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条例的制定显得很低调”。但11月7日新华社报导了起草工作进展顺利的消息后,“即引起广泛关注”。于是,新锐传媒《南方周末》在12月4日时政版发表了驻京记者采写的长篇报导《执政党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即将出台》,咸“关注”。
该报导以写英国侦探剧分镜头剧本的笔法开篇:“入冬。北京。在古都某个不惹人注目的宾馆里,一个重要的会议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众所瞩目的(条例)将在这个会上讨论并作出正式vM定。”神秘兮兮,“低调”得像是一副阴谋家面孔。这类官样文章能否引起广泛关注,我想未必。既然党要领导一切,国民就有权利关注,何况事关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大局。制定过程不应如此“低调”,应当高调进行公开讨论。
报导宣称:这是中共“建党82年、执政54年来,第一个全面、系统的自我约束与发展的条例。”结尾却引用“专家”的高论:“就像小孩要经历很多过程才能长大,不能因为它蹒跚、走得不够坚实,我们就否定这个生命的价值。只要他能站起来往前走,哪怕很小的一步,你也要鼓励他。”原来如此。这类无耻滥言我们已经听够了。一个82岁高龄、统治亿万人民长达54年的老子党,从来都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毛泽东),既没有外部监督,又没有自我约束,想搞大跃进就不惜饿死几千万人,想搞文化大革命就不惜天下大乱,最后来句小孩学走路难免摔跟头,就让别人替它缴了学费,分明是拿老百姓当冤大头。谁愿意让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孩”领导国家?遑论一个永远长不大的老“小孩”。“专家”说话的口气倒像是残疾儿童福利院的保育员,就让他领着这个宝贝疙瘩去新近获奖的邓大公子那里教养好了,免得再骚扰老百姓。
报导宣称:条例突破了对于中共权力结构的传统观念,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权力监督从中央做起。权力可能腐败,但并不等于必然腐败,只有绝对权力才绝对腐败。一个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本身就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党,如何可能有效实现党内监督、自我约束?倘若执政党有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就将公民权利还给老百姓,实行宪政,用党外民主、党外监督来推动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好了。
报导谈到“内外兼修”问题:最多也就是“能不能把监督系统独立出来,由中央垂直领导”,因为同党章有抵触而不得善果。转来转去,不出真理自上而下的老套路,结果只能是加强中央集权。有如此曲径通幽之妙,何乐不为?于是,遇到红灯绕道走:“据了解,巡视制度在条例中将被固定下来。”引用“党内监督问题专家”的表示:巡视制度加强了对地方权力、尤其是地方高级官员的监督,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腐败份子。这使人想到古代的御史监察制度,尤其是明朝的“十叁道监察御史”。朱元璋为了强化皇权专制,废除宰相制,不断提升都察院职权范围和级别,加强对各级官员乃至整个社会的监督。据《明史职官志》:“宣德十年,始定为十叁道……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职权则为:“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其奉旨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弹劾方式则有:“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谁又能保证这帮御史绝
对忠诚呢?孝子贤孙们青出于蓝,重建一套“由中央垂直领导”、由家奴(宦官)具体负责的独立监督系统(如东厂、西厂),范围扩大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整个一特务政治、警察国家。有如此丰富的政治遗产,无需费尽心机,“十叁年磨一剑”,化腐朽为神奇可矣。至于所谓民主党派和舆论监督,在一党专政和没有新闻自由条件下,不过是聋子的耳朵。
咸与其事的一位中央神学院(党校)教授认为:这个银样蜡枪头的“党内监督”,“不仅仅是反腐”,更是为了“建立一个有效完备的自循环系统”。诚哉斯言,其奈小民何!(2003年12月5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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