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上冤屈误判的案件不会少,自然平反的故事也多如牛毛。这一方面说明我们有敢于正视事实、勇于纠正错失的传统;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还的确是一个热爱至少是善于制造冤假错案的民族。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此苛责似乎不当。但是,对"过"进行一番分梳却并无不妥。
大体说来,"过"分为两大类。其中一部分缘于无意识或失误,另一部分则是人为、故意的结果。在笔者看来,"平反"一词只能适用于前一种情形。如果硬将后者也纳入"平反"的范畴,则势必产生十分荒唐的结果。
打一个比方,jb为政不仁,为官不清,rm戳了他的痛处。jb于是猛扑过来,将rm打得鼻青脸肿。很久以后,jb找到rm说,你本不应挨打,对不起。废话,事前他并非不明白。jb接着说,我给你补偿,发放足够多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另外,我还要挽着你昭告天下,我们现在是朋友了。jb翘着做骄傲状,继续说,我还要告诉大家,我的伟大即在于能够自己纠正错误,你们以后不要再对我指手划脚。须知,我以前有错,将来也还会有错,但现在却永远是正确的。你们不要白找不自在。
瞧,一个故意做恶的坏蛋摇身一变,俨然成了正义公理的维护者,是非曲直的仲裁者。这太荒谬了。
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这类平反,大概要算岳飞父子的沉冤了。明明是赵构害怕岳氏功高震主,或父兄回朝顶掉他的皇位,宁愿做儿皇帝,有意加害岳家父子,却将屎盆子一股脑统统扣到佞臣秦桧的头上;明明是小男人做大丈夫状,为扩张势力,刁买人心,却偏偏要将自己扮成明察秋毫的一代圣主.可怜天下百姓急不可耐便山呼万岁、热泪盈眶。罪魁变成了良人,进而升格为旷世明君。这真是既得了做婊子的银子和快活,又圆了烈妇的贞节牌坊梦。为恶如斯,岂不快哉?!
现在,要求中共平反"六·四"的呼声,不仅是民运朋友在忌日的最强音,甚至普遍地出现在一般的政治诉求之中。但正像jb一般,中共是没有资格平反"六·四"的,它唯一能做的是向全民族道歉,请求全国人民的宽恕。"平反"说可以休矣!
有朋友认为,要求中共道歉,与中共针锋相对,有悖于民主的协商、妥协精神。笔者不能同意这个观点。因为民主的妥协从来都是事务性的,而非原则性的。拿原则做交换不是妥协,而是投降。
(来源:新世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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