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北京否决双普港人只能自讲
四月五日,中国人大常委会以一五五票赞成,一票弃权,无人反对的情况下通过对香港基本法进行“释法”。所谓解释基本法实际上是修改基本法,将原来由立法会启动的改变特首与立法会选举办法改为由特首提报告,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才可以考虑如何修改选举办法。四月十五日,董建华派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到北京呈送有关香港政制发展的报告,报告在没有征询港人的情况下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设立九个关卡,对香港市民的双普选(普选特区行政长官与普选特区立法会)的要求设置障碍。
* 无耻说法歪曲历史
以董建华平时行事慢三拍的作风,在人大常委会通过草案十天后居然以快刀斩乱麻的姿态完成这份报告,如果没有内部的事先沟通是不可想象的。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以制造冒牌巴黎领带而在香港吃官司的金利来老板曾宪梓在得意之际情不自禁地说,董建华早前就香港政改向中央提交的报告原来是“与中央一同研讨后”写出来的。
因此报告假惺惺的由香港送到北京后,北京也很快于四月二十六日在一五六票赞成,一票弃权与无人反对的情况下,通过董建华提交的报告,并且根据董建华的报告对香港政制发展订出若干规定,大致有以下几条:一、二○○七年行政长官选举不实行普选;二、二○○八年立法会选举不实行全面普选;三、二○○八年立法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议席比例维持不变,即各占半数;四、立法会表决程序不变,即维持分组投票机制;五、在上述前提下,○七、 ○八年选举办法可根据基本法规定,作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
这五条的基本内容是否定了香港市民所热切要求的特首与立法会的双普选;而所谓可以适当修改,就是说,比如现在特首是由八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其中支持与同情民主派的不到一百人,但是特首提名需要一百人以上联合提名),将来选举团人数可以扩大一些,但是必须“循序渐进”,所以始终是小圈子,而且民主派始终也不能超过半数。立法会议席也可以从现在的六十席增加一些,但是直选比例始终不可以超过半数,民主派就难超过席位的半数。
而所谓“分组投票机制”指的是三十席小圈l选举的功能组别是一组,分区直选的三十席是一组,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需上述两组各超过半数出席者赞成才能通过;由于功能组别绝大多数为亲北京人士所占据,所以民主派的任何议案、法案在这个小组均没有通过的可能。
问题还在于,上一届的直选议员有二十四席,今年九月的立法会选举直选议员有三十席,然而到二○○八年那一届仍维持三十席,怎么不“循序渐进”了呢?北京匆匆做出这些决定,是避免长期争论影响九月立法会选举亲北京团体的得票。
北京直接插手香港内部事务,公然违反基本法,更违反一九八四年中英签署的有关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因此英国、美国、加拿大等都批评北京的做法。北京则一概以“干涉内政”为由阻挡,可见香港沦为“一个中国”后的悲哀境地。而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以香港有空前未有的民主来回应,更是歪曲历史的无耻说法。
* 享有自由缺乏民主
的确,香港作为一个半世纪的英国殖民地,享有自由而缺乏民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七○年代末期八○年代初期香港出现压力团体,开始了对民主的争取。英国决定给中国收回香港后,也决定加快香港发展民主的步伐,但是在中国的压力下而寸步难行。八○年代中期香港民主派逐渐成形,高山大会决定争取八八年直选,但是当时的香港总督卫奕信比较软弱,抵受不住中国的压力而在政治发展中难以前进;一九九二年彭定康出任港督后不顾中国的反对提出政改方案,虽然因为有了基本法而备受束缚,但是他还是利用灰色地带而扩大立法会功能组别的普选基础,被中国斥为“千古罪人”与“娼妓”、“小偷”。中国反对香港发展民主的理由是英国一百多年不发展香港的民主,为何此时要发展?
显然,中国也要“享受”一下充当香港这块殖民地宗主国的滋味,所以当时中国反对“还政于民”而必须“还政于中”。九七年北京收回香港后,彭定康的政改就全部被推翻。而北京极力回避的是,香港虽然缺乏民主,但是英国是民主国家,港督受民选国会的监督,英国政府的香港政策也受国会监督,都不可以为所欲为。哪里像香港现在这样,特首既是一个独裁者,它上面的北京领导人也是独裁者,因此香港不但民主倒退,法治也被践踏。
北京在封杀香港市民的民主诉求后,还假惺惺派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到香港倾听意见。要倾听应该是董建华提出报告与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以前,事后的“沟通”是装腔作势而已。所以沟通会议上民主派大声宣布抗议声明后集体离场。香港的母语是粤语而不是北京话,乔老爷要靠翻译来沟通,面对民主派的香港“主体语言”,翻译又不敢翻的情况下,到民主派离开,他还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不过香港民主派所梦寐以求真正的“港人治港”,也的确因为北京插手而变成“港人自讲”。粤语中“治港”与“自讲”同音。
(台湾日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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