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检控官员本来要求法官判处丹戎的刑罚是监禁4年。而有关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监禁20年。
丹戎案是印尼广为人知的最重要腐败案之一。丹戎被控在1999年担任政府部长期间挪用了国家粮食部门四百万美元的资金。 这笔钱本来应当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向穷人提供粮食,但是有指称说,丹戎把这笔钱用在了专业集团的议会竞选活动上。
丹戎在今年3月被捕,他在法庭上否认这一指控,并说对他的审判纯粹出于政治目的,是对他人格的行刺。
随着审判的进行,司法专家们对这次审判是否真正要寻求公理表示越来越大的怀疑。虽然国家检控人员指控丹戎犯了罪,但他们只提出要求判他四年徒刑,而这种罪行的最高刑期是20年。而且控方没有试图去调查那消失的四百万美元的来龙去脉。
同案的另一名被告西马图庞本来应该受雇分派食物救济,他说他把这些钱留在家里三年,接着他向总检察院交出了4百万美元。
如果这还不算太蹊跷的话,还有更怪的呢:“专业集团”曾经指控一个出租车司机拿了这些钱,这位司机是给负责分派食物的慈善机构工作的,但他不可能出庭作证,因为他已经自然死亡。
观察家们说,所有这些都是在试图掩盖“专业集团”,因为如果调查出它曾接受非法款项,很可能在2004年的大选中就没有参选资格。
摘自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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