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我来到北京,身无分文,带在身上的只有做蛋糕的手艺。我找到了在某饭馆洗碗的工作,十天仅拿到120元工钱。为了挣钱,我住在天桥底下,三天只吃了几个馒头充饥。7月22日晚上,我在超市里饥渴难耐,于是买了一根冰棍,在走的时候又禁不住拿了第二根。在超市出口,我被保安拦住,罚款100元,否则不让我离开。’
他写道:‘我求他们把钱还给我,他们不肯。’‘那是我所有的钱!我没有钱了,不能找工作,在北京没钱怎么行?’”该青年因此愤而自焚。
在我为这位“他来京本来是为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的孩子惋惜不已的时候,也不禁为写此报道的记者李婧当心,且不说,这样的报道有损于“三个代表”制下,繁荣辉煌的京城形象,最麻烦的是,这位诚实的记者写到:“据护士介绍,他的气管已经被切开了,至少一个星期后才可以讲话”。
大家都知道,由于报道的是自焚事件,就难免让人联想到近几年来,国内各大媒体不断炒作的二○○一年春节的所谓“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案”,关于此案,国外也有不少报道,置疑其真实性,法轮功则更是根据当时中央电视台的新闻片,制作了详细的慢画面疑点分析,疑点之一就是:同样是做了气管切开术的12岁女孩刘思颖,在“自焚”后的第四天,面对中央台的记者,底气十足地回答问题并唱歌,这有违起码的医学常识。
今天李婧的诚实报道,从另一个侧面为法轮功指控原国家主席江泽民,有意炮制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陷害法轮功提供了证据,又因此文发表于新闻封锁严密的北京,因此意义更显特殊。但此时,我也希望这位记者的“无心之失”不要给自己带来麻烦。
附:北京晨报的原文
自焚者开口说话:被罚的100元是我的全部希望
记者在病房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伤者痛苦地挪动着身体。他已经面目全非:没有头发和眼眉、脸肿得有些变形,一只眼睛已经睁不开,嘴唇“厚实”得像两根香肠,张嘴喝水都很困难。
据护士介绍,他的气管已经被切开了,至少一个星期后才可以讲话。当看到记者要离开时,他用仅能睁开的右眼看着走到门口的记者,高高地举起右手,嘴唇嚅动着。“他有话 要说。”护士喊住了记者。
别告诉妈妈 她会生气
用3度烧伤的手握着笔,就在登载他自焚消息的报纸上,他写道:“不要将我的事告诉妈妈,她会生气。”他的眼睛里,有莹莹的泪光闪动。
“今年7月初,我来到北京,身无分文,带在身上的只有做蛋糕的手艺。我找到了在某饭馆洗碗的工作,十天仅拿到120元工钱。为了挣钱,我住在天桥底下,三天只吃了几个馒头充饥。7月22日晚上,我在超市里饥渴难耐,于是买了一根冰棍,在走的时候又禁不住拿了第二根。在超市出口,我被保安拦住,罚款100元,否则不让我离开。”
他写道:“我求他们把钱还给我,他们不肯。”“那是我所有的钱!我没有钱了,不能找工作,在北京没钱怎么行?”写到这里,他把头别向一边,狠狠地闭了闭嘴唇,好像要咽下眼中的泪水。
从他断断续续的笔记中,记者还了解到,他在家乡有一位68岁的老母亲。母子俩与已经出嫁的姐姐分了家。他来京本来是为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超市经理 我们没罚款
昨天,记者来到那家超市采访。该超市的值班经理说,他并不知道此事,而且超市也没有罚款的规定。“这样做不应该,我们也不会做。”
自尊受损 做过激行为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认为,这个人自尊心很强,他把偷东西当成人生的一个污点,他本质并不坏。但是,他的性格内向、封闭,心胸不够宽阔,在挫败面前,不能排解。100元是他在北京立足的希望,希望破灭,又自尊受损,做出过激的行为是有可能的。
自焚行为 不能算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说,他的自焚行为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他在客观上没有造成破坏,主观上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意图。在这个案子里,自焚者得到的关心应多于指责。晨报记者李婧
好好活着
在连续两天采访这一自焚事件过程中,自焚者始终认为是被超市罚了款才自焚的。但超市否认了罚款行为。自焚者是否被超市罚过款,还没有直接证据。那么,自焚者究竟是因为100元的罚款受刺激而自杀,还是另有隐情?看来,至少目前还是个谜。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自杀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我们都应该好好活着。
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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