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布尔东先生与他布鲁赛尔的同事乔治.亨利.波迪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一同在尼斯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控告李岚清使用酷刑,当时后者正在当地。据两位律师说,诉讼状现已转送至巴黎司法部门。
针对 “您认为检察院是否会进行司法调查 ”一问,布尔东先生周二在他律师事务所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道 :“我认为会的。”并担保他已经搜集到了“一些非常一致的迹象,其内容明确显示了副总理所负有的责任 。”
四位申诉人是法轮功学员,包括一名法国妇女,他们控告李岚清为“ 610办公室”负责人,该办公室是国家机构,负责严酷镇压在中国被禁止的法轮功精神运动。
“只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我在2000年5月13日被抓。他们把我送进一个劳改局,关押了我22个月。在那儿我被非常厉害地酷刑折磨,他们用棍子殴打我,在连续48小时的时间里不让我睡觉,强迫我持续保持蹲着的姿势10多个小时,把我绑在一个木板上然后用好几根电棍电我。”赵明,一位31岁的中国人叙述道。
诉讼状在尼斯递交是因为当时李岚清在前不久法国旅行时经过当地。据布尔东律师说,尼斯的检察官,埃力克.德.蒙高菲耶(de Montgolfier),当即把 “烫手的白薯交给了巴黎 ”。
法国签署的1984年反酷刑条约,明文写道一切依照该公约犯有酷刑罪的人可以被逮捕,追究其责任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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