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报导说,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的中国人寿集团,其北京母公司因税金和违约而遭到中国国家审计署的指控。中国人寿当天在香港发布公告称,中国国家审计署2004年3月30日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作出审计决定书,原中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应缴纳税金和罚金总计约为人民币6749万元(约815万美元),其中罚金为1109万元。
中国人寿发布的公告称,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2003年9月30日订立的重组协议,集团公司将承担国家审计署审计决定中涉及原中寿的一切责任。中国人寿目前正在详细考虑国家审计署审计决定及其对公司的意义,并将就此作出进一步的公布。
美联社说,这家已在纽约上市并遭到两家律师行起诉的中国保险公司,同时也被美国证监会进行非正式的调查,不过中国人寿强调,他们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中国人寿当天发布的公告还称,国家审计署在审计决定书中还指出了原中寿经营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某些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行为,使用了部分尚未取得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以及其部分分支机构违规经营,包括超额退保等;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少缴税金;三是部分分支机构曾设立“小金库”,用于支出,包括购置公司资产及发放其职工福利奖励;四是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某些税金。
多维社早前报导说,在美国两家著名律师行3月份相继起诉中国境外上市公司中国人寿后,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已开始对中国人寿展开调查。虽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尚属非正式,但对这家美国主要金融监管机构来说,这是它第一次对中国国家控股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IPO)展开调查。
作为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去年12月在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欲在境外筹资34亿美元,曾引发追捧中国公司首发上市的热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的消息将增加人们对中国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担心,也将进一步冷却投资者对中国公司首次公开上市的热情。
在持续9个月的高涨后,市场对中国公司首次公开上市的热潮已遭遇一系列挫折。此外,香港监管机构也针对中国人寿上市的有关情况展开自己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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