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中国两家最大的中文互联网门户网站之间的侵犯版权的官司已经审结,搜狐被判侵权,并且须要作出赔偿。
根据中国官方《中国日报》的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搜狐侵犯新浪网版权,须要向新浪公开道歉,共赔偿新浪15万元人民币(1万8千美元)。
据报道,法院也下令搜狐必须立即从网站上移除新浪享有著作权的涉及此案的图片和资料。
法院在宣判时也要求搜狐赔偿新浪网为诉讼支出的6万元人民币费用。
据BBC报道,早些时候,新浪网曾表示,通过互联网向手机用户提供短消息的"短信"频道提供的手机图片,遭到搜狐短信频道"大肆抄袭"。
其后,在本年1月,搜狐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反诉讼,控告北京新浪网和四通利方信息技术公司侵犯著作权和进行不正当竞争,并要求50万元人民币赔偿和公开道歉。此案目前仍待审讯。
据悉,搜狐已经表示将就法院的赔偿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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