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务员在录像厅嫖娼后,卖淫女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以曝光要挟,94次从他手中敲诈了“损失费”近25万元。身心俱疲的他无奈报警。前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了卖淫女。
56岁的老柳是贵阳某单位的干部,2001年4月16日下午3时左右,他从家中出来去菜场,途中被人劝进了一家录像厅,一个年轻女人在他旁边坐下,问他需不需要服务并把他拉到了最后一排,老柳和那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人说要200元钱,摸着身上仅有的100元钱,老柳带着女人来到他朋友处,向朋友又借了100元钱,交给自称叫李虹的卖淫女。
56岁的老柳是贵阳某单位的干部,2001年4月16日下午3时左右,他从家中出来去菜场,途中被人劝进了一家录像厅,一个年轻女人在他旁边坐下,问他需不需要服务并把他拉到了最后一排,老柳和那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人说要200元钱,摸着身上仅有的100元钱,老柳带着女人来到他朋友处,向朋友又借了100元钱,交给自称叫李虹的卖淫女。
李虹的真名叫罗昌明,是一个吸毒人员,性交易一个星期后,她来到老柳的那个朋友处,套取了老柳的身份、办公室和家中电话号码。
得知老柳的真实身份后,罗内心暗喜。当天下午,老柳在办公室接到了罗昌明的电话。见面后,罗昌明明目张胆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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