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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遗表报家产

 2004-02-20 16: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诸葛亮这个历史人物,国人恐怕是无人不知的,尤其是他的前、后《出师表》所表达的忠君报国思想及其高尚的人品道德、献身精神、大智大勇,更是激励了历代无数仁人志士为正义进步事业而奋斗的勇气和决心。但对于诸葛亮临终前写的那份《遗表》,世人也许并没有更多的了解与思考。

诸葛亮的《遗表》写于他最后一次率军北伐至渭南五丈原的军中。当时,诸葛亮因长期操劳国事积劳成疾,自感将不久于人世,于是便向后主刘禅写下了一份坦陈心迹的《遗表》。《遗表》只有两段171字,言简意赅,感人肺腑,今天读来,也还很令人不胜唏嘘。特别是第二段,诸葛亮自报家产,短短66字,充分表现出他大政治家的磊落胸怀和廉洁风范:

“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也。”

诸葛亮《遗表》中的这段文字其实只写了三句话。第一句话是自报家产“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但“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表示他身后家属们的生活无须国家特别照顾与负担。而据史书记载,诸葛亮家里的这八百株桑树和十五顷薄田,还是当年入蜀时,为了安置家属们的生活,用刘备奖赏他的那笔钱购置的。由此可见诸葛亮为官之清。

第二句话是说自己在朝廷做官或带兵外出打仗,“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治别生,以长尺寸。”公务活动的衣食开支都由公家实报实销了,除此之外自己再没有别的尺寸之物的余财。由此可见诸葛亮为官之廉。

第三句话是说自己之所以如此,为的是在个人死后“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不辜负朝廷对自己的信任与重托。耿耿之心,可见一斑。由此可见诸葛亮为官之忠与诚。

另外,从诸葛亮的这份《遗表》中,人们亦不难体会到,他不仅治国有道,治军有方,治家更是严而且俭,同样是非常有法的。这在1700多年前封建割据情况下的官场上,应该说是十分可贵的,即使对于当今某些自称掌握了先进理论与科学思辩方法的人,亦堪做效法与学习的榜样。

诸葛亮先生于遗表中自报家产的做法,开了我国历史上政府高官公告家庭财产的先河,这在今天也很具有积极的意义。要根除官场腐败,刹住公行的贪污贿赂之风,法制、制度建设固然十分重要,但选用真正德才兼备之人,似乎更不容忽视。诸葛亮先生以及我国历史上不少清正廉明、流芳后世的清官故事,无疑都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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