地呢?!(二)《会议纪要》根本没有“出让金已包含在乙方已缴纳的土地补偿费中”的文字记录,该合同凭什么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呢?!9号文件虽然说“可不再交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并没有说明这宗土地的出让金己经包含在乙方已缴纳的土地补偿费中呀?!
由侍俊导演,陈文贤、吕荣渊主演的这场丑戏的结果是:吕荣渊的荣隆公司几乎是不花一分钱就取得了价值250万元的这7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反过来说,价值250万元的国有资产轻而易举地就被侍俊、陈文贤、吕荣渊给鲸吞了!!
这里还可以举出另外的事实来佐证他们鲸吞国土资源的罪行:东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同一时间(2000年)、同一地点(学苑街)取得的同等级土地13亩(二级地),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为34万元/亩,补偿费为10万元/亩。另一家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在学苑街取得了同等级地块修建“听雨花园”,每亩土地基准价都在30多万元以上。为什么偏偏吕荣渊取得的土地出让金仅为5万多元,而且还包含在根本就没有交纳的土地补偿费之中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侍俊、陈文贤、吕荣渊等人是多年结成的利益集团、荣辱与共的黑帮体系。
三、大肆倒卖国有土地洗黑钱
侍俊、陈文贤、吕荣渊、刘伟林等人之所以成为响当当的千万富豪,与他们大肆倒卖国有土地和洗黑钱有关。
1995年,红旗乡党委书记兼乡长陈文贤要办一个“自贡市金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侍俊立即划拨500亩土地给他作开发基地。陈文贤马上纠集下属和亲属入股金马公司,把金马公司办成一个“官商”结合的有限公司。金马公司成立于1995年,到1997年12月才由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从入股协议中可以看出,划拨500亩地な前锤咝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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