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纸做的东西,它是为经济服务的,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一个工具。而经济活动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生存,是人们通过相互的协作劳动而提高生存的效率。在协作劳动的过程中,为了计量市场的参与者所付出的劳动的多少,我们才发明了钱,消费者在付钱的时候,它就会自动地计量生产者所付出的劳动的价值大小。
既然钱只是一个工具,那么我们就应该利用这个工具,不要舍不得钱。我们需要考虑的只是实体运作的问题,譬如对患者的治疗,对医护人员的保护,对后勤供给的保障,以及全国性的快速反应的防疫体系的建立等等。
为了聚集全社会的资源,使所有这些抗击SARS的实体工作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展开,那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国家来支付,是完全必要的。国家有的是钱,掌管着国债和信贷这两个来钱的工具,可以在第一时间里完成对抗SARS活动的货币支付。政府如果能够承诺支付由SARS产生的一切费用,那么全社会对抗SARS活动的潜力将会得到极大地激发。这比筹集善款、比患者自己付钱要有效率的多。
当然,如果有居心不良的商家利用国家开的这个口子搞假冒伪劣,那么他是找死,人民会把他送进监狱,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是一场全民族的灾难,不,是一场全人类的灾难。在这个危机的时刻,每一个中国的公民,每一个地球上的公民,都应该携起手来,摈弃一切猜疑和埋怨,共同度过难关。这个时候不要去谈政治,也不要去谈钱,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消灭SARS。
要研制出一种可治SARS的药物,我对此完全没有发言权,我只是知道,这个难度相当大,而且就我个人来讲,我对这一点完全不抱希望。我是搞微生物出身的,对于这么个东西我驾驭不了,我是心服口服,一点脾气也没有的。这个难度有多大呢?一般来说,细菌的大小是零点几微米,也就是说,如果要在一米的间隙内找到一个细菌,就好比在1000公里的范围内找到一个人那么难!而病毒比细菌还小,如果把细菌比喻成一个人,那么病毒就好比人身上的小虱子。要把伊拉克的人都消灭,美国人做得到,但要把布满伊拉克国土上的小虱子都消灭,美国人做得到吗?所以我还要顺便提醒公众,千万不要迷信消毒,那个作用非常有限。我搞了四年的微生物,发现只有福尔马林的消毒效果最好,因为那个消毒剂是以分子级别的大小布满整个消毒空间,大约相当于一个细菌的身上爬了一千个甲醛分子。而我们的喷雾消毒,那个间隙太大了。
所以要防止萨斯,关键还是从人心理去想办法。要让每一个患者自觉地隔离,自觉的接受治疗,如果预感到自己有危险,也要自觉隔离观察,千万不要出去危害公众。每一个患者都这么自觉了,那么消灭萨斯就有了希望。
将心比心,谁患了萨斯会不绝望?死亡的威胁,巨大的经济负担,还有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听说有一萨斯出院者付了27万的医疗费,还听说有人因为感觉到危险,所以从医院、从隔离区逃跑,这使我们感到非常的不安。
如果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由国家负担,那么可以大大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起码他不会因为负担不起医疗费用而逃跑。如果患者逃跑是因为害怕交叉感染,那么应该允许他们申诉,满足他们的一切合理要求。总之,要使患者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呆在医院。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不要考虑钱的问题。不保住萨斯患者,我们所有的人连命都保不住了,还算什么钱!所有的钱都由国家来出,能够大大减轻患者的压力,使病人安心治疗不再逃跑,从而加快战胜萨斯的进程。国家的钱最终是由谁来出呢?不管是国债还是信贷,最终是由我们每一个公民来出,那么我们是应该来负担这笔钱的,因为萨斯不仅是患者本人的病,而是我们每一个健康人的病。因为萨斯,我们不敢出门,我们每一天的经济损失并不比萨斯病患者少。只要萨斯能治好,我们每个人从创造的财富中拔一根毛,就足以支付现在治疗萨斯所产生的费用。
那么我们付出的这些钱给了谁呢?是给了那些为抢救萨斯病人而付出劳动、付出健康甚至付出生命的医护人员。这笔钱是值得的,虽然没有一个医护人员会为了钱而去萨斯一线,但对那些战斗在医护一线的崇高的战士,我们应该给他们足够的回报。
以前的“积极的财政政策”,都把国债都付给了贪官污吏,所搞出来的一些豆腐渣工程,也对民众没有很大的好处,我反对。而现在把国债用于付给白衣战士,抗击萨斯,每一个人都成为直接的受益者,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钱是纸做的东西,因为人们的劳动才赋予了它价值。那么医护人员的劳动是肯定值得我们付钱的,他们可以用这些钱在以后向社会索取回报。从货币的经济学本质来讲,抗萨斯肯定可以不缺钱。
那么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贪污成性的人,治萨斯的钱,一转圈就到了他们的口袋,那问题就另当别论了。贪官污吏不是贡献实体财富的人,他们是不应该得钱的。我的忧虑并非毫无根据,现在就有人借非典的名义乱收费了,媒体上都有报道。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往他们的肚子上捅两刀子。这涉及到体制问题,这些帐以后再慢慢算。
抗击萨斯是一场战争,由国家承担治疗萨斯的全部费用,有利于尽快打赢这场战争。
愿上帝保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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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就非典救治费用发出紧急通知(全文)
2003-05-03 08:14:3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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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1日针对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问题发布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保证非典型肺炎患者(以下简称"非典"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加快疑似病人的收治确诊工作,现就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院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病人,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免办挂号手续,先就诊;初诊为"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以下简称患者)后,不再由患者缴纳检查、检验等有关费用,实行记账制。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救治工作,对于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患者,医院应及时通知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救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采取记账的方式,患者无需逐项缴纳各项费用。
患者出院时,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卡)等)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对院方提供的诊疗、住院记录与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二、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及与医院办理患者医药费用结算手续。
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了解医院救治情况和资金周转、使用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审核汇总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拨付补助资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和医院结算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必要时,可采取预拨款项的形式;民政部门要做好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贫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三、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标准、乱收费等行为。有关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理。
四、各级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坚决贯彻治病救人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医院资金运转情况,确保医院救治工作正常进行。
卫生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二00三年五月一日 (中国新闻网)(编辑:喻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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