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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因信耶稣多次被抓。
1996年5月份的一天,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亭街小桥头一座建筑工地里工作,突然来了两个人,他们说:“我们是福州市仓山分局的,跟我们走一趟!”随之就把我丈夫带到了福州市仓山分局。后来仓山分局蒋局长与陈XX来到我家,逼着我拿五万元人民币出来放人。我家很穷,哪里交得起这么多钱,蒋局长就警告说:“不交钱就别想让你丈夫回家。”后来就把我丈夫押到了福州市塔头街看守所。一天我丈夫从里面传出一张纸条说:“局长对他讲不拿出五万元就让我们家破人亡。”就这样在里面被关了7个月。
12月6日又把我丈夫转到福州市水头劳改所。9日早上8点仓上分局的人来通知我说明勇已死,现在在火葬场,让我赶紧过去。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样,整个人都瘫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去的火葬场。当看到我健康的丈夫已经变成了被开过肠破过肚、肚皮被缝得像麻袋,头上有个洞、背上有深深的刀口、一具遍体鳞伤的尸体时,当场就昏死过去。后来公安局的警察拿出三万元钱来补偿,并警告说:“不许上告,就此了结这事,不得节外生枝。如果上告,不但没有钱,还要把诬告人民警察的人抓起来严惩。”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丈夫就这样死去,我要知道丈夫的死因。我问警察,我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们说:“是被犯人打死的,九个牢犯围着他拳打脚踢,又用烟头往身上烫,又用小刀往身上刺,再拖到水池里泡,泡完再拉上来打,就这样被犯人打死了。”我听了警察的说法,无可奈何,又不敢上告,怕被抓走,孩子又要失去母亲而流落街头。只好认倒霉。
后来听人说,第一,看守所里的犯人是不可能有刀的;第二,犯人是不会有香烟的。听了这话之后,我想肯定是我一直交不出钱,惹怒了警察,警察一气之下就打死了我的丈夫,可在中国又有什么办法呢?
为了对得起死去的丈夫我说了实话、公开了一幅幅照片。如果被抓走判刑,只求美国的基督徒们能救救我的孩子!
受害人林明勇的妻子刘丽英
200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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